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照明
照明可以分為功復能照明和制藝術照明。
功能照明必保,藝術照明添彩!功能性照明是為了功能的需要,滿足一定的視覺條件要求,這是必須滿足和保證的,相關標准規范有明確規定,相對理性的多。而藝術照明是爭光添彩的,更多滿足精神上的需求。
凡事有個度,即使是功能性照明,過亮或過暗都是不合適的。藝術照明也有個度,搞好了可以愉悅人們的心情,搞不好讓人產生不舒適感。
② 求問照明方式可分有哪些
照明方式可分為:一般照明、分區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版明。
照明種類可分為權:正常照明、應急照明、值班照明、警衛照明和障礙照明。
凡是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前將造成爆炸、火災和人身傷亡等嚴重事故的場所,以及易引起工傷事故或通行時易發生危險的場所,均應裝設應急照明。以下信息轉自中國照明行業網,應急照明分為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兩種。前一種場所應裝設備用照明,後一種場所應裝設疏散照明。
值班照明
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燈,或者利用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燈或全部燈。
警衛照明與障礙照明可根據工廠要求來裝設。
③ 什麼是警衛照明 警衛照明的英文名是什麼
警衛照明燈是什麼樣的
④ 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准亮度對比是指什麼
第二章 照明方式和照明種類
第2.0.1條 照明方式可分為:一般照明、分區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不適合裝設局部照明或採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時,宜採用一般照明;
二、當某一工作區需要高於一般照明照度時,可採用分區一般照明;
三、對於照度要求較高,工作位置密度不大,且單獨裝設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場所,宜採用混合照明;
四、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應只裝設局部照明。
第2.0.2條 照明種類可分為:正常照明、應急照明、值班照明、警衛照明和障礙照明。其中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裝設備用照明;
二、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處於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裝設安全照明;
三、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裝設疏散照明;
四、值班照明宜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或利用應急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
五、警衛照明應根據需要,在警衛范圍內裝設;
六、障礙照明的裝設,應嚴格執行所在地區航空或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照度標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3.1.1條 工業企業照明的照度標准值,應按以下系列分級:0.1、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和3000Lx。
第3.1.2條 照明設計標准值應為生產場所作業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第3.1.3條 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根據工作場所和視覺作業的具體要求,應按高、中、低選取適當的標准值,一般情況下採用照度范圍的中間值。
第3.1.4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應採用照度范圍的高值:
一、Ⅰ~V等的視覺作業,當眼睛至識別對象的距離大於500m時;
二、連續長時間緊張的視覺作業,對視覺器官有不良影響時;
三、識別對象在活動面上,識別時間短促而辨認困難時;
四、視覺作業對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時;
五、識別對象反射比小時;
六、當作業精度要求較高,且產生差錯會造成很大損失時。
第3.1.5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應採用照度范圍的低值:
一、進行臨時性工作時;
二、當精度或速度無關緊要時。
第二節 照度標准值
第3.2.1條 工作場所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應符合表3.2.1的規定。
表3.2.1 工作場所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
視覺作業特性 識別對象的最小尺寸
d(mm) 視覺作業分類 亮度對比 照度范圍(Lx)
等 級 混合照明 一般照明
特別精細作業 d≤0.15 Ⅰ 甲 小 1500 2000 3000 - - -
乙 大 1000 1500 2000 - - -
很精細作業 0.15<d≤0.3 Ⅱ 甲 小 750 1000 15000 200 300 500
乙 大 500 750 1000 150 200 300
精細作業 0.3<d≤0.6 Ⅲ 甲 小 500 750 1000 150 200 300
乙 大 300 500 750 150 200 300
