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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緣傢具

發布時間: 2021-02-07 04:09:29

Ⅰ 明清傢具的區別是什麼

一、紋飾上的時代差別
一般來說,明式傢具以精緻但不淫巧、質朴而不粗俗、厚實卻不沉滯見長,它特有的美學個性和藝術形式也鮮明地體現在紋飾圖案上。明式傢具的紋飾題材如松、竹、梅、蘭、石榴、靈芝、蓮花等植物題材;山石、流水、村居、樓閣等風景題材較多見,並且大量採用帶有吉祥寓意的母題,如方勝、盤長、萬字、如意、雲頭、龜背、曲尺、連環等紋飾,與清代傢具相比,明式傢具紋飾題材寓意大都比較雅逸,頗有「明月清泉」、「陽春白雪」之類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更增加了明式傢具的高雅氣質。
清式傢具以雕繪滿眼絢爛華麗見長,其紋飾圖案也相應地體現著這種美學風格。在表現手法上,清式傢具可謂錦上添花。與明式傢具重視材美相比,清代工匠更側重於人為的工巧之美,而不重視材料的自然肌理,因此在清代傢具上很少見到那種大片作素,不事雕飾的情況。清代傢具的紋飾圖案題材是在明代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拓寬,植物、動物、風景、人物無所不有,十分豐富。吉祥圖案在這一時期亦非常流行,但這一時期所流行的圖案大都以貼近老百姓的生活為目的,與明式傢具的陽春白雪相比,顯得有些世俗化。

二、造型時代特徵明顯
明清傢具的品種、造型均有明顯的時代特徵。如酒桌、圓靠背交椅等傢具,在明代尚且流行,入清以後就逐漸被淘汰;而式樣莊重的太師椅,則是清式傢具的代表。又如茶幾,本身就是為適應清式傢具布置方法而產生的品種,多為紅木、新黃花梨製品。未見年代較早的。此外,如折疊椅、折疊香幾等,都是清雍正朝以後出現的新品種。
而在明清兩代均流行的坐墩,在造型上也有明顯不同。明代坐墩多胖而矮,清代的多瘦而高。桌椅的腿足,也經歷了一個由瘦到粗的變化過程。凡是有前者特徵的桌椅,一般年代都要早於後者。鑒定明清傢具的年代早晚,有時也可根據某些構件來判斷。如明代官帽椅的靠背,基本光素無紋。清代官帽椅的靠背,多為雕花板,素板罕見。又如明式傢具的管腳棖都用直棖,而清中期以後管腳棖常用羅鍋棖。再如櫃子,明式櫃子以圓角居多,側腳收分明顯,以各種流暢的線條裝飾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後,這類圓角櫃逐漸減少,取而代之的是方角櫃,下方正平直,側腳收分漸小,至清中期以後基本無側腳。

由於明清傢具在紋飾方面或沿襲傳統,或刻意仿造,極難斷代。因此,可選擇參照物對比斷代。在參照對比時,宜採用題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對比,這樣就比較容易判斷年代,結果也較准確。參照物可以是玉器、瓷器、剔紅漆器等工藝品上的花紋,尤其是明清建築物上的裝飾紋樣,往往與傢具裝飾花紋在材質、內容和形式上有更多的相通之處。

Ⅱ 明式傢具,明清傢具如何劃分

明清傢具分為京作、蘇作和廣作。京作指北京地區製作的傢具,以紫檀、黃花梨和紅木等硬木傢具為主,形成了豪華氣派的特點。蘇作指蘇州地區製作的傢具,歷史悠久,以蘇州為中心的江南地區,是明式傢具的發源地,尤以明式黃花梨傢具馳名。它的特點是造型輕巧雅麗,裝飾常用小面積的浮雕、線刻、嵌木、嵌石等手法,喜用草龍、方花紋、靈芝紋、色草紋等圖案。

廣作指廣東地區製作的傢具,其大發展是在清中期以後。廣作傢具的特點是,用料粗壯,造型厚重。

明式傢具講究選料,多用紅木、紫檀、花梨、雞翅木、鐵梨等硬木,有的傢具也採用楠木、榆木、樟木及其它硬雜木,其中黃花梨木效果較好。硬木是比較珍貴的木材,其木質堅硬而有彈性,本身的色澤紋理、美觀,所以明式傢具很少用油漆,只擦上透明的蠟,就可顯示出木材本身的質感和自然美。

明代時期傢具的特色可用三大點來概括:1.普遍採用較硬質的樹種製作各式硬木傢具; 2.不加油漆罩染,充分體現木材原有的紋理和色澤; 3.採用木構架的結構,很注意傢具的造型。

