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明清家具的区别是什么
一、纹饰上的时代差别
一般来说,明式家具以精致但不淫巧、质朴而不粗俗、厚实却不沉滞见长,它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形式也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如松、竹、梅、兰、石榴、灵芝、莲花等植物题材;山石、流水、村居、楼阁等风景题材较多见,并且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母题,如方胜、盘长、万字、如意、云头、龟背、曲尺、连环等纹饰,与清代家具相比,明式家具纹饰题材寓意大都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更增加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质。
清式家具以雕绘满眼绚烂华丽见长,其纹饰图案也相应地体现着这种美学风格。在表现手法上,清式家具可谓锦上添花。与明式家具重视材美相比,清代工匠更侧重于人为的工巧之美,而不重视材料的自然肌理,因此在清代家具上很少见到那种大片作素,不事雕饰的情况。清代家具的纹饰图案题材是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拓宽,植物、动物、风景、人物无所不有,十分丰富。吉祥图案在这一时期亦非常流行,但这一时期所流行的图案大都以贴近老百姓的生活为目的,与明式家具的阳春白雪相比,显得有些世俗化。
二、造型时代特征明显
明清家具的品种、造型均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如酒桌、圆靠背交椅等家具,在明代尚且流行,入清以后就逐渐被淘汰;而式样庄重的太师椅,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又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式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多为红木、新黄花梨制品。未见年代较早的。此外,如折叠椅、折叠香几等,都是清雍正朝以后出现的新品种。
而在明清两代均流行的坐墩,在造型上也有明显不同。明代坐墩多胖而矮,清代的多瘦而高。桌椅的腿足,也经历了一个由瘦到粗的变化过程。凡是有前者特征的桌椅,一般年代都要早于后者。鉴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有时也可根据某些构件来判断。如明代官帽椅的靠背,基本光素无纹。清代官帽椅的靠背,多为雕花板,素板罕见。又如明式家具的管脚枨都用直枨,而清中期以后管脚枨常用罗锅枨。再如柜子,明式柜子以圆角居多,侧脚收分明显,以各种流畅的线条装饰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后,这类圆角柜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方角柜,下方正平直,侧脚收分渐小,至清中期以后基本无侧脚。
由于明清家具在纹饰方面或沿袭传统,或刻意仿造,极难断代。因此,可选择参照物对比断代。在参照对比时,宜采用题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对比,这样就比较容易判断年代,结果也较准确。参照物可以是玉器、瓷器、剔红漆器等工艺品上的花纹,尤其是明清建筑物上的装饰纹样,往往与家具装饰花纹在材质、内容和形式上有更多的相通之处。
Ⅱ 明式家具,明清家具如何划分
明清家具分为京作、苏作和广作。京作指北京地区制作的家具,以紫檀、黄花梨和红木等硬木家具为主,形成了豪华气派的特点。苏作指苏州地区制作的家具,历史悠久,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是明式家具的发源地,尤以明式黄花梨家具驰名。它的特点是造型轻巧雅丽,装饰常用小面积的浮雕、线刻、嵌木、嵌石等手法,喜用草龙、方花纹、灵芝纹、色草纹等图案。
广作指广东地区制作的家具,其大发展是在清中期以后。广作家具的特点是,用料粗壮,造型厚重。
明式家具讲究选料,多用红木、紫檀、花梨、鸡翅木、铁梨等硬木,有的家具也采用楠木、榆木、樟木及其它硬杂木,其中黄花梨木效果较好。硬木是比较珍贵的木材,其木质坚硬而有弹性,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用油漆,只擦上透明的蜡,就可显示出木材本身的质感和自然美。
明代时期家具的特色可用三大点来概括:1.普遍采用较硬质的树种制作各式硬木家具; 2.不加油漆罩染,充分体现木材原有的纹理和色泽; 3.采用木构架的结构,很注意家具的造型。