一般精細作業 0.6<d≤1.0 Ⅳ 甲 小 300 500 750 100 150 200
乙 大 200 300 500 75 100 150
一般作業 1.0<d≤2.0 Ⅴ - - 150 200 300 50 75 100
較粗糙作業 2.0<d≤5.0 Ⅵ - - - - -
粗糙作業 d>5.0 Ⅶ - - - - -
一般觀察生產過程 - Ⅷ - - - - -
大件貯存 - Ⅸ - - - - -
有自發光材料的車間 - Ⅹ - - - - - 30 50 75
----------------------------------------------
第3.2.2條 當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作為一般照明時,在經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場所,其照度標准值不宜低於50Lx。
第3.2.3條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應按該等級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選取,不宜低於30Lx。但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時,不宜低於50Lx。
第3.2.4條 對於一般生產車間和工作場所作業面上的照度標准值,可按本標准附錄二採用。
第3.2.5條 工業企業輔助建築的照度標准值,應符合本標准附錄三的規定。
第3.2.6條 廠區露天工作場所和交通運輸線的照度標准值,應符合本標准附錄四的規定。
第3.2.7條 對於備用照明的照度標准值,不應低於表3.2.1中一般照明的10%。而安全照明的照度標准值,不應低於表3.2.1中的一般照明的5%。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疏散照明照度標准值,不應低於0.5Lx。
第3.2.8條 照明設計計算照度值應為表3.2.1、附錄二、附錄三和附錄四的照度標准值除以表3.2.8所規定的維護系數值。
第四章 光源
第4.0.1條 照明光源宜採用熒光燈、白熾燈、高強氣體放電燈(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熒光高壓汞燈)等。
第4.0.2條 當懸掛高度在4m及以下時,宜採用熒光燈;當懸掛高度在4m以上時,宜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當不宜採用高強氣體放電燈時,也可採用白熾燈。
第4.0.3條 在下列工作場所的照明光源,可選用白熾燈:
一、局部照明的場所;
二、防止電磁波干擾的場所;
三、因光源頻閃效應影響視覺效果的場所;
四、經常開閉燈的場所;
五、照度不高,且照明時間較短的場所。
第4.0.4條 應急照明應採用能瞬時可靠點燃的白熾燈、熒光燈等。當應急照明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經常點燃且不需要切換電源時,可採用其它光源。
第4.0.5條 當採用一種光源不能滿足光色或顯色性要求時,可採用兩種光源形式的混光光源.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宜按表4.0.5選取。
附錄一 名詞解釋
名 詞 曾用名詞 說 明
一般照明 — 不考慮特殊局部的需要,為照亮整個場地而設置的照明
分區一般照明 — 根據需要,提高特定區域的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 — 為滿足某些部位(如工作面)的特殊需要而設置的照明
混合照明 — 一般照明與局部照明組成的照明
正常照明 — 在正常情況下使用的室內外照明
應急照明 事故照明 因正常照明的電源發生故障而啟用的照明
備用照明 —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確保正常活動繼續進行
安全照明 —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
疏散照明 —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以確保安全出口通道能被有效地辨認和應用,使人們安全撤離建築物
工作面 — 通常指在其上面進行工作的平面,也是規定和測量照度的平面
視覺作業 — 在工作和活動中,必須觀察的呈現在背景前的細節或目標
識別對象 — 識別的物體和細部(如需要識別的點、線、傷痕、污點等)
反射比 反射率 從一個表面反射出來的光通量與入射該表面的光通量之比
維護系數 照度補償系數 照明設備使用一定時期後,在工作面上產生的平均照度與該設備新裝時在同樣條件下產生的平均照度之比
頻閃效應 — 在以一定頻率變化的光的照射下,觀察到的物體運動顯現出不同於其實際運動的現象
混光 — 在同一場所內,採用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光源照明時,此時的光稱為混光
一般顯色指數 — 由國際照明委員會(CIE)規定的8種試驗色樣,在被測光源照明和由參考光源照明時其相符程度的度量
燈具效率 — 在規定條件下測得的燈具發射光通量(流明)與燈具內的全部光源在燈具外按規定條件點燃時發射的總光通量之比
直接眩光 — 由視野中的高亮度或未曾充分遮蔽的光源所產生的眩光
燈具遮光角 保護角 光源最邊緣的一點和燈具出光口的連線與通過裸光源發光中心的水平線之間的夾角
光幕反射 — 在視野作業上鏡面反射與漫反射重疊出現的現象
反射眩光 — 由視野中的光澤表面的反射所產生的眩光
相對照度系數 — 在試驗光源照明和標准光源照明下,達到顏色識別能力相當時,所需要的照度之比
照度均勻度 — 表示給定平面上照度變化的度量;照度均勻度為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
⑤ 有哪幾種照明方式照明種類分為幾種
照明種類可分復為:正常照制明、應急照明、值班照明、警衛照明和障礙照明。其中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裝設備用照明;
