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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品检

发布时间: 2021-01-26 09:14:15

Ⅰ 我刚做品管,不知道怎么做,每天都看他们工作,偶尔看看检查下,我的是家具行业,已经上班3天了很无聊啊

做些 不属于你的工作 列如扫扫地 拖拖地 ,擦擦家具 换个大桶水什么的 ....
热情点...
没事数数家具配件 ,
新人只有多干 才能慢慢的被重视 的

Ⅱ 出口家具产品要做商检吗

一般是需要商检的,为了防止木头里有昆虫寄生的卵。
具体出口到哪个国家需要商检的内容也不同。
MDF中密度板不需要商检。

Ⅲ 家具买回家不放心,家具产品如何检验

首先,要看看家具是否和图纸相符。如果是一些现成购买回来的家电,要看看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材料。这一项检验其实就是担心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比较昂贵的家具。

像红木家具之类的,如果不是采用红木制作,而且用其他的材料以次充好,那么损失就很惨重了。

此外,还要看看造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圆角是否对称,两端的花纹是否一致。有些家具就是因为设计而出名,但是如果在这些细节之处不能够达标,那就不尽人意了。

往往让大家把注意力都放在这些表面的问题上,但是忽略了内部的问题。其实,有时候使用过程中才会发现的毛病,才更加让人头疼。

Ⅳ 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不是权威机构

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抄中心。1982年获上海市技术监督局授权为上海市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心于1983年获国家轻工业部授权为轻工业部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989年获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999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约的检测实验室。是集检验、标准制修订、检验设备研发及科研为一体的全国最早开展各类家具检验的专业机构之一,是国内家具专业中能力最完善,配备最齐全的检测实验室。

Ⅳ 怎么样才能做好家具厂的品质管理

——品管系统管理细则
为更加明确兴京一厂品管系统责任体系,强化各细部职能作用,确保公司出货品质,兹制定兴京一厂品管系统产品检验、验收系统,望相关单位及人员恪守!
本系统共分为六个部分,具体有:
一、 新产品讨论会(含白身结构、备料方案、油漆颜色确认)
二、 白身检查
u 白身首件检查
u 白身各车间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各级QC检验
u 白身送油漆前整体组装检查
三、 油漆检查
u 油漆色板确认系统
u 油漆车间首件检查
u 油漆各车间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各级QC检验
u 油漆送包装前整体组装检查
四、 包装检查
u 包装材料的检查(含各种布、海棉、五金、纸箱、玻璃等)
u 包装首件检查
u 包装过程中组装抽验
五、 出货前QA组装检验
六、 各种辅助材料的验收(砂纸、五金、刀具、三角带等)
七、 月总结_车间不良率及改进讨论会议

