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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照明工程裡面槽板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1-02-24 23:10:04

Ⅰ 線建築電氣照明里槽敷線和槽板配線的區別是什麼,我覺得矛盾

照明配線有兩種,1 是線槽(板)敷設;2是橋架敷設。你說的槽敷線和槽板配線沒區別,只是說法不同而已。

Ⅱ 電氣照明工程中,設備和材料是如何劃分的

電氣照明工程中主要分為:設備主要分為配電設備、控制設備及燈具;材料分為主材和輔版材。
例如:電氣照明權工程中所使用的照明配電箱、照明控制箱、照明燈具就屬於設備,它們的定義為構成工程實體必不可少的設備,而材料分為主材和輔材,主材主要分為穿線管、電線電纜、橋架等,構成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而輔材一般是指價格低廉的損耗品,例如,電工膠帶,扎帶,釘子,小的螺絲等低值易耗品。

Ⅲ 電氣照明圖紙怎麼看怎麼解釋

L1~L3是三根火線+一根地線進線(新國標燈具必須帶地線),過後是一個版VG65/4P-25安培的空氣開關,在接線連權接的B25A應該是個就地人員操作的開關,往後就是開關引出到燈具的電纜了。配電容量是4.5kW.用的是YJV的電纜。150瓦的投光燈一共30盞。就這么個意思。

Ⅳ 請問電氣照明工程中各種符號代表什麼意思謝、

4芯50平方,穿70的鋼管在地板及地坪下敷設
3芯16平方,穿32的鋼管在牆內暗敷設
2芯0.5平方,穿16的PVC管在牆內暗敷
前面的是電纜型號,就不多解釋了。

Ⅳ 建築電氣工程驗收中槽板配線安裝有什麼要求

槽板配線
一、主控項目
1,槽板內電線無接頭,電線連接設在器具處;槽板與各種器具連接時,電線應留有餘量,器具底座應壓住槽板端部。
2,槽板敷設應緊貼建築物表面,且橫平豎直、固定可靠,嚴禁用木楔固定;木槽板應經阻燃處理,塑料槽板表面應有阻燃標識。
二、 一般項目
1,木槽板無劈裂,塑料槽板無扭曲變形。槽板底板固定點間距應小於500mm;槽板蓋板固定點間距應小於300mm;底板距終端50mm和蓋板距終端30mm處應固定。
2,槽板的底板介面與蓋板介面應錯開20mm,蓋板在直線段和90°轉角處應成45°斜口對接,T形分支處應成三角叉接,蓋板應無翹角,介面應嚴密整齊。
3,槽板穿過梁、牆和樓板處應有保護套管,跨越建築物變形縫處槽板應設補償裝置,且與槽板結合嚴密。

Ⅵ 建築電氣工程中的電線電纜和線槽敷線屬於什麼分項工程

屬於:電線導管、電纜高管,線槽敷設分項。見:《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專收規范》GB50303-200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屬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 建築電氣分部的電氣照明安裝子分部的 「電線、電纜導管和線槽敷設」分項。

電線、電纜穿管及線槽敷線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接地(PE)或接零(PEN)及其他焊接施工完成,經檢查確認,才能穿入電線或電纜以及線槽內敷線;
2、與導管連接的櫃、屏、台、箱、盤安裝完成,管內積水及雜物清理干凈,經檢查確認,才能穿入電線、電纜;
3、電纜穿管前絕緣測試合格,才能穿入導管;
4、電線、電纜交接試驗合格,且對接線去向和相位等檢查確認,才能通電。

Ⅶ 電器照明工程,分項有幾步l各有什麼

成套配電櫃、復控制櫃和動力、照明制配電箱(盤)安裝,電線、電纜導管和線槽敷設,電線、電纜倒桿和線槽敷線,槽板配線,鋼索配線,電纜頭製作、導線連接和線路電氣試驗,普通燈具安裝,專用燈具安裝,插座、開關、風扇按,建築照明通電試運行。

