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廠籌建期間,發生的除了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都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嗎
樓主你好!原則上可以這樣處理:
可以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待企業內·正式生產一次性容結轉的期間損益;(會計制度允許可以這樣做,如果數據較大,可能稅局不會同意,會影響當期所得稅);
建議將車間的裝修費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科目核算,待企業正式營業時按不抵於3年或受益時間攤銷。
『貳』 工廠籌建期間什麼計入在建工程-待攤支出,什麼直接計入費用,什麼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一、什麼是開辦費
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
二、開辦費的列支范圍
(一)開辦費的具體內容
1、籌建人員開支的費用
(1)籌建人員的勞務費用:具體包括籌辦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應交納的各種社會保險。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如醫療費等福利性費用,如果籌建期較短可據實列支,籌建期較長的,可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予以解決。
(2)差旅費:包括市內交通費和外埠差旅費。
(3)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的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驗資費、稅務登記費、公證費等。
3,籌措資本的費用:主要是指籌資支付的手續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
4,人員培訓費:主要有以下二種情況
(1)引進設備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選派一些職工在籌建期間外出進修學習的費用。
(2)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其他費用
(1)籌建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交際應酬費。
(2)印花稅
(3)經投資人確認由企業負擔的進行可行性研究所發生的費用
(4)其他與籌建有關的費用,例如資訊調查費、訴訟費、文件印刷費、通訊費以及慶典禮品費等支出。
(二)不列入開辦費范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是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三、籌建期的確定
企業籌建期的確定在我國受稅法影響較大。例如《外資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中規定,「外資企業籌建期為企業被批准籌辦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 試生產)之日止的期間」。以上所稱「被批准籌辦之日」,具體是指企業所簽訂的投資協議後和合同被我國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稱「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 產)之日」,具體是指從企業設備開始運作,開始投料製造產品或賣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為企業籌建期結束。其他企業可參照該規定。
(四)開辦費一般按五年攤銷(800年前的規定),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一次攤銷,稅法規定支出期間直接列支,新准則規定支出期間直接列支。
四、開辦費的會計處理
(一) 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對開辦費的攤銷期限作了重大調整。原行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生產經營的當月起在不超過五年 的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條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 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如果企業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由此 可見,對開辦費的會計處理,無論從會計科目的設置還是攤銷的期限都與原行業財務制度有較大改變。
(二)新准則下開辦費的會計處理
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新會計准則體系(以下簡稱新准則)在我國的上市公司執行,許多企業(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中央國營企業、深圳市的企業等)也執行了新准則。新准則對開辦費的會計處理相對於行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而言,發生了一定的變化。
從《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與主要帳務處理」(「財會[2006]18號」)中關於「管理費用」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與主要帳務處理可以看出,開辦費的會計處理有以下特點:
1、改變了過去將開辦費作為資產處理的作法。開辦費不再是「長期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產」,而是直接將費用化。
2、新的資產負債表沒有反映「開辦費」的項目,也就是說不再披露開辦費信息。
3、明確規定,開辦費在「管理費用」會計科目核算。
4、統一了開辦費的核算范圍,即開辦費包括籌辦人員職工薪酬、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
5、規范了開辦費的帳務處理程序,即開辦費首先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然後計入當期損益,不再按照攤銷處理。
實施新准則後,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嚴格按照新准則的規定進行開辦費的帳務處理。這樣不僅簡化了會計核算,更准確反映了會計信息。對籌建期間的界定,房地產企業應該以從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取得營業執照上標明的設立日期為止較為妥當。
(三)新稅法下開辦費的稅務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新稅法)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在我國實施。新稅法不僅統一了內外資均適用的所得稅法、降低了所得稅稅率,而且在資產處理、稅前扣除等與會計核算密切相關的諸多方面有了重大變化與突破。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
而新稅法完全沒有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對開辦費沒有稅前扣除限制?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明確規定,攤銷期限不少於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從上述可以看出,在「長期待攤費用」中並沒有包括開辦費。
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是對《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的解釋與說明的,從中也沒有看出關於開辦費稅前扣除的任何錶述。由此可見,新稅法對開辦費的稅前扣除沒有限制了。
2008年4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其網站上,權威解答了網友提出的新所得稅法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所得稅司副司長繆慧頻在回答網友關於「開 辦費稅前扣除」問題時,這樣答復:「新稅法不再將開辦費列舉為長期攤費用,與會計准則及會計制度的處理一致,即企業可以從生產經營當期一次性扣除。」
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於開辦費的稅務處理應該按照新稅法精神,即計入當期損益,並不再作納稅調整。至於將未取得商品房銷售收入以前發生的 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分五年稅前扣除的作法,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必須摒棄,以保障房地產企業的正當權益。
綜上所述,新准則下開辦費是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而新稅法下對於開辦費的稅務處理與新會計准則一致,即企業當期一次 性稅前扣除開辦費。因此,在「開辦費」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不再分離,二者協調一致了。以後在開辦費方面不存在會計與稅務的差異,當然更不存在納稅調整 了。
『叄』 工廠籌建期發生的利息收入等財務費用應該怎樣做賬謝謝
如果你們籌建期做了開辦費,那麼收到的利息沖減開辦費,
借 銀行存款
貸 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肆』 工廠籌建前期的預算怎麼做,涉及到哪些科目明細表
你是做財務預算還是做工程預算。如果做財務預算,建議參考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因為房產開發涉及的內容比較多,這里不好一一列舉。
『伍』 新工廠籌建期間的賬務處理
按新會計准則不是直接購成本產品的輔助材料,或修理用或辦公用品,可分別記入,製造費用、管理費用
『陸』 工廠籌建期安裝大門費記什麼會計科目
如果你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需要資本化的計入在建工程,不需要資本化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如果你執行的是新會計准則,需要資本化的計入在建工程,不需要資本化的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柒』 在工廠的籌建期間收到銀行的利息應入什麼科目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內旅費、印刷費容、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所以,在工廠的籌建期間收到銀行的利息應入開辦費,也就是"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捌』 工廠籌建期購入的,飲水機、電腦等辦公用品,如何作分錄
(1)可做為固定資產購置入賬
借:固定資產
貸:貨幣資金等
(2)並於達到預定使用狀態的次月計提折舊,若尚在籌建期,折舊額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中
『玖』 工廠成立籌備期間,需要那些會計科目呢求教..........
企業籌建期間主要涉及的會計科目j就是:現金、銀行、管理費用-開辦費、在建工程等科目,給你點資料,自己研究一下吧!
1.「在建工程」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建築工程; 在建工程-建築工程-圍牆 在建工程-建築工程-辦公樓
(2)安裝工程;
(3)其他支出。
在建工程」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1)發包的基建工程,應於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企業預付工程款、備料款時(憑發票),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需要安裝設備交付承包企業進行安裝時,應按設備的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與承包企業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補付的工程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建築工程、安裝工程等),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2)基建工程發生的辦公費、場地整理費(土方)、工程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房屋的租金)、公證費、監理費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在建工程」-其他下按明細記錄: 在建工程-其他-場地平整費 在建工程-其他-辦公費 在建工程-其他-工程管理費 在建工程-其他-工資、福利
2.開辦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及福利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污費等。 企業(商品流通)管理費用不多的,可不設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內容可並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門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業務招待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3.庫存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二、企業增加庫存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等科目;減少庫存現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企業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余額,將結余額與實際庫存額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庫存現金。
4.銀行存款 一、 本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二、 企業增加銀行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減少銀行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 企業可按開戶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企業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在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