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照明燈具實在是太多了。
你應該先具體介紹下你工廠車間的具體樣式,然後才能決定怎麼設計好。可以找專業的公司設計。
『貳』 車間照明如何設計
《照明設計手冊》第二版,去下個
『叄』 車間照明設計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准
GB50034-92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照明方式和照明種類 2
第三章照度標准 2
第一節一般規定 2
第二節照度標准值 3
第四章光源 4
第五章 照明燈具 5
第六章照明質量 5
第一節眩光限制 5
第二節光源顏色 7
第三節照度均勻度 7
第七章照明供電 8
第八章照明節能 9
附錄一名詞解釋 10
附錄二一般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工作面上的照度標准值 11
附錄三工業企業輔助建築照度標准值 12
附錄四廠區露天作業場所和交通運輸線的照度標准值 13
附錄五亮度曲線法 13
附錄六室內照明目標效能值(建議性) 15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 為了在工業企業照明設計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經濟政策,有利於保護視力、提高產品質量和勞動生產率,做到節約能源、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使用安全、維修方便,特製定本標准。
第1.0.2條 本標准適用於工業企業中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不適用於地下建築、地下礦井、無窗廠房等。
第1.0.3條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除應遵守本標准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的要求。
第二章照明方式和照明種類
第2.0.1條 照明方式可分為:一般照明、分區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不適合裝設局部照明或採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時,宜採用一般照明;
二、當某一工作區需要高於一般照明照度時,可採用分區一般照明;
三、對於照度要求較高,工作位置密度不大,且單獨裝設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場所,宜採用混合照明;
四、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應只裝設局部照明。
第2.0.2條 照明種類可分為:正常照明、應急照明、值班照明、警衛照明和障礙照明。其中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裝設備用照明;
二、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處於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裝設安全照明;
三、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裝設疏散照明;
四、值班照明宜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或利用應急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
五、警衛照明應根據需要,在警衛范圍內裝設;
六、障礙照明的裝設,應嚴格執行所在地區航空或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照度標准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3.1.1條 工業企業照明的照度標准值,應按以下系列分級:0.1、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和3000Lx。