富麗堂皇的清代清式傢具以裝飾見長,繁瑣堆砌。因其生產地區風格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地方特色,較有有代表性的可分為蘇作、京作和廣作。蘇作繼承了明式傢具的特點.精巧簡單,不求裝飾;廣作很注重雕刻裝飾,追求華麗;京式則重蠟工,結構用鰾、鏤空。清代傢具工藝在乾隆時期盛極一時,出現了許多能工巧匠和的民間藝人,所製造的高級玲瓏的傢具,裝飾華貴、風格獨特、雕刻精巧,極富欣賞價值。但清化的傢具往往只注重技巧,一味追求富麗華設,繁瑣的雕飾往往破壞整體感,而且造型笨重,觸感不好,更不利於清潔,這是一大憾事。

Ⅲ 明清時期傢具特點都有哪些

明式傢具:
明代是中國古典傢具發展的黃金時期.明式傢具多採用硬木,以黃花梨,紫檀木最為常見.結構採用小結構拼接,使用榫卯,造型上注重功能的合理性與多樣性,既要符合人的生理特點,又富貴典雅,是藝術與實用的結合,明式傢具極少漆,也沒有過多的裝飾,突出木色紋理,體現材質美,形成清新雅緻,明快簡約的風格。明式傢具質朴簡潔、豪放規整,清代傢具工藝精湛、雍容典雅。 明式傢具以黃花梨木為主,極少使用其他木材。而黃花梨木傢具,又以桌椅、櫥櫃較多,沒有鑲嵌和雕鏤,只有極少雕刻。明末清初由於黃花梨木匱乏而改用紫檀木加工製作。紫檀木傢具大件甚少,木材寬一般不過八寸,木材材質好,雕刻的較少,不做鑲嵌。據行家介紹,紫檀木木種就有十幾種,根據不同的材質,其價格差別較大,最昂貴的為金星紫檀。

明清傢具清代傢具:
清代傢具與明代傢具不同,大體來說明式簡約,清代繁瑣;明式的造型取勝,清式裝飾見長。清中期以後逐漸使用雞翅木、酸枝木、鐵力木、花梨木等,而新傢具大多是用酸枝木和紅木作材料。酸枝木傢具,大件較多,雕刻花樣多,嵌玉和牙、石、木、螺、景泰藍等。花梨木傢具也多雕刻、多鑲嵌,並且近代產品多。明及清前期的傢具式樣紛呈,常有變化。明朝在造型上設計出了圈椅、四齣頭官帽椅、圓角櫃、大畫案等。清朝在延續了明傢具風格的基礎上,又設計出了特有的傢具,如紅木福壽如意太師椅、炫琴案、紫檀圓凳、釘綉墩等傢具。

Ⅳ 明清仿古傢具

現在的明清傢具有三種出現方式
第一種,以舊做舊對於一些老舊的無法修復的傢具回拆分,答然後再進行重新的組合,使用最差的木質也是雞翅木,工藝也是以榫為唯一方式,所以這種明清傢具是最結實的。
第二種,以現有的木材做純仿製,在材料的使用上脫離了原始技術,材料的含水率稍高,氣候的不同變化就容易產生開裂或者漆皮爆,但是為了達到其相應的效果還是以基本的榫工藝為基礎的,使用上還算是結實。
第三種,應該是完成以利益為驅使的了,沒有技術含量,一切的工藝也是釘拼,最不結實。

現在的明清傢具只有河北和北京高碑店的手藝不錯,還算是過關。

Ⅳ 明清傢具的特點有哪些

一、特點抄
(一)明代傢具的特點襲
明代傢具的風格特點,細細分析有以下四點:
1.造型簡練、以線為主
2.結構嚴謹、作工精細
3.裝飾適度、繁簡相宜
4.木材堅硬、紋理優美
(二)清代傢具的特點
清式傢具的風格,概括來說有如下兩點:
1.造型上渾厚、莊重
2.裝飾上求多、求滿、富貴、華麗
二、簡介
明清傢具同中國古代其它藝術品一樣,不僅具有深厚的中華民族文化藝術底蘊,而且具有典雅、實用的功能,令人回味無窮。明清傢具的收藏始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外國人開始大量地搜集、收購中國明清傢具,並運往海外。在後來的幾十年間,西方人將中國明清傢具提升到了與中國其它文物等同的地位。

