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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設置應急照明

發布時間: 2021-01-02 06:52:50

A. 應急照明的設計標準是什麼

按照《抄GB50034,200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要求,應急照明設計標准 宜符合下列規定:

1.備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規定外,不低於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 的10%;

2.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於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3.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於0.5h。

B. 什麼樣的民用建築要設應急照明

高層都要有。一類高層 二類高層規范不同
9.2.1 高層建築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9.2.1.1 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9.2.1.2 配電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9.2.1.3 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9.2.1.4 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築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9.2.2 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待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剛的照度。
9.2.3 除二類居住建築外,高層建築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硫散指示標志。
9.2.4 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牆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牆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於20m。
9.2.5 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利製作的保護罩。
9.2.6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min。

C. 應急照明燈在什麼情況下會亮

應急來照明燈在正常照明電源發自生故障時,就可以發亮,它能有效地照明和顯示疏散通道。

原理:應急照明燈由光源、光源驅動器、整流器、逆變器、電池組、標志燈殼等幾部分組成。平時,36V通過光源驅動器,驅動光源正常照明,同時通過整流器對電池組進行電能補充,即使在下班後關斷照明的情況下,整流器仍然工作在充電狀態,以便使電池組始終處於飽滿的戰備狀態。

當遇到緊急情況,市電突然停止時,逆變器將自動啟動逆變電路,把電池組的低壓電能轉換為高壓電能,驅動光源繼續照明。



(3)什麼情況下設置應急照明擴展閱讀

應急照明燈按工作狀態可分為3類:

①持續式應急燈。它不管正常照明電源有否故障,能持續提供照明。

②非持續式應急燈。它只有當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才提供照明。

③復合應急燈。它的燈具內裝有兩個以上光源,至少有一個可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提供照明。

D. 是否需要設置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

此過程若是工業建築:按現規范——該工程若無其他特殊情況,可不設應急照明燈,若是甲、乙、丙類廠房,應設疏散指示標志燈。將來的規范規定?不知道。

E. 應急燈設置規范是什麼

應急照明用的燈具的總稱。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後,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但在日常的檢查中發現,單位在消防應急燈具的選型、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因此,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供電控制方式、接線方式,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直接影響到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作用的發揮。在日常生活中,要經常進行檢查,防患未然!

F. 如何設置消防應急照明

設置火災應急照明燈時需保證繼續工作所需照度的場所,火災應急照明燈的工作方式分為專用和混用兩種:前者平時強行啟點;後者與正常工作照明一樣,平時即點亮作為工作照明的一部分,往往裝有照明開關,必要時需在火災事故發生後強行啟點。高層住宅的樓梯間照明一般兼作火災應急及疏散照明,通常樓梯燈採用定時自熄開關,因此需要具有火災時強行啟點功能。

火災應急照明的電源可以是柴油發電機組、蓄電池組或電力網電源中任意兩種組合,以滿足雙電源、雙迴路供電的要求。火災應急照明在正常電源斷電後,其電源轉換時間應滿足下列要求:疏散照明≤15s;備用照明≤15s(其中金融商業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對火災應急照明可以集中供電,也可分散供電。大中型建築多採用集中式供電,總配電箱設在建築底層,以干線向各層照明配電箱供電,各層照明配電箱裝於樓梯間或附近,每迴路干線上連接的配電箱數不超過三個,此時的火災應急照明電源無論是從專用干線分配電箱取得,還是從與正常照明混合使用的干線分配電箱取得,在有應急備用電源的地方,都要從最末一級的分配電箱中進行自動切換。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規定,火災應急照明燈具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的備用電源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min。

小型單元式火災應急照明燈,蓄電池多為鎳鎘電池,或小型密封鉛蓄電池。優點是可靠、靈活、安裝方便。缺點是費用高、檢查維護不便。

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他非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通常除了透光部分設玻璃外,其外殼須用金屬材料或難燃材料製成。一般,火災應急照明燈平時不亮,當遇有火警時接受指令,按要求分區點亮或全部點亮。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規定,火災應急照明燈具宜設置在牆面的上部、頂棚上或出口的頂部。

G. 工作場所應設置應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電源失效,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備用照明是在專當正常照明屬因電源失效後,可能會造成爆炸、火災和人身傷亡等嚴重事故的場所,或停止工作將造成很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場所而設的繼續工作用的照明,或在發生火災時為了保證消防能正常進行而設置的照明。
2、正常照明因電源失效,需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如使用圓盤鋸等作業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
3、正常照明因電源失效,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在出口和通道設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標志燈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設置的照明。
4、需要非工作時間夜間值守或巡視的場所應設置值班照明。它對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應急照明,對其電源沒有特殊要求。
5、需要警戒的場所(重要的廠區、庫區等),應根據警戒范圍的要求設置警衛照明。
6、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高樓、煙囪、水塔)上,應根據當地民航部門的規定設置障礙照明。

H. 有沒有規定 什麼情況下才會設應急照明箱

商業的一般都裝應急照明的

I. 什麼情況下消防應急照明會亮

消防應急照明會亮的情況,不同工作狀態、功能,情況是不同的。專
應急照明燈可按屬工作狀態和功能進行分類。按工作狀態可分為 3類:
①持續式應急燈。不管正常照明電源有否故障,能持續提供照明。
②非持續式應急燈。只有當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才提供照明。
③復合應急燈。燈 應急照明燈具內裝有兩個以上光源,至少有一個可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提供照明。
按功能可分為兩類:
①照明型燈具。在發生事故時,能向走道、出口通道、樓梯和潛在危險區提供必要的照明。
②標志型燈具。能醒目地指示出口及通道方向,燈上有文字和圖示,標志面亮度為7~10cd/m2,文字的筆畫粗度至少19mm,高度至少150mm,觀察距離30m,透光文字與背景有較大的對比。

J. 什麼建築或場所應設置應急照明系統

答:(1)下列建築或場所應設置集中控制型應急照明系統: 1 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0m2的商店、展專覽建築、航站樓; 屬2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m2的地下商店; 3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m2的醫院門診樓; 4 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公共建築; 5 座位數超過10000座的體育館。 (2)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m2的商店、展覽建築、航站樓、鐵路旅客車站建築宜設置集中控制型應急照明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