二、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處於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裝設安全照明;
三、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裝設疏散照明;
四、值班照明宜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或利用應急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
五、警衛照明應根據需要,在警衛范圍內裝設;
六、障礙照明的裝設,應嚴格執行所在地區航空或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5)什麼是警衛照明擴展閱讀:
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不適合裝設局部照明或採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時,宜採用一般照明;
二、當某一工作區需要高於一般照明照度時,可採用分區一般照明;
三、對於照度要求較高,工作位置密度不大,且單獨裝設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場所,宜採用混合照明;
四、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應只裝設局部照明。
⑥ 什麼叫警衛照明
在夜間為改善對人員、財產、建築物、材料和設備的保衛,用於警戒而安裝的照明。
⑦ 什麼是工藝照明
工廠照明設計范圍包括室內照明,戶外裝置照明,站、場照明,地下照明,道路照明,警衛照明,障礙照明等。
工業照明
工業照明的基本要求
-提高照度有可能降低出錯率,在有可能持續存在出錯的區域,建議採用較高的照度。
-由於生產過程中高速運轉而易發生錯誤的區域及其附近區域,建議採用較高的照度和顯色性光源。
-年長的工人必須有更高的照度和顯色性。
-在沒有窗戶或自然光的工作區域內,較低的照度容易使人情緒沮喪,為了讓工作人員感到舒適愉快,建議採用較高照度和高色溫的光源。(-照度不宜低於500lux)
-工作人員需要夜間工作的區域,建議照度不低於500lux。
-必須考慮工作面和環境亮度的對比,良好的照度對比,可以減少出錯,降低疲勞程度。
工業照明分類
l 工業普通照明
工業領域的工作場所正在迅速變化,但重點仍放在員工和優質工藝方面。普通照明對大部分設施進行照明,因而對與照明有關的營運費用和生產能力有著重大影響。改進工廠的一般照明的質量十分簡單易行,並可降低成本。
l 工業應用照明
應用照明能大大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使其能出色完成工作職責。優質照明能大大提高檢驗效率,因此對於該區域內的光質和光色顯得尤為重要。應用照明必須由人工控制,以真正發揮效用。
l 工業高空照明
需要照明的最重要的表面是垂直面。在工廠和業務繁忙的倉庫中,需要合適的光線以確保安全,而且光線必須均勻分布在擱架材料和垂直面上以避免陰影。顯色性較高的燈十分適用於人員較多的區域。
l 工業緊急照明
良好的緊急照明對工廠和倉庫至為重要。緊急照明包含從出口標志到復雜的告警系統的照明;所有這些皆需清晰可見且可靠。
5. 工業室外照明 室外照明的關鍵是達到最大的視覺美感和安全性,具有最佳效率。有效的室外照明能增強安全感,使員工和參觀人員在接近機構時感覺舒適。
⑧ 照明方式一般分為哪幾類呢
照明種類可分為:正常照明、應急照明、值班照明、警衛照明和障礙照明。
⑨ 事故照明道路照明警衛照明不能超過電壓的多少
選擇照明供電用電纜首先應該考慮兩面:
1、照明氣體放電燈主要負荷路性版線截面權宜於相芯線截面(GB50217-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
2、 照明:般工作場所士5% 額定電壓;於遠離變電所面積般工作場所難滿足述要求十5% -10% 額定電壓;應急照明、道路照明警衛照明等+5% -10% 額定電壓(GB50052-2009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4000瓦照明燈總功率電流約10安培(考慮氣體放電燈等功率數般太高)
按線路壓降-5%選擇銅芯截面 S = 10 平
計算電壓降 U% = 3.645 % < 線路允許電壓降 = 5 %
U%= (1.7544x0.60+0.0940x1)x10.13x700x1.732/380*10
滿足壓降-5%
所要滿足壓降-5%要求應該選擇規格4X10(四芯、10平毫米)銅芯電纜或者選用4X16(四芯、16平毫米)鋁芯電纜
要根據具體照明燈種類情況適放寬線路損失壓降范圍至少應該選擇規格4X6(四芯、6平毫米)銅芯電纜或者選用4X10(四芯、10平毫米)鋁芯電纜才能滿足供電要求
⑩ 照明種類分為工作照明和什麼照明
非工作照明
照明種類可分為:正常照明、應急照明、值班照明、警衛照明和障版礙照明。其中應急照明包權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其適用原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裝設備用照明;
二、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處於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裝設安全照明;
三、當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對需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裝設疏散照明;
四、值班照明宜利用正常照明中能單獨控制的一部分或利用應急照明的一部分或全部;
五、警衛照明應根據需要,在警衛范圍內裝設;
六、障礙照明的裝設,應嚴格執行所在地區航空或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