Ⅵ 明清傢具種類主要有哪些

明清兩代,傢具藝術高度發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風格,被冠以「明式傢具」和「清式傢具」兩個藝術概念。本文擬就明清傢具的不同種類,介紹明清兩代不同的時代風格。
明清時期,傢具的種類繁多。如果將其按使用功能分類後,再進行造型分類就清楚得多了。論其功能可分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貯用具、懸掛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為床塌、椅凳、桌、案、幾、屏聯、箱櫃、台架等類。
桌案
桌子有兩種形式,一種有束腰,一種無束腰。
清·黃花梨無束腰羅鍋棖直腿香幾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裝一道縮進面沿的線條,尤如給傢具繫上一條腰帶,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與面沿垂直。束腰有兩種作法,一種低束腰,一種高束腰。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還要安羅鍋棖和矮佬,或者霸王棖。如果不用羅鍋棖和霸王棖,則必須在足下裝托泥。起額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傢具面下裝矮佬分為數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因腿上載,與矮佬融為一體。矮佬兩側分別起槽,牙板的上側裝托腮,中間鑲安絛環板。絛環板的板心浮雕各種圖案或鏤空花紋。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傢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與面沿的距離,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過多的輔助部件。有束腰傢具不管低束腰還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內翻或外翻馬蹄,有的還在腿的中間部份雕出雲紋翅。這已成為有束腰傢具的一個特徵。
黃花梨有束腰展腿式半桌
無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撐桌面,四腿之間有牙板或橫帳連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撐桌面。無束腰桌子不論圓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裝飾。只有個別的為減少四足磨損而在足端裝上銅套的。其主要目的在於保護四足。同時也起到相應的裝飾效果。
案的造型有別於桌子。突出表現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兩側向里收進一些的位置上。兩側的腿間大都鑲有雕刻各種圖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兩種作法,一種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樣用四框攢成,而是兩腿共用一個長條形的木方子。每張案子須用兩個托泥。另一種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兩腿下端橫棖以下分別向外撇出。這兩種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橫向開出夾頭榫,前後兩面各用一個通長的牙板把兩側案腿貫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承案面。兩側的腿還有意向外詫出,以增加隱定性。
還有一種與案稍有不同的傢具,其兩側腿足下不帶托泥,也無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間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裝兩條橫棖。有的在左右兩腿間的長牙板下再加一條長棖。這類傢具,如果面上兩端裝有翹頭,那麼無論大小,一般都稱為案。如果不帶翹頭,那就另當別論了。這類傢具,人們一般把較大的稱為案,較小的稱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傢具研究》書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稱為「桌形結體」,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縮進一些位置的稱為「案形結體」。根據這個論斷衡量,這種傢具具備案的特點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夾頭榫結構,因此,嚴格說來,還應叫案。桌形結體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結體不僅包括案,也包括這種類型的桌子。人們把大者稱案,自不必說,把小者稱桌,即案形結體的桌子。說明這類小案桌與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沒有什麼區別。也說明案和桌自產生,發展到現在,始終保持著極其密切的聯系。
明代桌案的種類有如下幾種:
明末 黃花梨卷草紋展腿方桌