第3.1.2條 照明設計標准值應為生產場所作業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第3.1.3條 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根據工作場所和視覺作業的具體要求,應按高、中、低選取適當的標准值,一般情況下採用照度范圍的中間值。
第3.1.4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應採用照度范圍的高值:
一、Ⅰ~V等的視覺作業,當眼睛至識別對象的距離大於500m時;
二、連續長時間緊張的視覺作業,對視覺器官有不良影響時;
三、識別對象在活動面上,識別時間短促而辨認困難時;
四、視覺作業對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時;
五、識別對象反射比小時;
六、當作業精度要求較高,且產生差錯會造成很大損失時。
第3.1.5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應採用照度范圍的低值:
一、進行臨時性工作時;
二、當精度或速度無關緊要時。
第二節照度標准值
第3.2.1條 工作場所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應符合表3.2.1的規定。
表3.2.1 工作場所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
第3.2.2條 當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作為一般照明時,在經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場所,其照度標准值不宜低於50Lx。
第3.2.3條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應按該等級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選取,不宜低於30Lx。但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時,不宜低於50Lx。
第3.2.4條 對於一般生產車間和工作場所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可按本標准附錄二採用。
第3.2.5條 工業企業輔助建築的照度標准值,應符合本標准附錄三的規定。
第3.2.6條 廠區露天工作場所和交通運輸線的照度標准值,應符合本標准附錄四的規定。
第3.2.7條 對於備用照明的照度標准值,不應低於表3.2.1中一般照明的10%。而安全照明的照度標准值,不應低於表3.2.1中的一般照明的5%。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疏散照明照度標准值,不應低於0.5Lx。
第3.2.8條 照明設計計算照度值應為表3.2.1、附錄二、附錄三和附錄四的照度標准值除以表3.2.8所規定的維護系數值。
表3.2.8 維護系數值
環境污染特徵 類別 照明器擦洗次數(次/年) 維護系數
清潔 儀器、儀表的裝配車間,電子元器件的裝配車間,實驗室,辦公室,設計室 2 0.8
一般 機械加工車間、機械裝配車間、織布車間 3 0.6
污染嚴重 鍛工車間、鑄工車間、碳化車間、水泥廠球磨車間 2 0.7
室外 道路和廣場 2 0.7
第四章光源
第4.0.1條 照明光源宜採用熒光燈、白熾燈、高強氣體放電燈(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熒光高壓汞燈)等。
第4.0.2條 當懸掛高度在4m及以下時,宜採用熒光燈;當懸掛高度在4m以上時,宜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當不宜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時,也可採用白熾燈。
第4.0.3條 在下列工作場所的照明光源,可選用白熾燈:
一、局部照明的場所;
二、防止電磁波干擾的場所;
三、因光源頻閃效應影響視覺效果的場所;
四、經常開閉燈的場所;
五、照度不高,且照明時間較短的場所。
第4.0.4條 應急照明應採用能瞬時可靠點燃的白熾燈、熒光燈等。當應急照明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經常點燃且不需要切換電源時,可採用其它光源。
第4.0.5條 當採用一種光源不能滿足光色或顯色性要求時,可採用兩種光源形式的混光光源.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宜按表4.0.5選取。