Ⅷ 建築電氣中的鋼索配線和槽板配線各指什麼

鋼索配線一般適用於屋架較高,跨距較大,而燈具安裝高度又要求較低的工業廠房內。

Ⅸ 消防工程中的槽板配線安裝是什麼意思

金屬線槽配線安裝工藝標准
1 范圍
本工藝標准適用於建築物內金屬線槽配線安裝工程。
2 施工准備
2.1 材料要求:
2.1.1 金屬線槽及其附件:應採用經過渡鋅處理的定型產品。其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線槽內外應光滑平整,無棱刺,不應有扭曲,翹邊等變形現象。
2.1.2 絕緣導線: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有產品合格證。
2.1.3 螺旋接線鈕:適用於6m㎡以下的鋁導線壓接。選用時應根據導線截面和導線根數選擇相應型號的加強型絕緣鋼殼螺旋接線鈕。
2.1.4 LC安全型壓線帽有關要求請見2—8、2.1.5有關內容。
2.1.5 套管:套管有銅套管,鋁套管及銅鋁過渡套管三種,選用時應採用與導線的材質相同、且規格相應的套管。
2.1.6 金屬膨脹螺栓:應根據容許拉力和剪力進行選擇。
2.1.7 接線端子(接線鼻子):選用時應根據導線截面及根數選用相應規格的接線端子。
2.1.8 鍍鋅材料:採用鋼板、圓鋼、扁鋼、角鋼、螺栓、螺母、螺絲、墊圈、彈簧墊等金屬材料做電工工件時,都應經過鍍鋅處理。
2.1.9 輔助材料:鑽頭、電焊條、氧氣、乙炔氣、調合漆、焊錫、焊劑、橡膠絕緣帶、塑料絕緣帶、黑膠布等。
2.2 主要機具:
2.2.1 鉛筆、捲尺、線墜、粉線袋、錫鍋、噴燈。
2.2.2 電工工具、手電筒鑽、沖擊鑽、兆歐表、萬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 作業條件:
2.3.1 配合土建的結構施工,預留孔洞、預埋鐵和預埋吊桿、吊架等全部完成。
2.3.2 頂棚和牆面的噴漿、油漆及壁紙全部完成後,方可進行線槽敷設及槽內配線。
2.3.3 高層建築豎井內土建濕作業全部完成。
2.3.4 地面線槽應及時配合土建施工。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3.2 彈線定位:根據設計圖確定出進戶線、盒、箱、櫃等電氣器具的安裝位置,從始端至終端(先干線後支線)找好水平或垂直線,用粉線袋沿牆壁、頂棚和地面等處,在線路的中心線進行彈線,按照設計圖要求及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分勻檔距並用筆標出具體位置。