富丽堂皇的清代清式家具以装饰见长,繁琐堆砌。因其生产地区风格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地方特色,较有有代表性的可分为苏作、京作和广作。苏作继承了明式家具的特点.精巧简单,不求装饰;广作很注重雕刻装饰,追求华丽;京式则重蜡工,结构用鳔、镂空。清代家具工艺在乾隆时期盛极一时,出现了许多能工巧匠和的民间艺人,所制造的高级玲珑的家具,装饰华贵、风格独特、雕刻精巧,极富欣赏价值。但清化的家具往往只注重技巧,一味追求富丽华设,繁琐的雕饰往往破坏整体感,而且造型笨重,触感不好,更不利于清洁,这是一大憾事。
Ⅲ 明清时期家具特点都有哪些
明式家具:
明代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黄金时期.明式家具多采用硬木,以黄花梨,紫檀木最为常见.结构采用小结构拼接,使用榫卯,造型上注重功能的合理性与多样性,既要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富贵典雅,是艺术与实用的结合,明式家具极少漆,也没有过多的装饰,突出木色纹理,体现材质美,形成清新雅致,明快简约的风格。明式家具质朴简洁、豪放规整,清代家具工艺精湛、雍容典雅。 明式家具以黄花梨木为主,极少使用其他木材。而黄花梨木家具,又以桌椅、橱柜较多,没有镶嵌和雕镂,只有极少雕刻。明末清初由于黄花梨木匮乏而改用紫檀木加工制作。紫檀木家具大件甚少,木材宽一般不过八寸,木材材质好,雕刻的较少,不做镶嵌。据行家介绍,紫檀木木种就有十几种,根据不同的材质,其价格差别较大,最昂贵的为金星紫檀。
明清家具清代家具:
清代家具与明代家具不同,大体来说明式简约,清代繁琐;明式的造型取胜,清式装饰见长。清中期以后逐渐使用鸡翅木、酸枝木、铁力木、花梨木等,而新家具大多是用酸枝木和红木作材料。酸枝木家具,大件较多,雕刻花样多,嵌玉和牙、石、木、螺、景泰蓝等。花梨木家具也多雕刻、多镶嵌,并且近代产品多。明及清前期的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明朝在造型上设计出了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圆角柜、大画案等。清朝在延续了明家具风格的基础上,又设计出了特有的家具,如红木福寿如意太师椅、炫琴案、紫檀圆凳、钉绣墩等家具。
Ⅳ 明清仿古家具
现在的明清家具有三种出现方式
第一种,以旧做旧对于一些老旧的无法修复的家具回拆分,答然后再进行重新的组合,使用最差的木质也是鸡翅木,工艺也是以榫为唯一方式,所以这种明清家具是最结实的。
第二种,以现有的木材做纯仿制,在材料的使用上脱离了原始技术,材料的含水率稍高,气候的不同变化就容易产生开裂或者漆皮爆,但是为了达到其相应的效果还是以基本的榫工艺为基础的,使用上还算是结实。
第三种,应该是完成以利益为驱使的了,没有技术含量,一切的工艺也是钉拼,最不结实。
现在的明清家具只有河北和北京高碑店的手艺不错,还算是过关。
Ⅳ 明清家具的特点有哪些
一、特点抄
(一)明代家具的特点袭
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细细分析有以下四点:
1.造型简练、以线为主
2.结构严谨、作工精细
3.装饰适度、繁简相宜
4.木材坚硬、纹理优美
(二)清代家具的特点
清式家具的风格,概括来说有如下两点:
1.造型上浑厚、庄重
2.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
二、简介
明清家具同中国古代其它艺术品一样,不仅具有深厚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底蕴,而且具有典雅、实用的功能,令人回味无穷。明清家具的收藏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外国人开始大量地搜集、收购中国明清家具,并运往海外。在后来的几十年间,西方人将中国明清家具提升到了与中国其它文物等同的地位。
Ⅵ 明清家具种类主要有哪些
明清两代,家具艺术高度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风格,被冠以“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两个艺术概念。本文拟就明清家具的不同种类,介绍明清两代不同的时代风格。
明清时期,家具的种类繁多。如果将其按使用功能分类后,再进行造型分类就清楚得多了。论其功能可分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贮用具、悬挂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为床塌、椅凳、桌、案、几、屏联、箱柜、台架等类。
桌案
桌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有束腰,一种无束腰。