表4.0.5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
五章 照明燈具
第5.0.1條 照明燈具應具有完整的光度參數,其機械、電氣、防火等性能應分別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燈具通用安全要求和試驗》和《燈具外殼防護等級分類》等的有關規定。
第5.0.2條 應優先選用配光合理、效率較高的燈具.室內開啟式燈具的效率不宜低於70%;帶有包合式燈罩的燈具的效率不宜低於55%;帶格柵燈具的效率不宜低於50%。
第5.0.3條 根據工作場所的環境條件,應分別採用下列各種燈具:
一、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應採用防潮燈具或帶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燈具。
二、在有腐蝕性氣體和蒸汽的場所,宜採用耐腐蝕性材料制 成的密閉式燈具。若採用開啟式燈具時,各部分應有防腐蝕防水措施。
三、在高溫場所,宜採用帶有散熱孔的開啟式燈具。
四、在有塵埃的場所,應按防塵的保護等級分類來選擇合適的燈具。
五、在裝有鍛錘、重級工作制橋式吊車等振動、擺動較大場所的燈具,應有防震措施和保護網,防止燈泡自動松脫與掉下。
六、在易受機械損傷場所的燈具,應加保護網。
七、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使用的燈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和規范的有關規定。
第5.0.4條 燈具和鎮流器表面的高溫部位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第5.0.5條 高強氣體放電燈的觸發器,宜裝設在靠近燈具的位置。
第六章照明質量
第一節眩光限制
第6.1.1條 工業企業照明可按眩光程度分為五級,並應符合表6.1.1的規定。
表6.1.1直接眩光限制等級
等級 眩光程度 作業或活動的類型
A 無眩光 很嚴格的視覺作業
B 剛剛感到的眩光 視覺要求高的作業;視覺要求中等但集中注意力要求高的作業
C 輕度眩光 視覺要求和集中注意力要求中等的作業,並且工作人員有一定程度的流動性
D 不舒適眩光 視覺要求和集中注意力要求低的作業,工作人員在有限的區域內頻繁走動
E 一定的眩光 工作人員不限於一個工作崗位而是來回走動,並且視覺要求低的房間,不是由同一批人連續使用的房間
第6.1.2條 工業企業室內照明直接眩光的限制,宜採用附錄五的亮度曲線法確定。
第6.1.3條 燈具亮度除應滿足亮度曲線法的限制要求外,還應符合表6.1.3的燈具最小遮光角的規定。
表6.1.3燈具最小遮光角
.1.5條 在需要有效地限制工作面上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的房間或場所,應採用如下措施:
一、應使視覺作業避開和遠離照明光源同人眼形成的鏡面反射區域;
二、使用發光表面面積大、亮度低、有一定上射光通量的燈具;
三、視覺作業和作業房間內的表面為無光澤的表面;
四、採用在視線方向發光強度小的特殊燈具。
第二節光源顏色
第6.2.1條 室內照明光源的色表可按其相關色溫分成三類,其光源色表類別宜按表6.2.1確定。
表6.2.1 光源的色表類別
以表類別 色表特徵 相關色溫(K) 適用場所舉例
Ⅰ 暖 <3300 車間局部照明、工廠輔助生活設施等
Ⅱ 中間 3300~5300 除要求使用冷色、暖色以外的各類車間
Ⅲ 冷 >5300 高照度水平、熱加工車間等
第6.2.2條 根據視覺作業對顏色辨別的要求,選用不同顯色性的光源。光源的一般顯色指數類別,宜按表6.2.2確定。
表6.2.2 光源的一般顯色指數類別
顯色類別 一般顯色指數范圍 適用場所舉例
Ⅰ A Ra≥90 顏色匹配、顏色檢驗等
B 90>Ra≥80 印刷、食品分檢、油漆等
Ⅱ 80>Ra≥60 機電裝配、表面處理、控制室等
Ⅲ 60>Ra≥40 機械加工、熱處理、鑄造等
Ⅳ 40>Ra≥20 倉庫、大件金屬庫等
第6.2.3條 對顏色識別有要求的工作場所,當使用照度在500Lx及以下,採用光源的顯色指數較低時,宜提高其照度標准值,其提高值為表3.2.1的照度標准值乘以表6.2.3中的相對照度系數值。
第6.2.4條 當採用混光照明時,應避免在地面和空間產生不均勻的色斑。
第三節照度均勻度
第6.3.1條 作業區域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勻度,不宜小於0.7。
第6.3.2條 工作場所內走道和非作業區域的一般照明照度,不宜小於作業區域一般照明照度的1/5。