3.3 預留孔洞:根據設計圖標注的軸線部位,將預制加工好的木質或鐵制框架,固定在標出的位置上,並進行調直找正,待現澆混凝土凝固模板拆除後,拆下框架,並抹平孔洞口(收好孔洞口)。
3.4 支架與吊架安裝要求及預埋吊桿、吊架。
3.4.1 支架與吊架安裝要求:
3.4.1.1 支架與吊架所用鋼材應平直,無顯著扭曲。下料後長短偏差應在5mm范圍內,切口處應無卷邊、毛刺。
3.4.1.2 鋼支架與吊架應焊接牢固,無顯著變形、焊縫均勻平整,焊縫長度應符合要求,不得出現裂紋、咬邊、氣孔、凹陷、漏焊、焊漏等缺陷。
3.4.1.3 支架與吊架應安裝牢固,保證橫平豎直,在有坡度的建築物上安裝支架與吊架應與建築物有相同坡度。
3.4.1.4 支架與吊架的規格一般不應小於扁鐵30mm×3mm;扁鋼25mm×25mm×3mm。
3.4.1.5 嚴禁用電氣焊切割鋼結構或輕鋼龍骨任何部位,焊接後均應做防腐處理。
3.4.1.6 萬能吊具應採用定型產品,對線槽進行吊裝,並應有各自獨立的吊裝卡具或支撐系統。
3.4.1.7 固定支點間距一般不應大於1.5~2m。在進出接線盒、箱、櫃、轉角、轉彎和變形縫兩端及丁字接頭的三端500mm以內應設置固定支持點。
3.4.1.8 支架與吊架距離上層樓板不應小於150~200mm;距地面高度不應低於100~150mm;
3.4.1.9 嚴禁用木磚固定支架與吊架。
3.4.1.10 輕鋼龍骨上敷設線槽應各自有單獨卡具吊裝或支撐系統,吊桿直徑不應小於8mm;支撐應固定在主龍骨上,不允許固定在輔助龍骨上。
3.4.2 預埋吊桿、吊架:
採用直徑不小於8mm的圓鋼,經過切割、調直、煨彎及焊接等步驟製做成吊桿、吊架。其端應攻絲以便於調整。在配合土建結構中,應隨著鋼筋上配筋的同時,將吊桿或吊架錨固在所標出的固定位置。在混凝土澆注時,要留有專人看護以防吊桿或吊架移位。拆模板時不得碰壞吊桿端部的絲扣。
3.5 預埋鐵的自製加工尺寸不應小於120mm×60mm×6mm;其錨固圓鋼的直徑不應小於8mm。緊密配合土建結構的施工,將預埋鐵的平面放在鋼筋網片下面,緊貼模板,可以採用綁扎或焊接的方法將錨固圓鋼固定在鋼筋網上。模板拆除後,預埋鐵的平面應明露、或吃進深度一般在10~mm,再將用扁鋼或角鋼製成的支架、吊架焊在上面固定。
3.6 鋼結構:可將支架或吊架直接焊在鋼結構上的固定位置處。也可利用萬能吊具進行安裝。
3.7 金屬膨脹螺栓安裝
3.7.1.1 適用於C5以上混凝土構件及實心磚牆上,不適用於空心磚牆。
3.7.1.2 鑽孔直徑的誤差不得超過+0.5~-0.3mm;深度誤差不得超過+3mm;鑽孔後應將孔內殘存的碎屑清除干凈。
3.7.1.3 螺栓固定後,其頭部偏斜值不應大於2mm。
3.7.1.4 螺栓及套管的質量應符合產品的技術條件。
3.7.2 金屬膨脹螺栓安裝方法
3.7.2.1 首先沿著牆壁或頂板根據設計圖進行彈線定位,標出固定點的位置。
3.7.2.2 根據支架或吊架承受的荷重,選擇相應的金屬膨脹螺栓及鑽頭,所選鑽頭長度應大於套管長度。
3.7.2.3 打孔的深度應以將套管全部埋入牆內或頂板內後,表現平齊為宜。
3.7.2.4 應先清除干凈打好的孔洞內的碎屑,然後再用木錘或墊上木塊後,用鐵錘將膨脹螺栓敲進洞內,應保證套管與建築物表面平齊,螺栓端部外露,敲擊時不得損傷螺栓的絲扣。
3.7.2.5 埋好螺栓好,可用螺母配上相應的墊圈將支架或吊架直接固定在金屬膨脹螺栓上。
3.8 線槽安裝:
3.8.1 線槽安裝要求:
3.8.1.1 線槽應平整,無扭曲變形,內壁無毛刺,各種附件齊全。
3.8.1.2 線槽的介面應平整,接縫處應緊密平直。槽蓋裝上後應平整,無翹角,出線口的位置准確。
3.8.1.3 在吊頂內敷設時,如果吊頂無法上人時應留有檢修孔。
3.8.1.4 不允許將穿過牆壁的線槽與牆上的孔洞一起抹死。
3.8.1.5 線槽的所有非導電部分的鐵件均應相互連接和跨接,使之成為一連續導體,並做好整體接地。
3.8.1.6 當線槽的底板對地距離低於2.4m時,線槽本般和線槽蓋板均必須加裝保護地線。2.4m以上的線槽蓋板可不加保護地線。
3.8.1.7 線槽經過建築物的變形縫(伸縮縫、沉降縫)時,線槽本身應斷開,槽內用內連接板搭接,不需固定。保護地線和槽內導線均應留有補償餘量。
3.8.1.8 敷設在豎進、吊頂、通道、夾層及設備層等處的線槽應符合《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的有關防火要求。
3.8.2 線槽敷設安裝
3.8.2.1 線槽直線段連接應採用連接板,用墊圈、彈簧墊圈、螺母緊固,接茬處應縫隙嚴密平齊。