1、方桌:凡四邊長度相等的桌子都稱為方桌,常見的有八仙桌,因每邊可並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稱八仙桌。有帶束腰和不帶束腰兩種形式。方桌中還有一種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獨特,其桌腿足的側腳收分明顯,足端亦不作任何裝飾。桌面邊框用材較寬,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縮。面下桌牙除隨邊兩條外,另在桌角下沿裝一小板牙,與其它兩條長牙形成135度角。這三個方向的桌牙都同時裝在一條桌腿上,共同支撐著桌面。故稱一腿三牙。這種方桌不僅結構堅實,造型也很美觀。
方桌中還有專用的棋牌桌,多為兩層面,個別還有三層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裝抽屜,裡面存放各種棋具,紙牌等。方槽上有活動蓋,兩面各畫圍棋,象棋兩種棋盤。棋桌相對的兩邊靠左側桌邊,各作出一個直徑10厘米,深10厘米的圓洞,是放圍棋子用的。上有小蓋。不弈棋時可以蓋好上層套面,或打牌,或作別的游戲。平時也可用作書桌,名為棋桌,是指它是專為弈棋而製作的,具備弈棋的器具與功能。實際上它是一種集棋牌等活動於一身的多用途傢具。
明末清初 黃花梨獨板大翹頭案
2、長桌、條桌與條案:長桌也叫長方桌,它的長度一般不超過寬度的兩倍。長度超過寬度兩倍以上的一般都稱為條桌。分為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條案都無束腰,分平頭和翹頭兩種,平頭案有寬有窄,長度不超過寬度兩倍的,人們常把它稱為「油桌」,一般形體不大,實際上是一種案形結體的桌子。較大的平頭案有超過兩米的,一般用於寫字或作畫,稱為畫案。條案,則專指長度超過寬度兩倍以上的案子。個別平頭案的長度也有超過寬度兩倍以上者,也屬於條案范疇。
翹頭案的長度一般都超過寬度兩倍以上,有的超過四五倍以上,所以翹頭案都稱條案。明代翹頭案多用鐵力木和花梨木製成。兩端的翹頭常與案面抹頭一木聯作。在故宮博物院收藏的傢具藏品中,這方面的實例很多。
清·大漆描金花鳥壽字紋半圓桌
3、圓桌和半圓桌:圓桌及半圓桌在明代並不多見,現在所能見到者多為清代作品,也分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有束腰的,有五足、六足、八足者不等。足間或裝橫帳或裝托泥。無束腰圓桌,一般不用腿,而在面下裝一圓軸,插在一個台座上,桌面可以往來轉動,開闊了面下的使用空間,增加了使用功能。
半圓桌,一個圓面分開做,使用時可分可合。靠直徑兩端的腿做成半腿,把兩個半圓桌合在一起,兩桌的腿靠嚴,實際是一條整腿的規格。在圓桌、半圓桌的基礎上,又衍化出六、八角者。使用及作法大體相同,屬於同一類別。在清代皇宮及王府園林中,是極常見的傢具品種。
黃花梨纏枝蓮小炕桌(清早期)
4、炕桌、炕幾和炕案:炕桌、炕幾和炕案,是在床塌上使用的一種矮形傢具。它的結構特點多模仿大形桌案的作法,而造型卻較大型桌案富於變化。如:鼓腿彭牙桌,三彎腿炕桌等。鼓腿彭牙做法,是桌腿自拱肩處彭出後向下延伸然後又向內收,盡端削出馬蹄。牙板因隨腿的張出也向外彭出,因而又寫作「弧腿蓬牙」。三彎腿炕桌的上部與鼓腿彭牙桌上部完全相同,唯有腿足自拱肩處向外張出後又向里彎曲,快到盡頭時,叉向外來個急轉彎,形成外翻馬蹄。這類炕桌多用托泥。除框式托泥外,還有圓珠式托泥。炕案的做法與大型條案相同。日常使用則與炕幾的作用完全一致。在皇宮和王府廳堂常在臨窗設坐炕,長度一般與建築的開間相等,正中設炕桌,兩側放坐褥或隱枕,左右靠牆備擺一炕幾或炕案,陳設爐、瓶、盆景等擺設。
明黃花梨炕案炕幾和炕案只是形制不同,長短大小則相差無幾,多呈長條形,主要用於坐時靠倚,有時也有用於放置器物。概括起來說,炕桌、炕案和炕幾,都屬於同一范疇的傢具。它們在使用中既可依憑靠倚,又可用於放置器物或用於宴享。炕桌是一種近似方形的長方桌,它的長寬之比差距不大。炕案除結構和造型有別於桌外,長寬之比的差距也較大。炕幾也叫靠幾,長和寬的比例也較大,有別於炕桌。明代時,炕幾、炕桌和炕案的使用很普遍,而且非常講究。明代《遵生八箋·起居安樂》中介紹說:「靠幾,以水磨為之,高六寸,長二尺,闊一尺有多,置塌上。側坐靠襯,或置蕉爐、香盒書卷最便。三物吳中之式雅甚,又且適中。」
明·黃花梨三彎腿方香幾
5、香幾:香幾是用來焚香置爐的傢具。但並不絕對,有時也可它用。香幾大多成組或成對使用。古書中對各種香幾的描繪均很詳細:「書室中香幾之制二,高可二尺八寸,幾面或大理石,或歧陽、瑪腦石,或以骰子柏楠鑲心,或四、八角,或方或梅花,或葵花、茨菇,或圓為式,或漆、或水磨諸木成造者,用以閣蒲石,或單玩美石,或置香椽盤,或置花尊以插多花,或單置一爐焚香,此高幾也。」
香幾的形制以束腰作法居多,腿足較高,多為三彎式,自束腰下開始向外彭出,拱肩最大處較幾面外沿還要大出許多。足下帶托泥。整體外觀呈花瓶式。高度約在90一100厘米之間。
清式癭木面香紅木矮幾
6、矮幾::矮幾是一種擺放在書案或條案之上用以陳設文玩器物的小幾。這種幾,由於以陳設文玩雅器為目的,故要求越矮越好。常見案頭所置小幾,以一板為面,長三尺,闊一尺二寸,高僅三寸余,有的還嵌著金銀片子。幾面兩端橫設小檔兩條,用金泥塗之。面下不宜用腿,而用四牙。
茶幾
7、茶幾:一般以方形或長方形居多。高度相當於扶手椅的扶手。通常情況下都設在兩把椅子的中間,用以放置杯盤茶具,故名茶幾。
蝶幾
8、蝶幾:蝶幾又名「七巧桌」或「奇巧桌」。是依照七巧板的形狀創意而成的。由七件形態各不相同的幾子組成。為了使用方便,把個別形態的做成雙件,這樣說不只七件,多者可達十三件。這七種幾子的面板,其比例尺寸都要互相諧調,有著極其嚴格的比例尺度,它比宋代發明的宴幾更為新奇。它不僅可拼方形、長方形,還能拼成犬牙形,這在園林建築的陳設中,可謂別具一格。
清 紫檀琴桌
9、琴桌:琴桌,在明清兩代專用桌案中除棋桌外,還有琴桌。琴桌的形制也大體沿用古制,尤其講究以石為面,如:瑪瑤石,南陽石,永石等。也有採用厚木板做面的。還有以郭公磚代替桌面的,因郭公磚都是空心的,且兩端透孔。使用時,琴音在空心磚內引起共鳴,使音色效果更佳。還有的在桌面下做出能與琴音產生共鳴的音箱。其做法是以薄板為面,下裝桌里,桌里的木板要與桌面板隔出3一4厘米的空隙,桌里鏤出錢紋兩個,是為音箱的透孔。桌身通體揉飾紅漆,以理溝描金手法填戧龍紋圖案。這恐怕是目前所見最華麗而又實用的琴桌實物了。