清·黄花梨无束腰罗锅枨直腿香几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装一道缩进面沿的线条,尤如给家具系上一条腰带,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与面沿垂直。束腰有两种作法,一种低束腰,一种高束腰。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还要安罗锅枨和矮佬,或者霸王枨。如果不用罗锅枨和霸王枨,则必须在足下装托泥。起额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家具面下装矮佬分为数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因腿上载,与矮佬融为一体。矮佬两侧分别起槽,牙板的上侧装托腮,中间镶安绦环板。绦环板的板心浮雕各种图案或镂空花纹。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家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与面沿的距离,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过多的辅助部件。有束腰家具不管低束腰还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内翻或外翻马蹄,有的还在腿的中间部份雕出云纹翅。这已成为有束腰家具的一个特征。
黄花梨有束腰展腿式半桌
无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撑桌面,四腿之间有牙板或横帐连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撑桌面。无束腰桌子不论圆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装饰。只有个别的为减少四足磨损而在足端装上铜套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四足。同时也起到相应的装饰效果。
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突出表现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两侧向里收进一些的位置上。两侧的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样用四框攒成,而是两腿共用一个长条形的木方子。每张案子须用两个托泥。另一种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两腿下端横枨以下分别向外撇出。这两种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横向开出夹头榫,前后两面各用一个通长的牙板把两侧案腿贯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承案面。两侧的腿还有意向外诧出,以增加隐定性。
还有一种与案稍有不同的家具,其两侧腿足下不带托泥,也无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间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装两条横枨。有的在左右两腿间的长牙板下再加一条长枨。这类家具,如果面上两端装有翘头,那么无论大小,一般都称为案。如果不带翘头,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类家具,人们一般把较大的称为案,较小的称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书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称为“桌形结体”,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缩进一些位置的称为“案形结体”。根据这个论断衡量,这种家具具备案的特点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夹头榫结构,因此,严格说来,还应叫案。桌形结体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结体不仅包括案,也包括这种类型的桌子。人们把大者称案,自不必说,把小者称桌,即案形结体的桌子。说明这类小案桌与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没有什么区别。也说明案和桌自产生,发展到现在,始终保持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明代桌案的种类有如下几种:
明末 黄花梨卷草纹展腿方桌
