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之前在一家家纺公司做设计师,在职期间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两年内不允许到竞品公司上班。
可以的,签订的保密协议履行是有偿的,也就是说如果原单位在你离职后依旧给你支付工资对你提出保密要求,那你应该依单位要求去做,如果只是签了那个,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的,放心吧,他告不倒你的
⑵ 我在杭州一家纺厂开车,太热了,又没空调,又没加班工资,一个月没休息。没签劳动合同,也不买保险。
1.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2.工作环境温度高,单位有责任进行降温措施,版保障员工健康。权如果确实无法降温,在不影响健康的前提下,单位应当支付高温补贴;
3.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4.加班可以要求加班费;
5.工厂拖欠工资,违法加班,你可以以此国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先通知单位。
⑶ 我开了一个晚安家纺专卖店,当时公司签定合同受区域保护,十公里以内不开同品牌专卖,但公司不受承诺,在
你好,冷静冷静,首先双方肯定估计都有一定的约定,你先看看你有没有完成销售额什么的,如果你信守了约定,供货公司违约了,你应该请法律界人士看看你的合同,然后参考建议,不要自己想当然地!
⑷ 家纺公司原材料采购合同英文样本
这回 我同意上面那娃的说法 英文合同里有法律成分.不是说一个样本就行的.随随便便弄样本会shi人的.
⑸ 在一个家纺店不干了让签了一个合同也没按手印只签了名字 让不在同一个商城找工作一年
签的合同没用,签抄合同签字就可以,有没有手印不影响,不过合同内容无效的
如果以前老板在人身威胁,可以报警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⑹ 我在厚街远梦家纺上班,这间厂严重违反劳动法,想辞工不批,我去找了厚街动局还要我等一个月,有急事回...
《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吧: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与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2)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用(1)(2)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曾经约定违约条款,“工人”辞职后还应按约定承担违约金。
(3)有“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中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对单位的违约赔偿。
2、如果是在2008年1月1日后“工人”辞职,应适用《劳动合同法》:
(1)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