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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了地板霸王條款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1-01-28 14:25:30

㈠ 承攬合同簽完發現是霸王條款怎麼辦

1.看看有沒有違反法律規定,違反規定的話是無效的
2.看是否符合雙方自願,是否被強迫簽訂,如果是的話,合同也是無效的

㈡ 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有霸王條款怎麼辦

1、只要合同中涉復嫌霸王條款,就應制視為無效。如果消費者簽訂了含有不公平條款的合同,1年內有權向法院訴訟提出修改,法院應確認該合同條款無效,並根據公平合理原則予以糾正。
2、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謹慎,仔細研讀所有條款,一旦發現違約責任條款不對等,應當及時提出異議並要求修改。針對現實生活中,許多購房人被迫接受不平等條款的現狀,購房人可以向工商機關進行申訴,同時向法院主張調整。不論購房超過1年還是未超過1年,購房人都可以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主張調整為對等的違約責任。

㈢ 消費者維權困難,買了地板簽訂合同到底商家站理還是消費者站理

這位消費者,聽到抄您的遭遇,我也襲很氣憤!商家於情於理都不應該辱罵和人身攻擊。既然您已經找到消協也沒有滿意答復,那就採取法律手段維權吧。
全面搜集證據:合同,各種聊天記錄 比如簡訊,微信等等.希望您能順利解決問題。

㈣ 法律上允許(在簽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的霸王條款嗎如果已經簽了這樣的條款了 該怎麼辦

這不是霸王條款,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只要不違反法律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即可。簽字認可了就必須遵守

㈤ 商場鋪位租賃合同里的「霸王條款」該如何處理

你現在的情況是,合同還沒有簽;你認為合同的那個條款無法接受;不簽合同的話你先期已經投入的的5、60萬元。

基於這些,可以判斷,合同還沒有成立。

1.我們首先來看這個條款:
這個條款屬於免責條款。它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經雙方同意。因此,一旦你簽字的話,就意味著你同意該條款的效力。那麼,你將確實失去將來權利。

2.那麼可不可以先簽字,等未來糾紛發生以後,以該條款無效請求法院支持,或者以該條款顯失公平請求法院撤銷呢?

這樣可以說服法院么?

這不是一個好方法。而且風險極大。從法理上來講,法院也不太會支持判定該條款無效。一個原因,雙方同意並簽字,另外一個原因,要判定條款無效,一般根據民法通則6和7條,即該條款內容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不利於社會穩定、違背社會公德之類的。而你們所協議的這項內容,法院一般不會判定為無效。

另外,因為彼此協議一致,且該條款系合同簽訂前明示於你,所以,法院也一般不會因為顯失公平而撤銷。

3.如果要該條約變的公平,除非繼續協商。但是,鑒於你們先期已經投入較大資金,對方有恃無恐,寸土不讓,那麼怎麼辦?

a:繼續協商。
b:你可以基於合同不成立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在我看來,只能這樣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來逼迫其改變該條款;這樣做的風險是,你和他對簿公堂,合同最後不能簽,而且你的損失法院也沒有支持(即你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所以,這只是一個思路。我講講締約過失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是以先合同義務為成立前提的。所謂的先合同義務是自締約雙方為簽訂合同而互相接觸磋商開始產生的注意義務,包括互相協助、互相照顧、互相保護、互相通知、誠實信用等義務。這些義務是以誠實信用原則為基礎的。
在你的案子里,對方當事人利用你已經先期投入的境況,提出了明顯不利於你的條款,使得你無法做出正當的判斷,左右為難。這個時候,不論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利於你。
在這里,可以斷定對方違反了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應有的誠實信用原則。
這個合同法42有規定。

另外,對方的行為很可能導致合同不成立。這個時候,也可以得出對方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盡管我國現行法沒有明文,但在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合同,當事人對此又有過錯或者過失等情況,合同不成立與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這兩個是有明文規定的)具有共性。故也可以類推合同法58條的規定。(見魏振瀛、民法學第二版、p432,北京大學出版社)

你可以以締約過失和對方談判,告訴他你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要求對方將該不利條款去掉。否則,可能由其現在就承擔你已經投入的資金損失。

希望可以幫到你。

㈥ 用人單位簽訂的霸王條款,但本人自願簽了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你自願簽訂了的話,是有法律效益的,雙方簽字並蓋單位公章有效

㈦ 我與商家簽訂了一份木地板買賣合同,交付訂金一千元,當我找商家安裝時,他說必須購買他家配件,被我拒絕

退定金,或者我告訴你配件的價格 ,讓他殺不到你

㈧ 為了房建起來按鄰居要求簽訂了霸王條款怎麼處理

簽訂了合同就要履行,現在是法制社會,得有契約精神,你為了順利建房就簽訂合同專,房建成了就屬想反悔不認賬?
有問題應該在事前溝通解決,覺得是霸王合同,就應該不簽,繼續和鄰居溝通,成年人,要有責任和擔當,
如果你和別人做生意,別人和你簽訂合同拿了你的貨,又覺得價錢不合理拒絕付款,你怎麼想?

㈨ 簽了開發商的霸王條款怎麼辦

你所說的「霸王條款」,如果符合《合同法》第52條規定情形的無效專;如果符合《合同法》第屬54條情形的,可以申請變更或者撤銷。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