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層建築的應急照明為什麼重要
應急照明是保證人員疏散的燈光照明,為了保證人員安全疏散,高層建築下列版部位應設應急照明權:
①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②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
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③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④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築內走道長度超過20米的內走道。
⑤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
⑥當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時,一般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分鍾,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分鍾。
⑵ 高層民用建築中對應急照明和燈具的設置有什麼規定
1)高層建築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1)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
3)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4)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築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1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 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 照度。
(3)除二類居住建築外,高層建築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疏散 指示標志。
(4)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牆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 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l.00m以下的牆 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於20n。
(5)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他不燃燒材料製作的 保護罩。
(6)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 間不應少於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min。
(7)開關、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鹵鎢燈和超過l00W的白熾燈泡的吸頂燈、槽燈、嵌入式燈的引入線應採取
保護措施。_
(8)白熾燈、齒鎢燈、熒光高壓汞燈、鎮流器等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 材料或可燃構件上。
(9)可燃物品庫房不應設置鹵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⑶ 高層住宅電梯廳的照明(兼應急照明)是否需要採用節能開關
應急照明可以採用節能自熄開關控制」這里說的應急照明,並沒說電梯廳,所以內電梯前室還是應該采容用雙控開關。
電梯的拖動控制系統經歷了從簡單到復雜的過程,現代電梯主要由曳引機(絞車)、導軌、對重裝置、安全裝置(如限速器、安全鉗和緩沖器等)、信號操縱系統、轎廂與廳門等組成。智能電梯專供電梯轎箱內管制人員出入特定樓層。管制持卡人員出入特定允許出入之樓層,以防止隨意出入各樓層而確保安全。
⑷ 我想知道高層建築內消防應急照明設施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要求
(1)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專、防煙排屬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
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牆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
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 以下的牆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於
20m。
(4)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5)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
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min。
⑸ 高層住宅電井裡的照明應歸屬公共照明還是應急照明
電井屬於公共普通來照明,自電井就是電纜電線敷設的預留通道。建築物內部需要有電路,電井就是為通過這些管線而在建築物內部的設置的井道,通過它將這些電纜送入各戶各單元。
電井,分為強電、弱電,強電是照明、動力,弱電主要是通信、監控、數據等低壓部分。電井是一垂直貫通建築的空間,供強、弱電電纜垂直敷設,到達每層後,再敷設至樓層的各處,根據消防規范,電井每層或隔層封閉。
(5)高層建築的什麼應設置應急照明擴展閱讀:
電井內橋架橫平豎直,配電箱便於操作,接地系統完善,明敷電纜迴路標識清晰。電纜橋架或母線穿樓板或防火牆處進行防火封堵。
電井內配電箱安裝垂直度允許偏差為1.5‰,相互間接縫不應大於2mm,成列盤面偏差不應大於5mm 。配電箱安裝牢固,垂直度允許偏差為1.5‰;底邊距地面為1.5m。
⑹ 高層建築哪些部位應設應急照明
答:
應急照明是保證人員疏散的燈光照明,為了保證人員安全疏散,高層建築下回列部位應設應急照明:答
①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②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③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④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築內走道長度超過20米的內走道。
⑤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
⑥當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時,一般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分鍾,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分鍾。
⑺ 高層建築應急照明設備容量怎麼計算
按高規來計算。6.1.8 公共建築中位於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不超過60m2時,可設置一個門,門的凈寬不應小於0.90m;公共建築中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當其建築面積不超過75m2時,可設置一個門,門的凈寬不應小於1.40m。
6.1.9 高層建築內走道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高層建築首層疏散外門的總寬度,應按人數最多的一層每100個不小於1.00m計算。首層疏散外門和走道的凈寬不應小於表 6.1.9的規定。6.1.10 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但最小凈寬不應小於0.90m。單面布置房間的住宅,其走道出垛處的最小凈寬不應小於0.90m。