Ⅶ 明清傢具的簡介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古斯塔夫·艾克出版的第一部介紹中國古典傢具的著作《明代黃花梨傢具圖考》,在學術界產生了很大影響,使人們開始意識到我們祖先留下的這份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書中的圖片所反映出來的中國古代工匠的技藝,令國內外不少專家學者嘆為觀止。亞洲特別是港台地區的明清傢具收藏,到1985年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傢具珍賞》出版後,才引起港台收藏家大量湧入內地搜覓明清傢具。當時大陸根本沒有古典傢具市場,大陸的古玩商們也不清楚古典傢具在國際上的價格。港台收藏家開出的價碼,極大地激發了大陸傢具商的熱情。他們深入到江、晉、冀、陝等省的城鄉,到每一間舊宅老屋內搜尋,以極低的價格搬走黃花梨、紅木、烏木、雞翅木等明清傢具,從而使明清傢具的價格暴漲了近10倍。在古董傢具外流的高潮中,國內的收藏家也開始了古典傢具的收藏。首先吸引國人的是迅速上升的價格,收藏古董傢具除了保值,還使人感受到了明清傢具的藝術魅力。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明清傢具的交易已成為古玩買賣中的重頭戲。
20世紀50年代王世襄等專家參與、制定了關於紫檀、黃花梨等明式傢具不得出口的法律規定。1985年傢具外流高潮時,王先生再一次向文物部門呼籲,但傢具商販完全無視此規定。一件紫檀條桌在海外拍賣價高達32.5萬美元,相當於270萬人民幣。海內外價格間的差距,已無法阻止中國古典傢具的外流。1985年後,市場偏好蘇作、廣作、京作的明式傢具,至80年代末由於市場硬木傢具貨源減少,江蘇、安徽、浙江、山西以及福建泉州、廈門的明式柴木傢具,成為向外傾銷的主要對象。至90年代初這類極具中國民俗風味的民間傢具開始走入紐約、倫敦、香港等地的國際拍賣行,約占每場拍賣古董傢具的30%以上。台灣古典傢具商在大陸設廠收貨修復,拉回台灣後舉辦專業講座,煸情促銷。台灣人開始講求陳設古董傢具,顯露出中國人對自己民族藝術的理解。
一些專家指出,在各種傳統收藏品中,如中國書畫、陶瓷、古玩等價格高居不下的情況下,明清傢具仍與國際市場的價格存在著巨大的差額,未來有很大的升值空間,應是頗具潛力的投資項目。有人估算過,明清傢具的年升值率約為20%左右,說明了明清傢具的收藏確實具有很大的升值潛力,收藏明清傢具是一種很有前景的保值投資行為。
隨著時間的推移,民間留存的古舊明清傢具將會越來越少,價格越來越高,資源匱乏的現實也就越來越難滿足收藏者們的強烈願望。在這種大趨勢下,人們就會退而求其次,自然而然地將眼光轉向可遇可求的仿古傢具,尤其鍾情於那些選料精良、做工精細、形神兼備的仿古傢具精品,因為無論就其珍稀名貴木材的價值,還是其藝術價值都具有增值的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