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裝修公司工人摔傷由誰負責
如果你是找的公司那直接他去找公司。不是公司就找包工頭。
最重要的一回點就是你要把你裝答修的錢扣押好,等受傷的工人和公司或者包工頭商量好是誰負責後才付錢,要不包工頭把錢拿著包了受傷的工人就只有找你,那你就只有花冤枉錢了。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一點責任都沒有。你應該找的是包工人而不是公司,公司一般是要簽合同的。 其實公司和包工頭一樣簽不簽合同都一樣合同中沒有這個東西。反正是他們的責任與你無關。切記把錢扣押等代他們商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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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找的散工也有2種可能(1.是和散工商量總多少錢拿給他做。2.你給散工開每天多少錢的工資),如果是1你也沒什麼責任。如果你是2的話那就沒有辦法只有你自己支付醫葯費了我就想不通你怎麼去找散工。
2. 裝修工人摔傷怎麼索要賠償
你家人與包工頭形成僱傭關系(不可能與業主形成勞動關系),受傷屬於人身專傷害,應由包工頭承擔賠屬償責任。如果包工頭沒有資質,則業主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
你家人如受傷可能留下殘疾,可申請傷殘鑒定,最終根據鑒定結果,主張相應的人身傷害賠償。
可主張的賠償,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規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3. 裝修師傅摔傷,怎麼劃分責任
民事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起訴,法院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回損害賠答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侵 權 責 任 法,一般會劃分雙方責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侵 權 責 任 法
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 權 責 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 裝修工人意外摔傷了,業主需要賠償嗎
裝修工抄人無資質的,業襲主擔責30%;
未提供安全環境的,業主擔責70%;
業主公司與裝修公司簽訂承攬合同,就應該為裝修公司施工人員提供安全工作環境、保障其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法律責任。
裝修工人遭受人身損害案件,適用的法律主要有《侵權責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了業主需要賠償的原則,即原則上業主不需要賠償,但如果「定做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以業主公司是否有過錯為評判標准。
5. 給私人裝修房子受傷後該怎麼賠償
應該賠償。包抄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房主應當予以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的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6. 裝修時受傷了,應該怎樣要求賠償
裝修時受傷了抄,這屬於工傷。
如果是僱傭關系的話,那麼僱主應當承擔責任。如果是勞動關系的話,那麼用人單位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裝修時受傷後,應當到勞動部門要求處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僱主或者是用人單位賠償。
7. 家裝工人受傷怎麼處理
請人裝修工人受傷,有兩種情形。第一,你請的是裝修公司的人,你與裝修公司是版合同關系,工人受傷權屬於工傷,由用人單位,也就是由裝修公司來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你請的是個人,你與工人之間是僱傭關系,工人受傷,由僱主或者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8. 裝修工人摔傷,我該如何處理
是承攬合同,一般情況下你不必擔責任的。
但若對方不具體資質的,可能你要擔連帶責任,另若是因梯子問題造成損害,你也有責任。
沒有簽定承攬合同的話,那麼你們是僱傭關系,你的責任就難免了。
你應當承擔責任。
9. 我家裡裝修工人摔傷怎麼辦
這個需要看是僱傭關系還是承攬關系的?要是包工包料,你什麼不用管,裝修好了支付錢的話,就屬於承攬關系的,你是不用賠償的,除非你具有一定的過錯的。
如果是僱傭關系,那麼則你要承擔賠償
10. 家裝出現摔傷 房東需要負什麼責任
如果是房東請的幫忙,出現摔傷,房主要出醫葯費,以及後續治療費。如果有施工方且有合同,房主是沒有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