1. 門窗安裝公司,經營范圍門的安裝,如有銷售門窗,是按增值稅混合銷售交納增值稅,還是視為營業稅兼營行為
第六條 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一)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2002】117號)規定:
「納稅人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裝飾、修繕等工程總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開展經營活動時,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下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徵收增值稅,提供建築業勞務收入(不包括按規定應徵收增值稅的自產貨物和增值稅應稅勞務收入)徵收營業稅:
(一)必須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築業施工(安裝)資質;
(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註明建築業勞務價款。
凡不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對納稅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徵收增值稅。
以上所稱建築業勞務收入,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上註明的建築業勞務價款為准。
納稅人通過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同時,將建築業勞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對其銷售的貨物和提供的增值稅應稅勞務徵收增值稅」。
因此,假如你單位符合上述文件規定,有建築業施工(安裝)資質、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註明建築業勞務價款、而且自己施工安裝,則分別徵收增值稅、營業稅;反之,全部徵收增值稅。
供參考。
2. 銷售外購設備並提供安裝,如何繳納增值稅
會計上應分別來核算貨物和源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1)銷售設備適用增值稅率17%;
(2)安裝服務適用增值稅率11%,符合條件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徵收適用增值稅徵收率3%.
依據:
國家稅務局2017年4月20日印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一條明確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築、安裝服務,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築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3. 門窗製作安裝的稅率是多少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
門窗製作,稅率17%。
門窗安裝,稅率11%。
兩者必須分開專核算,否則必須全部按照17%稅率計算屬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門窗製作和安裝,徵收率都是3%。但是,也最好分開核算,否則應當按照門窗製作銷售繳納增值稅,年銷售額達到50萬元就必須成為一般納稅人。而門窗安裝,年銷售額500萬元才必須成為一般納稅人。
4. 塑鋼門窗銷售帶安裝交什麼稅
銷售混合增值稅!
5. 營改增以後門窗製作安裝的稅率是多少可以分開核算嗎
門窗來製作銷售源,屬於銷售自產貨物,稅率17%;
門窗安裝,屬於建築服務,稅率11%。
按照規定,必須分開核算。如果沒有分開核算,稅局會以較高的稅率讓繳納增值稅。
兩者必須分開核算,否則必須全部按照17%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門窗製作和安裝,徵收率都是3%。但是,也最好分開核算,否則應當按照門窗製作銷售繳納增值稅,年銷售額達到50萬元就必須成為一般納稅人。而門窗安裝,年銷售額500萬元才必須成為一般納稅人。
(5)銷售並安裝門窗繳納什麼稅擴展閱讀:
分類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3%。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6. 銷售並安裝門窗需要繳納什麼稅
答: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7. 門窗製作安裝時,要知道它的稅率是多少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
門窗製作,稅率17%。
門窗安裝,稅率專11%。
兩者必須分開核算,否則屬必須全部按照17%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門窗製作和安裝,徵收率都是3%。但是,也最好分開核算,否則應當按照門窗製作銷售繳納增值稅,年銷售額達到50萬元就必須成為一般納稅人。而門窗安裝,像華昌鋁業年銷售額500萬元視為一般納稅人。
8. 企業生產銷售門窗並負責安裝,屬於增值稅混合銷售還是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
《關於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版2011年第權23號),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分別核算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並規定:根據其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其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分別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
9. 我公司從事門窗製做銷售及安裝適用稅率是多少
看成本用多少咯
還有工程有多大咯
10. 個人銷售安裝門窗,去稅務局能開具什麼內容的發票
按原來的規定(營改增以前)兩塊要分開計算繳納稅金,分別是增值稅和營業稅,要專提供的發票就屬有增值稅發票和地方稅務局開具的安裝工程發票,如果自己分不清楚安裝業務取得的收入是多少,都要按國稅局徵收的增值稅繳納稅金,營改增以後全部納入增值稅范圍徵收增值稅,開具的發票就是增值稅發票,其內容就是銷售貨物及安裝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