3.8.2.2 線槽進行交叉、轉彎、丁字連接時,應採用單通,二通,三通,四通或平面二通、平面三通等進行變通連接,導線接頭處應設置接線盒或將導線接頭放在電氣器具內。
3.8.2.3 線槽與盒、箱、櫃等接茬時,進線和出線口等處應採用抱腳連接,並用螺絲緊固,末端應加裝封堵。
3.8.2.4 建築物的表面如有坡度時,線槽應隨其變化坡度。待線槽全部敷設完畢後,應在配線之前進行調整檢查。確認合格後,再進行槽內配線。
3.9 吊裝金屬線槽:
萬能型吊具一般應用在鋼結構中,如工字鋼、角鋼、輕鋼龍骨等結構,可預先將吊具、卡具、吊桿、吊裝器組裝成一整體,在標出的固定點位置處進行吊裝,逐件地將吊裝卡具壓接在鋼結構上,將頂絲擰牢。
3.9.1 線槽直線段組裝時,應先做干線,將吊裝器與線槽用蝶形夾卡固定在一起,按此方法,將線槽逐段組裝成形。
3.9.2 線槽與線槽可採用內連接頭或外連接頭,配上平墊和彈簧墊用螺母緊固。
3.9.3 線槽交叉、丁字、十字應採用二通、三通、四通進行連接,導線接頭處應設置接線盒或放置在電氣器具內,線槽內絕對不允許有導線接頭。
3.9.4 轉彎部位應採用立上彎頭和立下彎頭,安裝角度要適宜。
3.9.5 出線口處應利用出線口盒進行連接,末端部位要裝上封堵,在盒、箱、櫃進出線處應採用抱腳連接。
3.10 地面線槽安裝:
地面線槽安裝時,應及時配合土建地面工程施工。根據地面的型式不同,先抄平,然後測定固定點位置,將上好卧腳螺栓和壓板的線槽水平放置在墊層上,然後進行線槽連接。如線槽與管連接;線槽與分線盒連接;分線盒與管連接;線槽出線口連接;線槽末端處理等,都應安裝到位,螺絲緊固牢靠。地面線槽及附件全部上好後,再進行一次系統調整,主要根據地面厚度,仔細調整線槽干線,分支線,分線盒接頭,轉彎、轉角、出口等處,水平高度要求與地面平齊,將各種盒蓋蓋好或堵嚴實,以防止水泥砂漿進入,直至配合土建地面施工結束為止。
3.11 線槽內保護地線安裝:
3.11.1 保護地線應根據設計圖要求敷設在線槽內一側,接地處螺絲直徑不應小於6mm;並且需要加平墊和彈簧墊圈,用螺母壓接牢固。
3.11.2 金屬線槽的寬度在100mm以內(含100mm),兩段線槽用連接板連接處(即連接板做地線時),每端螺絲固定點不少於4個;寬度在200mm以上(含200mm)兩端線槽用連接板連接的保護地線每端螺絲固定點不少於6個。
3.11.3 線槽蓋板有關保護接地要求見第10.4.7條。
3.12 線槽內配線
3.12.1 線槽內配線要求
3.12.1.1 線槽內配線前應消除線槽內的積水和污物。
3.12.1.2 在同一線槽內(包括絕緣在內)的導線截面積總和應該不超過內部截面積的40%。
3.12.1.3 線槽底向下配線時,應將分支導線分別用尼龍綁扎帶綁紮成束,並固定在線槽底板下,以防導線下墜。
3.12.1.4 不同電壓、不同迴路、不同頻率的導線應加隔板放在同一線槽內。下列情況時,可直接放在同一線槽內:電壓在65伏及以下:同一設備或同一流水線的動力和控制迴路;照明花燈的所有迴路;三相四線制的照明迴路。
3.12.1.5 導線較多時,除採用導線外皮顏色區分相序外,也可利用在導線端頭和轉彎處做標記的方法來區分。
3.12.1.6 在穿越建築物的變形縫時,導線應留有補償餘量。
3.12.1.7 接線盒內的導線預留長度不應超過15cm;盤、箱內的導線預留長度應為其周長的1/2。
3.12.1.8 從室外引入室內的導線,穿過牆外的一段應採用橡膠絕緣導線,不允許採用塑料絕緣導線。穿牆保護管的外側應有防水措施。
3.12.2 線槽內配線方法:
3.12.2.1 清掃線槽:
清掃明敷線槽時,可用抹布擦凈線槽內殘存的雜物和積水,使線槽內外保持清潔;清掃暗敷於地面內的線槽時,可先將帶線穿通至出線口,然後將布條綁在帶線一端,從另一端將布條拉出,反復多次就可將線槽內的雜物和積水清理干凈。也可用空氣壓縮機將線槽內的雜物和積水吹出。
3.12.2.2 放線:(a)放線前應先檢查管與線槽連接處的護口是否齊全;導線和保護地線的選擇是否符合設計圖的要求;管進入盒時內外根母是否鎖緊,確認無誤後再放線。(b)放線方法:先將導線抻直、捋順,盤成大圈或放在放線架(車)上,從始端到終端(先干線,後支線)邊放邊整理,不應出現擠壓背扣、扭結、損傷導線等現象。每個分支應綁紮成束,綁扎時應採用尼龍綁扎帶,不允許使用金屬導線進行綁扎。(c)地面線槽放線:利用帶線從出線一端至另一端,將導線放開、抻直、捋順,削去端部絕緣層,並做好標記,再把芯線綁扎在帶線上,然後從另一端抽出即可。放線時應逐段進行。