6.1.11 高層建築內設有固定座位的觀眾廳、會議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其疏散走道、出口等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1.1 廳內的疏散走道的凈寬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0.80m計算,且不宜小於1.00m;邊走道的最小凈寬不宜小於0.80m。
6.1.11.2 廳的疏散出口和廳外疏散走道的總寬度,平坡地面應分別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0.65m計算,階梯地面應分別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0.80m計算。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凈寬均不應小於1.40m。
6.1.11.3 疏散出口的門內、門外1.40m范圍內不應設踏步,且門必須向外開,並不應設置門檻。
6.1.11.4 廳內座位的布置,橫走道之間的排數不宜超過20排,縱走道之間每排座位不宜超過22個;當前後排座位的排距不小於0.90m時,每排座位可為44個;只一側有縱走道時,其座位數應減半。
6.1.11.5 廳內每個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6.1.12 高層建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2.1 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火分區,且相鄰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上設有防火門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分別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1.12.2 房間面積不超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房間,可設一個門。
6.1.12.3 人員密集的廳、室疏散出口總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
6.1.13 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築,應設置避難層(間),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3.1 避難層的設置,自高層建築首層至第一個避難層或兩個避難層之間,不宜超過15層。
6.1.13.2 通向避難層的防煙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但人員均必須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6.1.13.3 避難層的凈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員避難的要求,並宜按5.00人/m2計算。6.1.14 建築高度超過100m,且標准層建築面積超過1000m2的公共建築,宜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6.1.14.1 設在屋頂平台上的停機坪,距設備機房、電梯機房、水箱間、共用天線等突出物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
6.1.14.2 出口不應少於兩個,每個出口寬度不宜小於0.90m。
6.1.14.3 在停機坪的適當位置應設置消火栓。6.1.17 建築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於1.00m的防火挑檐
⑻ 在超高層建築中,應急發電機組的設置原則有哪些
超高層復建築中應急發制電機組的設置原則:
1、高層建築中的消防水泵、防排煙設施、消防電梯、應急照明等消防用電,按照《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9.1.1條規定,一類高層建築應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二類高層建築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
2、按《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3.1條規定,高層建築中許多部位的負荷為一級負荷,如一、二級旅館的宴會廳、娛樂廳、高級客房、廚房,重要辦公建築的客梯電力、主要辦公室、會議室照明,大型百貨商店的營業廳照明;還有一些部位的負荷為二級負荷,如百貨商店的自動扶梯、客梯電力,部、省級辦公建築的主要辦公室、會議室照明等。一級負荷中還含有特別重要負荷,如重要的交通樞紐、通訊樞紐以及經常用於重要國際活動的大量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等的一級負荷。
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共電。二級負荷當條件允許時也宜由兩個迴路供電,特別是屬於消防用電的二級負荷,應按二級負荷的兩個迴路要求供電。由此可見,高層建築對供電的可靠性要求較高,都要求兩個電源供電。
⑼ 高層住宅中,豎井照明可以接自應急照明配電箱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2005
8.3.5 電氣豎井、智能化系統豎井應符合下列要求:
3 電氣豎井、智能化系統豎井內宜預留電源插座,應設應急照明燈,控制開關宜安裝在豎井外;
⑽ 求助高層住宅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設置問題
應急照明箱
一、概述
應急照明箱又叫做雙電源應急照明配電箱,它主要由應急照明燈具、殼體以備用蓄電池等組成,它的工作原理是在停電的情況下,利用蓄電池中的電力提供應急照明,保證照明供電的可靠性和連續性。為了保證企事業單位的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組成中規定,企事業單位必須配有相應的應急照明配電箱。
二、使用范圍
應急照明箱主要適用於輸入電壓是AC220V/50Hz的電路中,它作為調控備用電源和常用電源的配電裝置,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對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起著重要的防護作用,它主要廣泛應用於高層樓宇、郵電通訊、工礦企業、船舶運輸、醫院等需不間斷供電的重要場所。
三、結構特點
1.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箱設計生產必須執行新國標GB17945-2010的要求。
2.輸入電壓必須是AC220V/50Hz。
3.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箱在主、備電源轉換時,主電恢復供電後必須自動恢復到主電供電狀態。
4.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箱必須有接收應急轉換聯動控制信號,切斷電源,使連接燈具進入應急狀態,並能發出反饋信號。
四、技 術 參 數:
1、輸入電壓:AC220V/50HZ
2、備用電源:9.6V/900mAh
3、應急時間:>2H
4、下級燈具接入距離:1200M
5、輸出迴路:1-8
6、單迴路節點數:64個
7、直流輸出:36V/700W
8、匯流排技木:i-bus
9、通信介面:標准RS4 8 5、光纖介面
10、面板材質:全金屬外殼
11、安裝方武:壁掛、落地
12、產品尺寸:600mm×400mm×200mm
五、注意事項:
1.環境溫度:-5℃-+40℃,24小時內平均溫度≤35℃;
2.大氣條件:空氣潔凈,相對濕度在最高溫度為+40℃時不超過50%,在較低溫度時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例如+20℃時為90%,但應考慮到溫度變化時,有可能會偶然地產生適度的凝露;
3.設備安裝場所的最大海拔高度:2000m;
4.地震劇烈不超過8度;
5.無嚴重污穢,化學腐蝕及劇烈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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