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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裝修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

發布時間: 2021-02-05 07:08:44

❶ 新房沒有入住也沒有裝修,要交物業費的標準是什麼

一、購買的商品房無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如果房屋長期閑置,版可以權協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根據當地出台的相關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四、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五、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❷ 買新房沒裝修要交物業費嗎

應該繳納物業費。當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你實際上就已經佔有了房屋,就專應該開屬始交物業費。至於你是否實際使用,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

因為物業公司提供的是小區公共事務管理服務,即小區內環境、衛生、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維護,這種公共服務性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或某些人還未正式入駐而成本減少。

(2)沒有裝修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院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❸ 沒有裝修房子,物業費該不該交

物業費是買了就要交的,不是你裝不裝修房子住不住的問題,哪怕你不住也得交。除非你房子不打算賣出去了,你不想交欠著,物業拿你沒辦法,但是可能會有法律糾紛

❹ 我買了某小區的房子,沒有裝修沒去住人,該不該交物業費

生活中,抄有的人買房是自己住,襲有的人是出租,還有的人是作為不動產投資等等各種原因,如果購買了房屋而沒有實際居住,是否需要繳納物業費呢?其中在《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其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辦理空置的程序和具體減收比例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規定,但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
可見,在山東地區已經出台相關政策法規,如果房屋空置6個月以上的,是可以減收物業費的。

❺ 我的新房還沒有裝修,也沒入住,為什麼還要繳物業費這樣合理嗎

題主有所不來知,對於既沒裝源修又沒入住的住戶,為什麼還要我支付物業費?反正我又未曾享受到物業提供的各種服務。這不是坑人坑到家嘛!

其實是這樣的:只要是已建成的房產,不論是否已經裝修或入住,均應由產權人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因為物業已經開始投入了服務,如保安、保潔等。你要想你雖然沒有入住,但不代表別人沒有入住,畢竟物業的服務輻射的是整個小區范圍。

物業費的意義:

物業管理費具有不可分割的綜合性,不可能像繳水、電、氣費那樣用多少繳多少。因為這些費用的支出不可能因個別業主的房屋暫時不使用而減少。換句話說,即使有個別業主因種種原因讓房屋空置的,但物業公司對公共部分的工作投入是沒有減少的,畢竟維護的是小區的整體環境和安全。

小區投入使用,所有的保安便開始了站崗、巡邏,綠化保潔人員則開始澆花、除草、打掃和清運。由此可見,即使業主沒有入住,業主都應該交納物業管理費。

不過現在也有一項優惠政策是針對長期沒有入住和裝修的住戶,按照全部費用的百分之七十來交納,詳細你可以去了解一下當地有沒有制定專門的規定,然後建議和物業溝通一下,看是否可以少交點。

❻ 沒入住沒裝修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

沒入住沒復裝修的房子,已經制辦理的交房手續,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6)沒有裝修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擴展閱讀: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第十六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物業管理條例

❼ 沒有裝修的房子,物業法有規定物業費可以打折交納嗎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規定可以打折。
(四)物業費收取標准
物業費又稱為物業管理內服務容費,是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產權人自辦理入住手續之日起按月繳納。經雙方協商可預收物業服務費。
物業費收取標準是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並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專項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除價格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物業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建設單位未出租、出售的物業以及交付使用但業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業,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應收標準的70%收取。
物業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交付使用後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由建設單位和物業買受人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承擔。物業收費標准一確定,物業管理部門不得隨意更改及重復徵收。

❽ 買房未裝修未入住,需要交物業費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即使業主沒有入住,在辦理完成收房手續之後必須交納物業管理費。且物業費與裝修和入住不相關。

(8)沒有裝修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擴展閱讀:

關於什麼時候繳納物業費的情況,根據地區和小區的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小區都是開發商交房之日就開始收取物業費了。業主不繳納物業費,會被物業起訴,需要繳納滯納金的。

1.開發商通知你最後交房的日期那天起開始算,因為那時候開發商已經把房屋交給物業費,開發商已經不再補貼物業費。如果因房屋質量問題未達到交房條件,可以找置業顧問要求減免物業費。

2.你到物業公司交房領取鑰匙的那天起,開始繳納物業費(一般是先預交半年)。詳細情況,可以咨詢當地權威機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業主在沒有特殊情況下,還是要及時繳納物業費的,避免因為不繳納物業費被起訴。

網路-物業費

❾ 房子如果未裝修未入住要交物業管理費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交房沒入住沒裝修的房子需要交納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9)沒有裝修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擴展閱讀: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第十六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四條

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