1、方桌:凡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都称为方桌,常见的有八仙桌,因每边可并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称八仙桌。有带束腰和不带束腰两种形式。方桌中还有一种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独特,其桌腿足的侧脚收分明显,足端亦不作任何装饰。桌面边框用材较宽,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缩。面下桌牙除随边两条外,另在桌角下沿装一小板牙,与其它两条长牙形成135度角。这三个方向的桌牙都同时装在一条桌腿上,共同支撑着桌面。故称一腿三牙。这种方桌不仅结构坚实,造型也很美观。
方桌中还有专用的棋牌桌,多为两层面,个别还有三层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装抽屉,里面存放各种棋具,纸牌等。方槽上有活动盖,两面各画围棋,象棋两种棋盘。棋桌相对的两边靠左侧桌边,各作出一个直径10厘米,深10厘米的圆洞,是放围棋子用的。上有小盖。不弈棋时可以盖好上层套面,或打牌,或作别的游戏。平时也可用作书桌,名为棋桌,是指它是专为弈棋而制作的,具备弈棋的器具与功能。实际上它是一种集棋牌等活动于一身的多用途家具。
明末清初 黄花梨独板大翘头案
2、长桌、条桌与条案:长桌也叫长方桌,它的长度一般不超过宽度的两倍。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一般都称为条桌。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条案都无束腰,分平头和翘头两种,平头案有宽有窄,长度不超过宽度两倍的,人们常把它称为“油桌”,一般形体不大,实际上是一种案形结体的桌子。较大的平头案有超过两米的,一般用于写字或作画,称为画案。条案,则专指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案子。个别平头案的长度也有超过宽度两倍以上者,也属于条案范畴。
翘头案的长度一般都超过宽度两倍以上,有的超过四五倍以上,所以翘头案都称条案。明代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两端的翘头常与案面抹头一木联作。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家具藏品中,这方面的实例很多。
清·大漆描金花鸟寿字纹半圆桌
3、圆桌和半圆桌:圆桌及半圆桌在明代并不多见,现在所能见到者多为清代作品,也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有束腰的,有五足、六足、八足者不等。足间或装横帐或装托泥。无束腰圆桌,一般不用腿,而在面下装一圆轴,插在一个台座上,桌面可以往来转动,开阔了面下的使用空间,增加了使用功能。
半圆桌,一个圆面分开做,使用时可分可合。靠直径两端的腿做成半腿,把两个半圆桌合在一起,两桌的腿靠严,实际是一条整腿的规格。在圆桌、半圆桌的基础上,又衍化出六、八角者。使用及作法大体相同,属于同一类别。在清代皇宫及王府园林中,是极常见的家具品种。
黄花梨缠枝莲小炕桌(清早期)
4、炕桌、炕几和炕案:炕桌、炕几和炕案,是在床塌上使用的一种矮形家具。它的结构特点多模仿大形桌案的作法,而造型却较大型桌案富于变化。如:鼓腿彭牙桌,三弯腿炕桌等。鼓腿彭牙做法,是桌腿自拱肩处彭出后向下延伸然后又向内收,尽端削出马蹄。牙板因随腿的张出也向外彭出,因而又写作“弧腿蓬牙”。三弯腿炕桌的上部与鼓腿彭牙桌上部完全相同,唯有腿足自拱肩处向外张出后又向里弯曲,快到尽头时,叉向外来个急转弯,形成外翻马蹄。这类炕桌多用托泥。除框式托泥外,还有圆珠式托泥。炕案的做法与大型条案相同。日常使用则与炕几的作用完全一致。在皇宫和王府厅堂常在临窗设坐炕,长度一般与建筑的开间相等,正中设炕桌,两侧放坐褥或隐枕,左右靠墙备摆一炕几或炕案,陈设炉、瓶、盆景等摆设。
明黄花梨炕案炕几和炕案只是形制不同,长短大小则相差无几,多呈长条形,主要用于坐时靠倚,有时也有用于放置器物。概括起来说,炕桌、炕案和炕几,都属于同一范畴的家具。它们在使用中既可依凭靠倚,又可用于放置器物或用于宴享。炕桌是一种近似方形的长方桌,它的长宽之比差距不大。炕案除结构和造型有别于桌外,长宽之比的差距也较大。炕几也叫靠几,长和宽的比例也较大,有别于炕桌。明代时,炕几、炕桌和炕案的使用很普遍,而且非常讲究。明代《遵生八笺·起居安乐》中介绍说:“靠几,以水磨为之,高六寸,长二尺,阔一尺有多,置塌上。侧坐靠衬,或置蕉炉、香盒书卷最便。三物吴中之式雅甚,又且适中。”
明·黄花梨三弯腿方香几
5、香几:香几是用来焚香置炉的家具。但并不绝对,有时也可它用。香几大多成组或成对使用。古书中对各种香几的描绘均很详细:“书室中香几之制二,高可二尺八寸,几面或大理石,或歧阳、玛脑石,或以骰子柏楠镶心,或四、八角,或方或梅花,或葵花、茨菇,或圆为式,或漆、或水磨诸木成造者,用以阁蒲石,或单玩美石,或置香椽盘,或置花尊以插多花,或单置一炉焚香,此高几也。”