第6.3.3條 在長時間連續作業的房間內,其表面反射比宜按表6.4.1確定。
表6.4.1 工作房間表面的反射比
表面名稱 反射比
頂柵 0.70~0.80
牆面 0.50~0.70
地面 0.20~0.40
設備 0.25~0.45
第七章照明供電
第7.0.1條 燈的端電壓一般不宜高於其額定電壓的105%,亦不宜低於其額定電壓的下列數值:
一、一般工作場所為95%;
二、露天工作場所、遠離變電所的小面積工作場所的照明難於滿足95%時,可降到90%;
三、應急照明、道路照明、警衛照明及電壓為12~42V的照明為90%。
第7.0.2條 對於容易觸及而又無防止觸電措施的固定式或移動式燈具,其安裝高度距地面為2.2m及以下,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時,其使用電壓不應超過24V。
一、特別潮濕的場所;
二、高溫場所;
三、具有導電灰塵的場所;
四、具有導電地面的場所。
第7.0.3條 在工作場所的狹窄地點,且作業者接觸大塊金屬面,如在鍋爐、金屬容器內等,使用的手提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第7.0.4條 在42V及以下安全電壓的局部照明的電源和手提行燈的電源,輸入電路與輸出電路必須實行電路上的隔離。
第7.0.5條 為減小沖擊電壓波動和閃變對照明的影響,宜採取下列措施:
一、較大功率的沖擊性負荷或沖擊性負荷群與照明負荷,分別由不同的配電變壓器或照明專用變壓器供電;
二、當沖擊性負荷和照明負荷共用變壓器供電時,照明負荷宜用專線供電。
第7.0.6條 建築物照明電源線路的進戶處,應裝設帶有保護裝置的總開關。
第7.0.7條 由公共低壓電網供電的照明負荷,線路電流不超過30A時,可用220V單相供電,否則,應以220/380V三相四線供電。
第7.0.8條 室內照明線路,每一單相分支迴路的電流,一般情況下不宜超過15A,所接燈頭數不宜超過25個,但花燈、彩燈、多管熒光燈除外。插座宜單獨設置分支迴路。
第7.0.9條 對高強氣體放電燈的照明,每一單相分支迴路的電流不宜超過30A,並應按啟動及再啟動特性,選擇保護電器和驗算線路的電壓損失值。
第7.0.10條 對氣體放電燈供電的三相四線照明線路,其中性線截面應按最大一相電流選擇。
第7.0.11條 應急照明的電源,應區別於正常照明的電源。不同用途的應急照明電源,應採用不同的切換時間和連續供電時間。應急照明的供電方式,宜按下列之一選用:
一、獨立於正常電源的發電機組;
二、蓄電池;
三、供電網路中有效地獨立於正常電源的饋電線路;
四、應急照明燈自帶直流逆變器;
五、當裝有兩台及以上變壓器時,應與正常照明的供電干線分別接自不同的變壓器;
六、僅裝有一台變壓器時,應與正常照明的供電干線自變電所的低壓屏上(或母線上)分開。當建築物內未設變壓器時,則在建築物電源線進戶處與正常照明迴路分開,並不得與正常照明共用一個總開關。
註: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供電方式,應按上述一至四項之一選用。
第7.0.12條 應急照明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時使用時,應有單獨的控制開關。應急照明不作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時使用時,當正常照明因故停電,應急照明電源宜自動投入。
第7.0.13條 在氣體放電燈的頻閃效應對視覺作業有影響的場所,其同一或不同一燈具的相鄰燈管(燈泡)宜分別接在不同相位的線路上。
第7.0.14條 廠區道路照明除迴路應有保護裝置外,每個燈具宜有單獨保護裝置。
第7.0.15條 對氣體放電燈宜採用電容補償,以提高功率因數。裝有單獨補償電容的燈具應裝設保護裝置,其值應按改善功率因數後的電流進行整定。
第八章照明節能
第8.0.1條 照明設計節能的基本原則,應是保證不降低作業的視覺要求,最有效地利用照明用電。
第8.0.2條 高大廠房中宜採用高光效、長壽命的高強氣體放電燈及其混光照明,除特殊情況外,不宜採用鹵鎢燈、白熾燈、自鎮流式熒光高壓汞燈。
第8.0.3條 照明設計應選用效率高、利用系數高、配光合理、保持率高的燈具。在保證照明質量的前提下,應優先採用開啟式燈具,並應少採用裝有格柵、保護罩等附件的燈具。
第8.0.4條 根據視覺作業要求,確定合理的照度標准值,選用合適的照明方式,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要求照度標准值較高的場所,可增設局部照明;
二、在同一照明房間內,當工作區的某一部分或幾個部分需要高照度時,可採用分區一般照明方式。
