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能不能将门窗幕墙等直接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可以的,建设单位可以将门窗幕墙工程发包给专业的分包单位!
2. 建设单位将桩基,门窗,保温,电梯,地暖等直接发包属于肢解发包吗
就是建设单位 把项目工程 依法包给 另一个具有资质能力的单位又这个单位来完成建设单位要专求的项目工程。属大的工程项目基本是通过招标发包来完成。而也有直接发包来完成的。而1楼所说的则是肢解发包,这是违法的,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3. 非主体工程甲方是否可以直接发包如抹灰,砌砖,门窗
不可以。国有资金不能私自发包。200万以下可以邀标。200万以上必须公开招标
4. 建设方单独将门窗工程招标发包出去,施工总承包方需要对门窗安装质量负责任吗
1、建设方将门窗工程单独招标发包是符合法律的。《建筑法》及《建筑法释义》中不允许发包人对建筑工程肢解分包,我估计你是对门窗单独分包是否属于肢解分包有疑问。门窗工程为独立的专项工程,和消防、设备安装一样需要具有单独的专项资质,所以发包人可以单独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这也符合建筑法中关于发包的要求。
2、你的问题比较分散,这四个问题可以做一个合并。先回答问题4,是否属于平行发包,这个问题界定清楚了,前三个问题就很好解决了。平行发包作这种发包方式,对于房产项目,一般业主是不愿意采纳的。是否属于平行发包,根据你的表述,发包人单独招标,总包工程量清单中也没有相应内容。这还不能完全判断,主要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合同。还得知道施工总包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施工总包合同有没有约定总包单位对于业主单独发包人的管理义务。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判断为平行发包。
3、根据你的表述,门窗分包方向总包方支付2%“配套费”。“配套费”这项费用在工程造价中是没有这个名称的,且这项费用的支付肯定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那这个协议是否可以理解为总包管理协议?还需要进一步确定。“配套费”与“总承包服务费”容易混淆。而且配套不光是简单的配合,里面必然会产生管理,最简单的,最后的工程资料的移交,免不了需要总包单位的统一整理。
4、总包人与门窗分包签订的安全施工协议,是对双方工作界面的划分,还是对双方管理责任的划分,这又需要明确。
5、门窗工程为业主单独分包,由门窗分包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保修责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门窗专业分包安全,由专业分包人负主要责任,总承包人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建筑法》及《建筑法释义》。
7、一般这种情况,我的经验是,业主发包不管采用什么形式,肯定会想办法把总包单位绑定。总包单位在安全问题上,想撇清楚是很难的,最起码要承担次要责任。工程质量责任,这个是可以撇清楚的。
5. 开发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以把一些简单的门窗安装等工作直接发包给个人去做吗
开发企业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以把门窗安装等工作直接发包给个人,这是一个质量责任和安全责任。多数的运作方法是,业主把这个人介绍给总包,由总包统一管理,至于费用,那是可以商洽的,责任是总包的。
6. 太仓甲发直接发包的分包是否需要办理施工备案手续注:分包单位为铝合金门窗施工企业。单位地址上海。急
那要来看你们的资料走不走总源包单位,如果走总包单位的话备案的时候跟总包一块儿备案,如果不走总包,应该不用,分包单位不具备资格。这个不是上海的,各个地方可能不一样,具体的你可以问问总包怎么办。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
7. 开发商发包的门窗验收工作需要土建方盖章吗
临床这是属于施工分包施工分包也是要求施工总包对它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所以作为施工的总包方,你还是需要为分包方签字盖章的,而且出现了任何的质量问题,你们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8. 我们中标工程中含有门窗分项,并且是清单报价,现在甲方设计变更成幕墙,再单独发包,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不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在分项工程变更后,原有的门窗工程变为幕墙,甲方可以在预算内扣除门窗工程的预算部分,增加幕墙工程预算,而幕墙属装修装饰工程,单独给有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的公司承包也属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