香几的形制以束腰作法居多,腿足较高,多为三弯式,自束腰下开始向外彭出,拱肩最大处较几面外沿还要大出许多。足下带托泥。整体外观呈花瓶式。高度约在90一100厘米之间。
清式瘿木面香红木矮几
6、矮几::矮几是一种摆放在书案或条案之上用以陈设文玩器物的小几。这种几,由于以陈设文玩雅器为目的,故要求越矮越好。常见案头所置小几,以一板为面,长三尺,阔一尺二寸,高仅三寸余,有的还嵌着金银片子。几面两端横设小档两条,用金泥涂之。面下不宜用腿,而用四牙。
茶几
7、茶几:一般以方形或长方形居多。高度相当于扶手椅的扶手。通常情况下都设在两把椅子的中间,用以放置杯盘茶具,故名茶几。
蝶几
8、蝶几:蝶几又名“七巧桌”或“奇巧桌”。是依照七巧板的形状创意而成的。由七件形态各不相同的几子组成。为了使用方便,把个别形态的做成双件,这样说不只七件,多者可达十三件。这七种几子的面板,其比例尺寸都要互相谐调,有着极其严格的比例尺度,它比宋代发明的宴几更为新奇。它不仅可拼方形、长方形,还能拼成犬牙形,这在园林建筑的陈设中,可谓别具一格。
清 紫檀琴桌
9、琴桌:琴桌,在明清两代专用桌案中除棋桌外,还有琴桌。琴桌的形制也大体沿用古制,尤其讲究以石为面,如:玛瑶石,南阳石,永石等。也有采用厚木板做面的。还有以郭公砖代替桌面的,因郭公砖都是空心的,且两端透孔。使用时,琴音在空心砖内引起共鸣,使音色效果更佳。还有的在桌面下做出能与琴音产生共鸣的音箱。其做法是以薄板为面,下装桌里,桌里的木板要与桌面板隔出3一4厘米的空隙,桌里镂出钱纹两个,是为音箱的透孔。桌身通体揉饰红漆,以理沟描金手法填戗龙纹图案。这恐怕是目前所见最华丽而又实用的琴桌实物了。
Ⅶ 明清家具的简介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古斯塔夫·艾克出版的第一部介绍中国古典家具的著作《明代黄花梨家具图考》,在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使人们开始意识到我们祖先留下的这份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书中的图片所反映出来的中国古代工匠的技艺,令国内外不少专家学者叹为观止。亚洲特别是港台地区的明清家具收藏,到1985年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家具珍赏》出版后,才引起港台收藏家大量涌入内地搜觅明清家具。当时大陆根本没有古典家具市场,大陆的古玩商们也不清楚古典家具在国际上的价格。港台收藏家开出的价码,极大地激发了大陆家具商的热情。他们深入到江、晋、冀、陕等省的城乡,到每一间旧宅老屋内搜寻,以极低的价格搬走黄花梨、红木、乌木、鸡翅木等明清家具,从而使明清家具的价格暴涨了近10倍。在古董家具外流的高潮中,国内的收藏家也开始了古典家具的收藏。首先吸引国人的是迅速上升的价格,收藏古董家具除了保值,还使人感受到了明清家具的艺术魅力。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明清家具的交易已成为古玩买卖中的重头戏。
20世纪50年代王世襄等专家参与、制定了关于紫檀、黄花梨等明式家具不得出口的法律规定。1985年家具外流高潮时,王先生再一次向文物部门呼吁,但家具商贩完全无视此规定。一件紫檀条桌在海外拍卖价高达32.5万美元,相当于270万人民币。海内外价格间的差距,已无法阻止中国古典家具的外流。1985年后,市场偏好苏作、广作、京作的明式家具,至80年代末由于市场硬木家具货源减少,江苏、安徽、浙江、山西以及福建泉州、厦门的明式柴木家具,成为向外倾销的主要对象。至90年代初这类极具中国民俗风味的民间家具开始走入纽约、伦敦、香港等地的国际拍卖行,约占每场拍卖古董家具的30%以上。台湾古典家具商在大陆设厂收货修复,拉回台湾后举办专业讲座,煸情促销。台湾人开始讲求陈设古董家具,显露出中国人对自己民族艺术的理解。
一些专家指出,在各种传统收藏品中,如中国书画、陶瓷、古玩等价格高居不下的情况下,明清家具仍与国际市场的价格存在着巨大的差额,未来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应是颇具潜力的投资项目。有人估算过,明清家具的年升值率约为20%左右,说明了明清家具的收藏确实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收藏明清家具是一种很有前景的保值投资行为。
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留存的古旧明清家具将会越来越少,价格越来越高,资源匮乏的现实也就越来越难满足收藏者们的强烈愿望。在这种大趋势下,人们就会退而求其次,自然而然地将眼光转向可遇可求的仿古家具,尤其钟情于那些选料精良、做工精细、形神兼备的仿古家具精品,因为无论就其珍稀名贵木材的价值,还是其艺术价值都具有增值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