第8.0.5條 室內頂棚、牆面和地面宜採用淺顏色的裝飾。
第8.0.6條 在工業企業的車間、宿舍和住宅,照明用電均應單獨計量。
第8.0.7條 大面積使用氣體放電燈的場所,宜裝設補償電容器,功率因數不應低於0.85。
第8.0.8條 對照明線路、開關及控制宜採取下列措施:
一、室內照明線路宜分細,多設開關,位置適當;
二、近窗的燈具單設開關,充分利用天然光;
三、車間內按工段分區設置開關。
第8.0.9條 工業企業建築照明的節能指標當條件允許時,可採用節能效益比(ER)衡量,節能效益比(ER)宜大於或等於1,其值應按下式計算:
(8.0.9)
式中e1——目標效能值(W/m2 100lx)、e2——實際效能值(W/m2 100lx)
式中e1——目標效能值可按本標准附錄六選取。
第8.0.10條 道路照明和戶外照明節能措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戶外照明和道路照明,均宜採用高壓鈉燈;
二、戶外照明宜採用自動控制;
三、道路照明宜分組布置,宜採用半夜節能控制方式。
附錄一名詞解釋
名詞 曾用名詞 說明
一般照明 — 不考慮特殊局部的需要,為照亮整個場地而設置的照明
分區一般照明 — 根據需要,提高特定區域的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 — 為滿足某些部位(如工作面)的特殊需要而設置的照明
混合照明 — 一般照明與局部照明組成的照明
正常照明 — 在正常情況下使用的室內外照明
應急照明 事故照明 因正常照明的電源發生故障而啟用的照明
備用照明 —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確保正常活動繼續進行
安全照明 —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
疏散照明 —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確保安全出口通道能被有效地辨認和應用,使人們安全撤離建築物
工作面 — 通常指在其上面進行工作的平面,也是規定和測量照度的平面
視覺作業 — 在工作和活動中,必須觀察的呈現在背景前的細節或目標
識別對象 — 識別的物體和細部(如需要識別的點、線、傷痕、污點等)
反射比 反射率 從一個表面反射出來的光通量與入射該表面的光通量之比
維護系數 照度補償系數 照明設備使用一定時期後,在工作面上產生的平均照度與該設備新裝時在同樣條件下產生的平均照度之比
頻閃效應 — 在以一定頻率變化的光的照射下,觀察到的物體運動顯現出不同於其實際運動的現象
混光 — 在同一場所內,採用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光源照明時,此時的光稱為混光
一般顯色指數 — 由國際照明委員會(CIE)規定的8種試驗色樣,在被測光源照明和由參考光源照明時其相符程度的度量
燈具效率 — 在規定條件下測得的燈具發射光通量(流明)與燈具內的全部光源在燈具外按規定條件點燃時發射的總光通量之比
直接眩光 — 由視野中的高亮度或未曾充分遮蔽的光源所產生的眩光
燈具遮光角 保護角 光源最邊緣的一點和燈具出光口的連線與通過裸光源發光中心的水平線之間的夾角
光幕反射 — 在視野作業上鏡面反射與漫反射重疊出現的現象
反射眩光 — 由視野中的光澤表面的反射所產生的眩光
相對照度系數 — 在試驗光源照明和標准光源照明下,達到顏色識別能力相當時,所需要的照度之比
照度均勻度 — 表示給定平面上照度變化的度量;照度均勻度為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
附錄二一般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工作面上的照度標准值
附表2.1一般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工作面上的照度標准值
車間和作業場所 視覺作業等級 照度范圍(Lx)
混合照明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 一般照明
金屬機械加工車間 粗加工 Ⅲ乙 300 500 750 30 50 75 - - -
精加工 Ⅱ乙 500 750 1000 50 75 100 - - -
精密 Ⅰ乙 1000 1500 2000 100 150 200 - - -
機電裝配車間 大件裝配 V - - - - - - 50 75 100
小件裝配、試車台 Ⅱ乙 500 750 1000 50 75 100 - - -
精密裝配 Ⅰ乙 1000 1500 2000 100 150 200 - - -