品质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品质系统的好坏直接决定企业的生存以及发展空间,现就本系统各项检验细则以及相关负责人说明如下:
一、 新产品讨论会
新产品讨论会议由李厂长主持,企划单位主讲,马副厂长、王副厂长、叶副课长、各车间、样品、生管、品管、IE、库房、材(辅)料采购单位主要人员参加;
通过新品讨论会议,讨论决定新产品: ①产品外形、结构、尺寸;②备料方案、含水率要求、材质要求;③油漆颜色;④包装材料、包装方式;⑤各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刀具、五金、生产方式等);⑥其它事项等;
会议后,由企划单位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制定详细生产图纸,含结构、详细尺寸、颜色、包装方式、五金、刀具等细则;
以上事项完全确认无误后,方可交由车间单位进行首件生产;
二、 白身检查
u 白身首件检查
自身首件检查是由车间生产单位,按照企划部门根据新产品讨论会议决定内容制作下发的图纸进行首件试作的一个检验过程;
白身首件检查由李厂长主持,马副厂长、叶副课长、白身各相关单位主管、样品、企划、各相关QC参加,对新产品外形、结构尺寸、备料方案、含水率要求、材质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的模板、工具、刀具等进行论证,所有事项经讨论确定完全无误,由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由企划单位修改最终生产图纸,最终定案后,方可正式投产。否则,须继续由会议讨论,决定出最终修改方案,由企划单位制作正确生产图纸并验证无误后方可执行。
以上是新产品从最初开发到批量生产前的一个反复讨论验证的过程。对于老产品,因为已经过多次批量生产,故不用对其外形以及结构尺寸产生怀疑,但在车间生产过程中,老产品一样要以新产品来看待。在车间实际生产过程中,老产品也必须要经过首件检查最终确定无误后方可批量生产。
老产品的白身首件检查由马副厂长、叶副课长主持,各相关单位主管、各相关QC参加,对产品外形、结构尺寸、备料方案、含水率要求、材料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的模板、工具、刀具等进行检查,与生产图纸进行校对并且组装检验的一个过程。
批量生产前的首件检验产品必须经过图纸校对以及组装测试检查确定无误,由马副厂长、叶副课长签名确认后,方可投入量产。
u 白身各车间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各级QC检验
白身车间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各级QC检验,是指车间单位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由驻各车间QC站对其产品的外形、结构、尺寸(含备料尺寸)、生产流程、加工工艺(含材质要求)等进行检验及验收,大致可分为:①备料检验;②拼板检验;③机作检验;④车枳检验;⑤组立检验;⑥砂光检验;⑦餐桌检验;⑧椅面检验;⑨雕刻检验共九大部分,具体细则详见附录之《品检基本要求》。
所有驻车间QC站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品检要求对产品品质进行检验、验收。
驻车间QC站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车间单位予以处理,并向品管部门报备;如车间不能及时处理或者没有能力处理,要协助车间单位停线或者换线生产,并立即向品管部门以及白身主管副厂长报告,待问题确实解决后,方可正常生产;如车间单位在发现问题后仍执意不改的,要勒令其停线,即刻向品管部门、白身主管副厂长、李厂长报告,待确定排除问题后方可正常生产。
u 白身送油漆前整体组装检查
白身送油漆前整体组装检查,是指品管人员针对白身产品结构、外形、尺寸等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一个过程。
此项检查主要由品管人员负责完成。其中,餐桌部分由品管唐少成负责,一批抽查2-3张;餐椅部分由品管蒲仕武负责,一批抽查5~8张。抽查人员要向品管部门以及白身副厂长报告,并由品管部门以及白身副厂长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流入油漆车间。
三、 油漆检查
u 油漆色板确认系统
油漆色板的确认,由李厂长主持,由王副厂长、叶副课长、油漆车间 主管、驻厂油漆公司主管人员、客户QC等至少五人以上参加,对色板的颜色、制作流程、制作工艺等细则进行确认并签名后方可生效,确认后的色板交由油漆库房统一管理。
u 油漆车间首件检查
油漆车间首件检查,也分为新产品和老产品两种。
新产品的首件检查,是由李厂长主持,王副厂长、叶副课长、油漆车间主管、企划、驻厂油漆公司主管等人员参加,针对新产品的颜色系统、操作流程、制作工艺,以及车间在批量生产时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反复论证、融合的过程。
新产品的首件检查要经过李厂长、王副厂长、叶副课长、油漆车间主管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老产品的首件检查,由王副厂长、叶副课长主持,各油漆车间主管、各相关QC参加,针对产品的颜色、操作流程、制作工艺等项目与色板以及新产品操作记录对照,经研究最终确定无误,并由王副厂长、叶副课长签名确认后,方可投入量产。
u 油漆各车间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各级QC检验
油漆各车间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各级QC检验,是在车间批量生产过程中,由各驻油漆车间QC站对各相关车间OAK油、色系、漆膜进行品质验收的过程,分为:①油漆A车间OAK油以及车枳件验收;②油漆B车间餐桌验收;③油漆C车间高背椅/车枳椅验收三个部分。详见附录之《油漆车间品质检验细则》
所有驻车间QC站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品检要求对产品品质进行检验、验收。
驻车间QC站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车间单位予以处理,并向品管部门报备;如车间不能及时处理或者没有能力处理,要协助车间单位停线或者换线生产,并立即向品管部门以及油漆主管副厂长报告,待问题确实解决后,方可正常生产;如车间单位在发现问题后仍执意不改的,要勒令其停线,即刻向品管部门、油漆主管副厂长、李厂长报告,待确定排除问题后方可正常生产。
u 油漆送包装前整体组装检查
油漆送包装前整体组装检查,是指品管人员针对产品的整体颜色、色系、漆膜以及白身整体组装结构等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一个过程。
此项检查主要由品管人员高洁负责完成。餐桌一批抽查2-3张;餐椅一批抽查5~8张。 抽查人员要向品管部门以及白身、油漆副厂长报告,并由品管部门以及白身、油漆副厂长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流入包装车间。
四、 包装检查
u 包装材料的检查(含各种布、海棉、五金、纸箱、玻璃等)
采购单位采购的各种布、海棉、五金、纸箱、玻璃、保力龙、舒美布、胶带等材料,必须经品管部门验收与首次规定的样品对比,部分材料如玻璃等必须经过当批实物组装检验,报经李厂长、叶副课长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u 包装首件检查
包装车间的首件检查,是由王副厂长、叶副课长主持,包装车间主管、相关QC参加,就产品包装材料、包装方式、五金,车枳件组装结构、油漆工艺等项目与新产品会议决定内容进行对比、检查、论证的过程,所有的首件产品包装必须经过王副厂长、叶副课长、包装车间主管最终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量产。
u 包装过程中组装抽验
包装过程中组装抽验,是由品管人员负责,主要针对产品的包装数量、五金、整体颜色、漆膜、整体结构等项目进行抽验的过程。抽查人员要向品管部门以及油漆副厂长报告,并由品管部门以及油漆副厂长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
五、 出货前QA组装检验
出货前的QA组装检验,由品管QA人员李锦银负责执行,对一厂产品作最终检验的过程。本过程可以同包装过程中的组装抽验同步进行。
出货前的QA组装检验,主要针对产品结构、尺寸,白身、油漆车间加工工艺、包装数量、包装材料、五金等项目进行最终检验。
试装数量规定:出货数量在100套以下试装2套;100-500套试装4套;500-1000套试装6套;1000-1500套试装8套;1500套以上试装12套,具体明细详见《出货试装检验报告》。
《出货试装检验报告》必须经李厂长、马副厂长、王副厂长、叶副课长以及客户QC确认,装柜负责人必须看到“完整”的检验报告后方可装货。
六、 各种辅助材料的验收(砂纸、五金、刀具、三角带等)
各种辅助材料的验收,是指品管系统对各种生产辅助材料诸如砂纸、五金、刀具、三角带、轴承、电料、各种办公用品等进行验收的过程。
辅助材料的验收主要由品管程云萍负责,各种辅助材料必须经过品管以及车间部门试验合格后,报经叶副课长、李厂长确认无误,方可入库。所有不符合车间品质要求的材料,一律要求退回。
七、 月总结_车间不良率及改进讨论会议
每月车间不良率及改进讨论会议,由李厂长主持召开,叶副课长主讲,王副厂长、马副厂长、各车间主管、各相关QC参加,主要针对上月在各车间发生的不良现象进行检讨,研究出合理的改进方案,以及确定今后该如何避免再发生类似错误。

