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報全國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商務部下過什麼紅頭文件沒有
(一)對於中央部門政策性試點:為使相關政策研究更具有普適性,請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結合我國各地文化差異、信息化水平和電子商務發展程度不同的現實情況,以及東、南、西、北、中的布局考慮,分別組織有關示範城市開展試點工作。每個部門選擇不超過5個城市組織相關工作。試點工作方案(代資金申請報告)由有關部門辦公廳和示範城市發展改革委共同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非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需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申報)。
(二)對於示範城市應用性試點:請各示範城市根據公告通知要求,結合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的實際需求,組織相關企業和機構開展試點工作。每個示範城市擇優申報不超過4項試點工作。試點工作方案(代資金申請報告)由示範城市發展改革委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非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需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申報)。
(三)請各示範城市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試點組織工作,及時徵求相關主管部門意見,研究提出對試點工作的鼓勵政策,協調落實試點工作所需資金、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相關建設條件,同時匯總相關申請材料。各示範城市應對報送的材料(如試點工作方案、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各類許可資質等)進行認真核實,並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31日。請示範城市發展改革部門在報送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前,先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ndrc.jhgl.org/xxhc),履行相關網上申報手續,紙質申報材料的具體報送地點將在網上申報系統首頁另行通知。
紙質申報材料包括:試點工作方案(代資金申請報告)、簡表和匯總表,上述材料一式兩份。試點工作方案所需備案文件和自有資金情況、投資及信貸承諾等證明資料,要與試點工作方案一並裝訂。紙質材料和網上申報的信息內容原則上應保持一致(涉密及不宜通過網上申報的項目材料,可在紙質材料中予以補充),未履行網上申報手續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五)試點工作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並具備以下條件:1.試點項目按規定在當地政府備案;2.已落實試點工作所需資金;3.承擔單位必須具有較強的試點工作實施能力,具備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答辯評審。具體答辯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2. 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的重要意義
(一)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是充分發揮政策引導與杠桿作用,促進電子商務規范、快速發展的重要舉措。建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可以形成政府與電子商務企業的聯系平台和載體,進一步增強地方相關電子商務政策的針對性,在局部地區形成良好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全面提升電子商務應用、服務與管理水平。
(二)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是發揮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優勢,支撐城市、區域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手段。建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可以進一步增強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的品牌效應與協同優勢,促進產、學、研、用協作發展,提高對城市、區域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的服務能力,加快區域產業結構的轉型與升級。
(三)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是創新公共服務模式、整合社會服務資源,促進電子商務服務業做大做強的重要依託。建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可以在聚合電子商務相關服務資源同時,探索政府公共服務和產業政策環境建設的新模式,增強政府服務能力。
(四)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是增強城市和區域經濟發展活力、聚合資源,推動區域協同發展的有效途徑。建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可以充分發揮電子商務跨地域的服務輻射力優勢,在增強城市經濟活力、放大結構性互補區域協同效應的同時,促進經濟實現跨域發展。
3. 跨境電商進口試點城市,全國到底有幾個
目前,國家相關部委批准可開展跨境電商進口業務的試點一共有寧波、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福州和平潭9個城市。海關總署此次發文強調「非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不得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
4. 國家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試點城市,能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商機
隨著我國給予=電商越來越多的政策支持,將為航空貨運帶來越來越大的剛性需求。電商與快遞的崛起,其意義絕不只是物流問題,它既影響了消費端也影響了供給端。可以說,小到地區大到全球經濟版圖都在因此而改變。
5. 哪些城市屬於中國跨境電商的試點城市
目前批準的跨境電商試點城市一共有8個,分別是寧波、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天津
海貓跨境
6. 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試點城市有哪些
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寧波,作為五個試點城市將「先行先試」跨內境貿易電子商容務服務。
由發改委、海關總署共同開展的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部署會,於2012年12月19日在鄭州召開,這標志著中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7. 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2009年9月,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日前正式批准深圳創建首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按照規劃,深圳力爭花3年的時間,使電子商務應用較為普及,電子商務年度交易總額超過3000億元。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是深圳加快國際化、現代化步伐,提升區域經濟實力和在全球產業格局中的競爭力的戰略舉措,是深圳作為改革開放「試驗田」,肩負「先行先試」歷史使命,探索中國特色電子商務發展之路的重要實踐,是深圳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
2011年11月16日,國家發改委在深圳召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國家物聯網雲計算試點示範、國家創新能力建設」授牌表彰大會。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21個城市(後增加到23個)被授予「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牌匾。
這23個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青島市、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哈爾濱市、武漢市、廣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長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鄭州市、昆明市、銀川市、南寧市、吉林市、蘇州市,汕頭市。 2014年3月20日,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商務部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中關於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的工作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3]894號)的有關要求,經研究並評議論證,同意東莞市、義烏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長沙市、株洲市、溫州市、貴陽市、宜昌市、贛州市、常州市、濟南市、台州市、濰坊市、呼和浩特市、西安市、揭陽市、煙台市、蕪湖市、無錫市、石家莊市、南昌市、沈陽市、洛陽市、蘭州市、合肥市、桂林市、襄陽市、太原市等共30個城市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8. 哪些城市的電子商務最發達
2014年3月20日,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商務部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回關於促答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中關於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的工作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3]894號)的有關要求,經研究並評議論證,同意東莞市、義烏市、泉州市、莆田市、徐州市、長沙市、株洲市、溫州市、貴陽市、宜昌市、贛州市、常州市、濟南市、台州市、濰坊市、呼和浩特市、西安市、揭陽市、煙台市、蕪湖市、無錫市、石家莊市、南昌市、沈陽市、洛陽市、蘭州市、合肥市、桂林市、襄陽市、太原市等共30個城市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9. 哪些城市已經獲批跨境電商試點
截止到2019年5月25日為止跨境電商試點城市15個,跨境電商綜合保稅區35個。
跨境電商試點城市:
6+1試點,第一批,5家是寧波、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後續又上來廣州和深圳7家/天津、福州、平潭/合肥、成都、大連、青島和蘇州共15家獲批了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杭州第一個,青島等第二批,威海等分三批,1+12+22共35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遍布全國。
杭州、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
(9)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擴展閱讀
免稅新規
2018年10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文明確,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電商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第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在綜試區注冊,並在注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登記出口日期、貨物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第二,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
第三,出口貨物不屬於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通知明確,海關總署定期將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信息傳輸給國家稅務總局。各綜試區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信息加強出口貨物免稅管理。
通知指出,具體免稅管理辦法由省級稅務部門商財政、商務部門制定。各綜試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商務主管部門應統籌推進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落實,加快建立電子商務出口統計監測體系,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跨境電商試點
網路-跨境電子商務
10. 跨境電商全國有幾個試點城市
跨境電商進口試點城市有7個,為寧波、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以後還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