焊接
車間 手動焊接、切割、接觸焊、電渣焊 V - - - - - - 50 75 100
自動焊接、一般劃線* Ⅳ乙 - - - - - - 75 100 150
精密劃線* Ⅱ甲 750 1000 1500 75 100 150 - - -
備料(如有沖壓、剪切設備則參照沖壓剪切車間) Ⅵ - - - - - - 30 50 75
鈑金車間 V - - - - - - 50 75 100
沖壓剪切車間 Ⅳ乙 200 300 500 30 50 75 - - -
鍛工車間 X - - - - - - 30 50 75
熱處理車間 Ⅵ - - - - - - 30 50 75
鑄工
車間 熔化、澆鑄 X - - - - - - 30 50 75
型砂處理、清理、落砂 Ⅵ - - - - - - 20 30 50
手工造型* Ⅲ乙 300 500 750 30 50 75 - - -
機器造型 Ⅵ - - - - - - 30 50 75
木工
車間 機床區 Ⅲ乙 300 500 750 30 50 75 - - -
鋸木區 V - - - - - - 50 75 100
木模區 Ⅳ甲 300 500 750 50 75 100 - - -
表面處理車間 電鍍槽間、噴漆間 V - - - - - - 50 75 100
酸洗間、發蘭間、噴砂間 Ⅵ - - - - - - 30 50 75
拋光間 Ⅲ甲 500 750 1000 50 75 100 - - -
電泳塗漆間 V - - - - - - 50 75 100
電修
車間 一般 Ⅳ甲 300 500 750 30 50 75 - - -
精密 Ⅲ甲 500 750 1000 50 75 100 - - -
拆卸、清洗場地* Ⅵ - - - - - - 30 50 75
實驗室 理化室 Ⅲ乙 - - - - - - 100 150 200
計量室 Ⅵ - - - - - - 150 200 300
動力
站房 壓縮機房 Ⅶ - - - - - - 30 50 75
泵、風機房、乙炔發生站 Ⅶ - - - - - - 20 30 50
鍋爐房、煤氣站的操作層 Ⅶ - - - - - - 20 30 50
配變
電所 變壓器室、高壓電容器室 Ⅶ - - - - - - 20 30 50
配電室、低壓電容器室 Ⅵ - - - - - - 30 50 75
值班室 Ⅳ乙 - - - - - - 75 100 150
電纜間(夾層) Ⅷ - - - - - - 10 15 20
電
源
室 電動發電機室、整流間、柴油發電機室 Ⅵ - - - - - - 30 50 75
蓄電池室 Ⅶ - - - - - - 20 30 50
控制室 一般控制室 Ⅳ乙 - - - - - - 75 100 150
主控制室 Ⅱ乙 - - - - - - 150 200 300
熱工儀表控制室 Ⅲ乙 - - - - - - 100 150 200
電話站 人工交換台、轉接台 Ⅴ - - - - - - 50 75 100
自動電話交換機室 Ⅵ - - - - - - 100 150 200
廣播室 Ⅳ乙 - - - - - - 75 100 150
倉庫 大件貯存 Ⅸ - - - - - - 5 10 15
中小件貯存 Ⅷ - - - - - - 10 15 20
精細件貯存、工具庫 - - - - - - 30 50 75
乙炔、氧氣瓶庫、電石庫 - - - - - - 10 15 20
汽車庫 停車間 - - - - - - 10 15 20
充電室 - - - - - - 20 30 50
檢修間 - - - - - - 30 50 75
註:①沖壓剪切車間、鑄工車間手工造型工段、鍋爐房及煤氣部操作層為了安全起見,照度應選最高值。
②加「*」號者,表示被照面的計算高度為零。
附錄三工業企業輔助建築照度標准值
附表3.1 工業企業輔助建築照度標准值
類別 規定照度的作業面 照度范圍(Lx)
混合照明 一般照明
辦公室、資料室、會議室、報告廳 距地0.75m - - -
工藝室、設計室、繪圖室 距地0.75m 300 500 750 100 150 200
打字室 距地0.75m 500 750 1000 150 200 300
閱覽室、陳列室 距地0.75m - - - 100 150 200
醫務室 距地0.75m - - - 75 100 150
食堂、車間休息室、單身宿舍 距地0.75m - - - 50 75 100
浴室、更衣室、廁所、樓梯間 地面 - - - 10 15 20
盥洗室 地面 - - - 20 30 50
托兒所、幼兒園 卧室 距地0.4~0.5m - - - 20 30 50
活動室 距地0.4~0.5m - - - 75 100 150
附錄四廠區露天作業場所和交通運輸線的照度標准值
