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氧氣、乙炔房是否能設置照明燈,如能,具體按什麼要求布置
假如夜間施工的話,必須安裝照明燈。可以安裝專業的防爆燈。
㈡ 第一個研究將乙炔用於無人管理導航航標照明的人是誰
達倫成為瑞典煤氣貯存公司的總工程師後,開始研究燈塔用的自動閃爍燈,成版了第一個研究權將乙炔用於無人管理導航航標照明的人。他把乙炔溶解於丙酮內,然後在10個大氣壓下將它壓入金屬容器中一塊多孔石棉內。容器內容納的乙炔為原來體積的100倍,並且可以控制,可以搬運,不至於因為晃動而爆炸,因而可以安全地作為海上燈塔或浮標的長效光源。
㈢ 什麼是氧氣什麼是乙炔
氧氣(oxygen),化學式量:32.00,無色無味氣體,氧元素最常見的單質形態。熔點專-218.4℃,沸點-183℃。不易溶於屬水,1L水中溶解約30mL氧氣。在空氣中氧氣約佔21% 。液氧為天藍色。固氧為藍色晶體。常溫下不很活潑,與許多物質都不易作用。
乙炔,俗稱風煤和電石氣,是炔烴化合物系列中體積最小的一員,主要作工業用途,特別是燒焊金屬方面。乙炔在室溫下是一種無色、極易燃的氣體。
(3)乙炔怎麼照明擴展閱讀
乙炔操作的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穿防靜電工作服。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鹵素接觸。
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生靜電。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㈣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指臨時電力線路、安裝的各種電氣、配電箱提供的機械設備動力源和照明,必須執行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本手冊共10章,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和代號、臨時用電管理、外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防護、接地與防雷、配電室及自備電源、配電線路、配電箱及開關箱、電動建築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等。
書中逐一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的條款進行了簡要分析,明確了相應的安全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管理措施)和實施、檢查要點。
列舉了施工現場常見的安全隱患,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為更好地貫徹執行規范,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創造了條件。書後並備有附錄。
本手冊可作為建築施工企業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現場電工、項目專職安全員等對現場臨時用電進行設計、施工、維護、管理的工具書,也可作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培訓的教材。
(4)乙炔怎麼照明擴展閱讀:
加為了強項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促進生產的發展,現制定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希各單位遵照執行:
1、凡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
2、高處作業嚴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帶釘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
3、高處作業、懸空作業,必須拴合格的安全帶作業。
4、工地內嚴禁吸煙,吸煙到指定區域吸煙。
5、上班前不準喝酒,禁止酒後作業。
6、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任何人不準任意拆除、移動防護設施和安全裝置。
7、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擲任何物資材料。
8、現場的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非工種人員不得任意動用,亂拉亂接電線。
9、在施工現場生產區、生活區內不準隨地大小便者,亂扔垃圾、飯菜,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10、對項目質安室下發的通知、表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和反饋。
1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或證件與人相符合。
12、嚴禁在作業區內打鬧、嬉戲。
13、嚴禁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又不聽安全人員勸告者項目部有權對其進行處罰。
14、工地內電線、電纜線應架空,嚴禁用斗車輾壓電纜、電線。
15、嚴禁無電源插頭直接用電源線直接插入電源插座。
16、嚴禁不走安全通道,四處攀爬、翻越腳手架上下。
17、嚴禁隨意動用消防設施作為他用。
18、嚴禁在宿舍內做飯或使用大功率電器。
19、施工中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20、新進人員必須及時申報和安全教育,嚴禁未進行安全教育私自上班。
21、腳手架上嚴禁堆放各種材料,必須滿鋪腳手板並扎頭。
22、嚴禁卸料平台超重和不及時轉運材料。
23、嚴禁模板支撐腳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時分散開。
24、施工場地內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25、嚴禁材料亂堆、亂放,不整齊,無標示牌。
26、施工完畢,必須關閉機械、照明燈電源。
27、在有明顯禁止煙火標識或其他存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電氣焊作業必須申領動火證。
28、機械必須固定專人操作,非機械操作人員不得擅自啟動機械,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29、施工時嚴禁疲勞作業、帶病上班。
30、各工種嚴禁在樓板面、臨邊、腳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險處休息或玩耍。
31、嚴禁非作業人員、家屬及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32、嚴禁非電工從事電工作業。
33、塔吊作業必須持證人操作和持證人指揮。
34、施工電梯嚴禁超載運行,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有效。
35、施工現場嚴禁隨意敲打拋扔鋼管、鋼模或其它易發出高噪音物件。
36、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濕潤、覆蓋作業,控制揚塵。
37、施工現場電工、機操工、塔吊司機、塔吊指揮等特殊工種嚴禁擅離崗位。
38、塔吊指揮人員,嚴禁不按規定指揮或做其它與指揮無關事情。
3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漏電防護裝置(二次保護裝置)。
40、嚴禁模板拆除四周不遮擋、亂扔鋼管、扣件。
41、嚴禁模板拆除不按操作規程大片撬放;嚴禁站在鋼管架上安裝和拆除模板。
42、禁止施工現場材料吊裝不按安全規定捆綁牢固的現象發生。
43、電梯井、預留洞、建築物四周安全防護必須及時封閉。
44、氧氣、乙炔瓶作業必須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10米)。
45、嚴禁腳手架搭設不按方案搭設,架板必須滿鋪,每隔兩步架用水平安全網封閉。
46、分包施工單位,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
47、施工現場不準使用身體缺陷的殘疾人員。
48、施工現場道路必須保持暢通,不準有雜物、石頭等危險物。
以上規定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實施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