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被樓房掉下來瓷磚被砸企業怎樣賠償個人
語句不通順,還有這個可以報警的,報保險。你想私了那就得自己進去鬧。
⑵ 如果沒有繳物業費,業主在公共走廊被牆磚掉落砸傷,請問物業公司該不該承擔全部
首先認定,業主在公共走廊,被掉落的牆磚砸傷,誰該負責?如果是地產商所有,內就是地產商負責任;如果容是業主公攤共有,就是相關業主負責任。
物業管理公司,是管理方,不是業權方。在該傷人事件中,只有管理連帶責任。
該傷人事件的賠償問題,和有沒有交物業管理費沒有關系。
⑶ 業主自行車在樓道被脫落的瓷磚砸了,物業應不應該負責呢
看小區公約,如在公約內有關於自行車停放的約定,那業主多數已經違反了相關的約定,屬於違約在前,物業不負責。但如果小區物業沒有相關的約定,那物業應予以賠償
⑷ 小區樓上掉下的瓷磚砸傷,誰來負責
找物業
⑸ 小區外牆瓷磚脫落砸壞業主玻璃物業應該賠償嗎
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版用條件下權,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兩年內外牆磚若發生脫落,屬於工程質量問題,建設施工單位進行維修;保修期後發生脫落,則應由建築物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部門對脫落部位進行修繕。也就是說,如果外牆磚是在保修期內掉落傷人的,相關維修和賠償責任應由施工單位和開發商承擔。如果超過了保修期,在沒有物業管理的情況下,維修責任和賠償責任應由所屬單元的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⑹ 牆上瓷磚掉下來砸傷人誰負責任
學校負主要責任,大老闆和你負小部分責任。
⑺ 高層新房第二年,樓道內瓷磚,吊頂脫落嚴重,業主怎麼追究責任或者維權
成立業主委員會,然後根據合同上面的質量標准來告開發商,你們不直接對施工方的,你們對的應該是賣樓給你們的那個公司~
⑻ 高樓掉瓷磚砸傷人,責任該由誰來負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⑼ 被樓上掉下來的東西砸傷,樓上所有住戶共同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被樓上掉下來的東西砸傷,樓上所有住戶共同賠償的法律依據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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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案例:「高空墜物」責任歸屬,誰是誰非?
日前,安徽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高空墜物案。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疑似被空中墜落的紅磚砸中後腦勺,當場死亡。案發後,由於一直找不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屬將事發地樓房除一樓以外的32層96戶共計176名房屋所有權人,以及該小區物業公司、開發公司,告上了法庭。受害人訴求判處各被告共同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526671元。(7月30日《法制晚報》)
《侵權責任法》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在我國,侵權案件中一般遵循過錯責任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受害人要求法律救濟,就需要先證明對方存在過錯。但是,在一些特殊問題上舉證責任是倒置的,比如高空墜物,法律先推定行為人存在過錯,行為人需要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故而出現了這么多被告。
這聽起來讓人有些強人所難。假設,有的住戶一直在家裡休息或者獨自外出散步了,又怎麼證明自己當時沒有拋物的可能呢?再假設,如果確實有人存在故意或者過失拋物的行為,或者是外來人作案,那麼是否可能因此逃避或者減輕了責任?受害者家屬或許能夠得到及時的補償,但是通過市民社會的自我經濟損害來補償受害者,這不能說是公平的。
在我國行政訴訟中,個人向法院主張行政主體有過錯,則被告需要提供證據自證清白,這是我們常說的「民告官」。因為現實中,個體相比於有權力的行政主體,收集證據更困難;但是在高空拋物案中的被告中有些人和受害者一樣,都是普通老百姓,在身份地位上可以說是平等的,舉證責任的倒置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部分被告的責任,給有些人加上了「莫須有」的罪名,從這一點來看,難免有些苛刻。
但是,沒有一樣東西是十全十美的,法律也是一樣。侵權法如此規定,應是基於司法實踐以及司法效率的考慮。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像其他侵權案件一樣處理,就會形成一對多的復雜局面,受害人家屬必須收集將這將近200名被告人的證據,那麼恐怕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後也可能得不到賠償。此外,對於警方來說,現場沒有監控設備,調查工作難度大,如果行為人不自行坦白,可謂是大海撈針。因此,侵權法的規定可以說是基於現實而做出的權宜之計。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我國法治努力的方向。雖然高樓居民相比較於受害者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但是要讓所有住戶自證清白也有些強人所難。要打破這一窘境,筆者認為,首先在立法上可以做出適當調整,其次,高樓的物業、開發商公司可以嘗試在外區安裝攝像監控,解決取證困難,或者也可以為業主提供相關保險,減輕經濟損失;此外,高樓住戶更要提高警覺,規范自己的行為,預防危險發生。
⑽ 樓道瓷磚墜落砸人,物業需要賠償嗎
看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有約定的,要賠償。
這個沒關系的,物業上了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