以上为兴京一厂品质管理系统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如开篇所讲,品质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最强有力的 zijiyaonulizuanyan1

Ⅵ 家具厂生产的家具产品检验报告怎么办

这个您要把样品送到检验机构帮你做测试才能出检测报告的

Ⅶ sgs可以检家具类产品吗

可以的,无论是家具类产品检验还是家具类产品实验室测试,都可以的。SGS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你可以咨询就近的SGS的分支机构。

Ⅷ 欧式,美式实木家具品质检验标准

家具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

(1)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根据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的规定,家具“单件产品检验结果若不存在A类不合格项目,其他不合格项目:B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2项,或者B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1项和C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2项,或者C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4项时,则评定该型号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即为不合格品。” 并且还规定“成套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应按上述规定条评定。当每一件产品均为合格品时,评定该型号成套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即为不合格品”。按照标准木制家具只有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之分,根本没有规定等级品的要求。所谓木制家具质量等级标“一等品、正品、优等品、特等品”都是没有依据的。

(2)软件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根据QB/T1952.1-94《软体家具-沙发质量检验及分等综合评定》标准规定,沙发和弹簧软床垫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即A级产品),一等品(即B级产品),合格品(即C级产品)。该标准还规定:优等品是指检验内容中的基本项目和一般项目均应合格;分级项目中允许有1项B级,耐久性项目必须是A级。一等品是指检验内容中基本项目均应合格;分级项目中允许有1项C级,耐久性项目必须是B级,一般项目中允许存在2项C类不合格。合格品是指检验内容中的基本项目均应合格,分级项目均应达到C级以上;一般项目中允许存在1项B类不合格和1项C类不合格,或3项C类不合格。“优等品和一等品等级的确认,须由国家级检验中心,行业专职检验机构或受国家、行业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实物质量水平的检验证明;合格品由企业检验判定“。这是标
准规定的。
所以没有检验证明的产品,而标有“优等品、一等品”或标“A极品”均属假冒质量等级的产品。因此,消费者应选购有检验机构出具的实物质量水平的检验证明的家具。

Ⅸ 在家具厂做质检例如遇到品质异常该怎么解决

1、首先,你先看你手上所掌握的质量手册里面,有没有这项品质NG所对应的标准。如果有,内给出对应的品质异容常严重度等级,根据自己的权限,开出品质异常票。如果,此项异常不是自己权限能够直接决定的,则写好品质异常联络单,呈向QC班长。根据其决策来指定是否开品质异常票。2、如果你手上没有相关的质量手册来对应这项异常,则直接上报。根据你的领导的决策来执行。虽然有可能被骂,但是当下次遇到时,就知道怎么做了,这也是知识的积累。因为,作为一名QC来说,当产品出现质量异常时,都应做为头等大事。3、QC嘛,压力大是正常的。记住两点,你会做得很轻松和OK的。就是:汇报和借力。汇报是把责任分化,自己不必要承担那么多。借力嘛,自己不可能所有都知道的,要巧妙的寻求别人的帮助。

Ⅹ 家具厂产品质检局抽检出甲醛超标会怎样处理

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复合格,有严重质制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
(3)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4)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者采取上述行政处理措施,并不影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其给予应有的处罚。比如,如果被检查者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标准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时,应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没收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以依法定程序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