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應急燈設置規范是什麼
應急照明用的燈具的總稱。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後,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但在日常的檢查中發現,單位在消防應急燈具的選型、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因此,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供電控制方式、接線方式,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直接影響到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作用的發揮。在日常生活中,要經常進行檢查,防患未然!
B. 消防對應急照明強制點亮有什麼要求
一個是轉換時間,一個是地面照度值。
C. 消防應急照明燈規范有哪些
中億安專業消防設計施工檢測維保:
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及照度標准應符合國家防火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
1 應急照明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與其同時使用時,應有單獨的控制開關,且控制開關面板宜與一般照明開關面板相區別或選用帶指示燈型。
2 應急照明不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時使用時,當正常照明因故停電,應急照明電源應自動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於0.5lx,人防工程為lx。
4 工作場所內,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於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5 備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規定外,不低於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配電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繼續工作的其他房間的備用照明,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應裝設出口標志燈。
8 疏散照明宜設在牆面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處,距地面1.Om以下的牆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於10.Om,袋型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幹10.Om,走道轉角區疏敦標志燈間距不應大於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標志燈的間距應不大於10m,距地高度為1.00—1.20m。
10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蓄電池按90min配置,燈具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min。
D. 消防應急燈安裝要求有哪些
一、消防應急照明燈安裝規范
常見的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一般安裝於疏散通道大門出口的門框上方,走廊、
安全出口走道的牆壁上,距離地面約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電子市場、購物中心
等場所,雙頭應急燈有直接壁掛安裝於立柱上面的。
消防應急燈的安裝位置以不被物體撞擊,遮擋為好;安裝過高,會影響停電應急
時光照亮度的光效作用,及對應急燈具進行檢修、調試的不便;
雙頭消防應急照明燈的按照高度以2.2米左右即可;也要根據使用場所的實際情況
而定,當使用場所的空間較大,應急燈具的使用密度增加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對安裝
高度進行調整;前提條件必須滿足消防檢查驗收部門的相關規定;
二、消防應急安全出口指示燈的安裝規范
消防應急出口燈可分為安全出口標志燈和疏散通道指示標志燈。
安全出口標志燈的安裝位置通常在建築物內通往室外的正常出口和應急通道的
出口處。多層和高層建築各樓層通往樓梯間和消防電梯前室的門口;大面積的廳堂、
場、館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廳、側廳、樓梯間的出口;
安全出口燈一般安裝於出口門框的上方,如果門框太高時,可安裝於門框的
側口位置;為防止火災發生時產生的煙霧影響視覺,其安裝高度以2.2-2.5米為宜;
消防安全指示燈的安裝位置通常是在公共建築物內的安全疏散通道,方便人員
疏散時,無論從哪個位置都能夠找到正確的緊急逃生出口,消防應急疏散通道或
安全緊急出口通道安裝的應急疏散指示燈間距不應大於20米。
安全出口指示燈的正面畫面部分應盡量與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垂直角度。
E. 請問:使用UPS電源,對消防照明燈具有什麼要求
UPS電源與EPS電源的主要區別在所帶負載上,如果只是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可以用UPS的。只要保證負載在UPS功率的70%左右,供電時間一般不小於30分鍾。就可以的。
F. 消防應急照明燈的安裝規范,要求有哪些
這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有很多的規格型號的,這個需要根據設計圖紙要求的燈具型號確定的,不是隨便選擇的。
G. 標准消防照明亮度是多少
在最小15cd/m2,最大300cd/m2范圍,且最大亮度與最小亮度的比值不大於10
H. 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有哪些
(1)應急照明的設置部位
1)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
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自動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電話總機房、監控(BMS)中央控制室以及在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
3)觀眾廳,每層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建築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人員密集且建築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室及汽車庫。
4)公共建築內的疏散走道和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2)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分為專業和兼用兩種,兼用的如樓梯間燈。
(3)應急照明供電要求採用雙電源供電,除正常電源之外,還要設置備用電源,並能夠在末級應急照明配電箱實現備電自投。
(4)應急燈照度及其他要求
1)照度: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2)轉換時間: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應急轉換時間不大於5s。
3)工作時間: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不少於30min。
4)電池: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所用電池必須是全封閉免維護的充電電池,電池的使用壽命不小於4年,或全充、放電次數不小於400次。
I. 消防中控室內應急照明有哪些要求
1 應急照明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與其同時使用時,應有單獨的控制回開關,且控制開關面答板宜與一般照明開關面板相區別或選用帶指示燈型。
2 應急照明不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時使用時,當正常照明因故停電,應急照明電源應自動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於0.5lx,人防工程為lx。
4 工作場所內,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於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5 備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規定外,不低於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配電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繼續工作的其他房間的備用照明,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J. 應急照明和非消防電源的設計要求有哪些
1)消防控制室在確認火災後,應能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並接通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燈。
2)應急照明要採用雙電源供電,除正常電源之外,還要設置備用電源,並能夠在末級應急照明配電箱實現備電自投。
3)應急照明和非消防電源系統控制如圖7-6所示。
4)應急照明系統如圖7-7所示。
5)應急照明控制原理如圖7-8所示。
6)應急照明二次迴路原理圖如圖7-9所示。
圖7-9應急照明二次迴路原理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