附表4.1 廠區露天作業場所和交通運輸線的照度標准值
類別 規定照度的平面 照度范圍(Lx)
露
天
作
業 視覺要求較高的工作 作業面 30 50 75
眼睛檢查質量的金屬焊接 作業面 15 20 30
儀器檢查質量的金屬焊接 作業面 10 15 20
斷的檢查儀表 作業面 10 15 20
裝卸工作 地面 5 10 15
露天堆場 地面 0.5 1 2
道路和
廣場 主幹道 地面 2 3 5
次幹道 地面 1 2 3
廠前區 地面 3 5 10
站台 視覺要求較高的站台 地面 3 5 10
一般站台 地面 1 2 3
裝卸碼頭 地面 5 10 15
附錄五亮度曲線法
室內照明的直接眩光,宜採用附圖5.1或附圖5.2中的亮度曲線,限制燈具在眩光區的亮度值。眩光區見附圖5.3。
應用方法:
一、根據燈具的類型及安裝方式選擇圖解:
若燈具無發光側邊或有發光側邊從端部看時用附圖5.1。
若燈具有發光側邊(但不包括有發光側邊從端部看)時用附圖5.2。
二、根據設計場所的照明質量等級和照度標准值選擇相應的限制曲線。
三、燈具在某個方向上的亮度值,由該方向的平均光強除以發光面在該方向上的投影面積得出。
四、將計算的燈具亮度值畫在選擇好的圖中與相應的亮度曲線比較,若燈具亮度低於限制曲線亮度,即燈具亮度曲線在限制曲線左邊,則眩光的限制滿足要求;若燈具亮度高於限制曲線亮度,即燈具亮度曲線在限制曲線右邊,則此燈具不能滿足該場所眩光限制的要求;
若燈具亮度曲線與限制曲線相交,則必須保證室內主要觀察方向上的燈具亮度低於限制亮度。使用上述亮度曲線法時,必須分別考慮燈具在附圖5.4兩個主要方位上的亮度分布。
附錄六室內照明目標效能值(建議性)
一、室內照明的室空間比應按下式計算:
(附6.1)
式中RCR——室空間比;
h——燈具懸掛高度(m);
L——室內長度(m);
W——室內寬度(m)。
二、室內照明目標效能值應按下式計算:
(附6.2)
式中e1——目標效能值
e2——實際效能值,按附表6.1取值
K1——維護系數修正值,污染嚴重時取1.17,除此之外取1;
K2——光源效率修正值。
三、當單燈使用功率低於400W或混光光源功率低於650W時,光源效率修正值應按下列情況取值:
中顯色性高壓鈉燈,鏑燈,熒光高壓汞燈與高壓鈉燈混光為1~1.33;高光效金屬鹵素燈,鈧鈉燈,鈧鈉燈與中顯色性高壓鈉燈混光,高光效金屬鹵素燈與中顯色性高壓鈉燈混光,高光效金屬鹵素燈與高壓鈉燈混光,鈧鈉燈與高壓鈉燈混光為1~1.17。
『肆』 廠房車間照明 設計方案
按1個燈照明範圍約65平,要110套燈。約11KW,計算電流55A,總空開用60A的,下面分4個迴路,每個迴路掛28套燈,分空開用20A。
『伍』 機械加工車間照明設計
你的這個要求就比較專業了 到時我們的廠房是 10m一個 弄得也非常整齊
『陸』 廠房照明燈具怎麼設計,間距多少放一盞燈
你認為設計那麼抄簡單?
【間距多少放一盞燈】你問誰?你沒有把車間的情況告訴人家,怎麼給你定間距?
告訴你,設計的步驟:
你的廠房是什麼用途的?是紡織廠?儀表廠?煉鋼廠?機械廠?
車間的面積?車間的門和窗有多少?車間的層高是多少米?
車間的牆面,天花板,地板的反射系數?
車間的工人的操作面的高度?
選用燈具的類型?每個燈具裡面燈泡的功率多少?光源的類型,燈具安裝的高度?
然後計算,得出間距是多少米。
『柒』 企業工廠廠房燈光的照明設計
1、先確定好廠房照明的要求,可參考建築設計方面的標准GB 50034《建築照明設計標准》
2、設定節能指標及經濟指標
3、結合上述要求選擇合適的布光方案,確定具體的燈具選型(包括光源類別及燈具類型)
『捌』 車間照明計算
採用深罩燈,用大功率節能燈8個100W 效果要比高壓鈉燈好
車間尺寸是9*9 6m高
1 熒光燈吸頂安裝亮度不夠,吊裝可能影響空間
2 高壓鈉燈電網波動燈會熄再亮要等一點時間
『玖』 工廠車間線性照明方案,分組控制光感人感,需要怎麼設計
首先,光感控制,在需要進行光感控制的一組燈具加入光感感測器,根據版外面光照的強度調節控權制這一組燈的亮度或者開關。如果是控制亮度調節的話,每個燈裡面需要加調光控制電源。如果只是開關燈的話,就普通電源就行,光感感測器只控制這一組燈的開關,需要在這一組燈進線加一個控制開關即可。注意光感感測器不能被燈照射到。
其次,是人體感應控制,在每組(或者每個)燈裡面或者旁邊加紅外人體感應探頭(注意感應距離一般5-7m),由感應探頭控制這一組(或一個)燈的開關。控制方式和光感控制一樣。
最後就是線路問題。控制迴路多,布線也比較多,按規范處理好布線。
『拾』 怎樣設計廠房內照明
首先你要考慮你的燈具的安裝高度,照明要達到的等級,根據你工廠的具體情況確定需要使用多大功率的燈具,想要使用或者可以使用什麼燈具,你的預算有多少?等等!有問題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