3.13 導線連接:
3.13.1 導線連接要求:
導線連接的目地是使連接處的接觸電阻最小,機械強度和絕緣強度均不降低。連接時應正確區分相線,中性線,保護地線。區分方法是:用絕緣導線的外皮顏色區分,使用儀表測試對號並做標記,確認無誤後方可連接。
3.13.2 導線連接方法:
請見3—8、3.8節的各有關內容。
3.13.3 線路檢查及絕緣搖測請見3—8、3.11的有關內容。
4 質量標准
4.1 保證項目:
4.1.1 導線及金屬線槽的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范規定。
4.1.2 導線之間和導線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值必須大於0.5MΩ。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測量檢查。
4.2 基本項目:
4.2.1 線槽敷設:
線槽應緊貼建築物表面,固定牢靠,橫平豎直,布置合理,蓋板無翹角,介面嚴密整齊,拐角、轉角、丁字連接、轉彎連接正確嚴實,線槽內外無污染。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2 支架與吊架安裝:
可用金屬膨脹螺栓固定或焊接支架與吊架,也可採用萬能卡具固定線槽,支架與吊架應布置合理、固定牢固、平整。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3 線路保護:
線路穿過梁、牆、樓板等處時,線槽不應被抹死在建築物上;跨越建築物變形縫處的線槽底板應斷開,導線和保護地線均應留有補償餘量;線槽與電氣器具連接嚴密,導線無外露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4 導線的連接:
連接牢固、包紮嚴密、絕緣良好,不傷線芯,接頭應設置在器具或接線盒內,線槽內無接頭。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3 允許偏差項目:
線槽水平或垂直敷設直線部分的平直程度和垂直度允許偏差不應超過5mm。
檢驗方法:吊線、拉線、尺量檢查。
5 成品保護
5.1 安裝金屬線槽及槽內配線時,應注意保持牆面的清潔。
5.2 接、焊、包完成後,接線盒蓋,線槽蓋板應齊全平實,不得遺漏,導線不允許裸露在線槽之外,並防止扣壞和污染線槽。
5.3 配線完成後,不得再進行噴漿和刷油。以防止導線和電氣器具受到污染。
5.4 使用高凳時,注意不要碰壞建築物的牆面及門窗等。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支架與吊架固定不牢,主要原因是金屬膨脹螺栓的螺母未擰緊,或者是焊接部位開焊,應及時將螺栓上的螺母擰緊,將開焊處重新焊牢。金屬膨脹螺栓固定不牢,或吃牆過深或出牆過多,鑽孔偏差過大造成松動,應及時修復。
6.2 支架或吊架的焊接處未做防腐處理,應及時補刷遺漏處的防銹漆。
6.3 保護地線的線徑和壓接螺絲的直徑不符合要求,應全部按規范要求執行。
6.4 線槽穿過建築物的變形縫時未做處理,過變形縫的線槽應斷開底板,並在變形縫的兩端加以固定,保護地線和導線留有補償餘量。
6.5 線槽接茬處不平齊,線槽蓋板有殘缺,線槽與管連接處的護口破損遺漏,暗敷線槽未做檢修人孔。應調整加以完善。
6.6 導線連接時,線芯受損,纏繞圈數和倍數不符合規定要求,涮錫不飽滿,絕緣層包紮不嚴密,應按照導線連接的要求重新進行導線連接。
6.7 線槽內的導線放置雜亂無章,應將導線理順平直,並綁紮成束。
6.8 豎井內配線未做防墜落措施,應按要求予以補做。
6.9 不同電壓等級的線路,敷設於同一線槽內,應分開。
6.10 切割鋼結構或輕鋼龍骨,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進行補焊加固。
7 質量記錄
7.1 金屬線槽及絕緣導線產品出廠合格證。
7.2 金屬線槽配線安裝工程預檢、自檢、互檢記錄。
7.3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竣工圖。
7.4 金屬線槽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記錄。(借用槽板配線表)
7.5 電氣絕緣電阻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