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电网搞三集五大是否垄断
莫名其妙~~三集五大是其内部的调整,跟垄断什么关系?
❷ 国家电网是不是央企
国家电网是央企。
1、国家电网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或委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职责,领导班子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其他中央部委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97家中央企业之一。
(2)国家电网什么时候不垄断扩展阅读: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之一。
截至2019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现有97家,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央企名录》,其中第14名就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1)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
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
二是由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管理的中央企业,属于金融行业,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
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中央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如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等。
(2)狭义的中央企业:
通常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来讲,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范围是比较窄的。
❸ 国家电网 去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垄断,形成垄断之后它所采取的行为,以及政府是怎么对代它的 注意是三
国家电网 去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垄断,形成垄断之后它所采取的行为,以及政府是怎么对代它的
未来电力改革的方向理应是从发改委转变职能入手,放弃行政垄断审批电价和国家电网公司改变购送电方式。而绝不是“一拆了之”地将国家电网一分为五,变大垄断为小垄断,而又没人对拆分的结果负责。
如何看待“国家电网公司一分为五”的传闻
3月18日,某财经杂志关于“新一轮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已定,国家电网有望一拆为五”的报道,引起轰动并导致与国家电网相关的股票要么跌停要么暴跌,诸多媒体朋友向我询问对此事的看法。坦率地说,我不认为这是一篇负责任的报道,相反我认为它在误导下一步中国电力改革的方向,我颇不认同。
十五年来,电力改革尤其是电网拆分既是一个敏感话题,也是严肃话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2013年2月17日,保加利亚35个城市的数万人举行示威游行,并且在首都索菲亚(30.61,1.12,3.80%)爆发冲突。人们抗议高电价,要求要么政府下台,要么电网企业重新国有化。民众破坏政府建筑,警民冲突,25人受伤一人自焚。
总理鲍里索夫20日宣布政府总辞职,社会陷入动荡。这开辟了因电价问题导致政府辞职的先例,当年鼓吹和制定全面拆分和私有化方案的人已不知去向。而电网私有化中的暴富者则在市场化的法则下无法被撼动,令人深思。
保加利亚能源部门的私有化始于2000年,截止到2003年底,保加利亚电网被拆分,供电市场被捷克和奥地利的三家私人公司控制,他们高举私人垄断和市场自由化的旗帜频频涨价,以致民众难以承受。
电力堪称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虽然电力改革仅是全局性改革中的一部分,但电力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决定了它的改革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我无意于通过强调电力的重要性和电力改革的敏感性而不主张电力改革,我的目的在于必须高度重视在电力改革过程中的方法论,选准下一步电力改革的方向和切入点。纵观过去十五年中国电改的历史进程,我的结论是:中国未来电力改革方向的出发点应该是从打破发改委行政垄断审批电价入手,而不是从国家电网入手进行简单的拆分,继续做“改体不改制”的草率选择。
电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电力改革目的究竟是什么?拆分和用行政手段人为制造竞争主体打破垄断是电力改革的目标还是手段?尽管电力改革已经搞了十五年,但我们始终没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实际上,电力改革的最终目的只能是实现让消费者和用户用上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
无论拆分还是电力市场的私有化和自由化都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电网改革是拆分还是统一?是国有化还是私有化?一定要从让消费者和用户用上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这一根本目的出发,根据电力企业特点来推进才行。
众所周知,在电力改革中,对网厂分开大家并无歧见,这是因为在电力的发、输、配、售四个环节中,发电和售电环节是可以展开竞争的。但对于输电网和配电网,由于其自然垄断属性,即使拆分也是把一个大垄断变成若干个小垄断。其自然垄断的属性并不会随拆分而改变,甚至由于小垄断不能在更大的市场边界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的调度和配置,可能会比大垄断更坏。因此,在这一改革中采取较为慎重和步步向目标逼近的模式和路径更为妥当。
纵观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电网改革是关键。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三种模式:第一是纵向分切的模式,即按发、输、配、售纵向功能逐步分切;第二是横向分拆模式,即按区域分割电网,在每个区域中发、输、配、售一体化运行;第三是既横向分拆又纵向分切的“破碎式”改革模式。
正因如此,在1998年-2002年的电力改革中,在究竟选择国家发改委最初要取消国家电网公司搞一分为四的“0+4”模式还是选择国家电力公司将自身演变为国家电网公司的“1+6”模式争论中,才出台了五号文的“2+5”的妥协模式,既分拆了国家电力公司又保留了国家电网公司。
从2002年至今的实践看,当时保留国家电网公司是正确的选择。
首先,纵观十年来世界各国,从俄罗斯到美国再到日本,从英国到法国,再从巴西到印度都发生了较大的电力事故,只有中国没出大问题。
其次,中国电网没有拆分,因此各国在电网拆分后的私有化也没有发生,因此中国的电价至今在世界均处在较低的位置上。过去常见的消费者和用户抱怨的“电老虎”也基本销声匿迹。
第三,电改之初,中国电网被分割为14块互不相连的区域电网。中国西部水利资源丰富,北部煤炭资源丰富,而东部和南部又是电力负荷中心的非均衡现实环境,决定了全国联网可以在一个更大的市场平台上展开竞价上网和在全国联网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跨省和跨区联网打破区域电网公司各自为战、就地平衡的旧格局,保留一个能在跨省、跨区范围内实现联网的国网公司无疑是正确的。也正是由于有全国联网的现实需求,国家电网才在特高压电网的技术上获得了令发达国家仰视的成就,形成国家竞争力。事实表明,十年来在国家电网的体制下,全国联网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应该被人们看到。
既然如此,为什么人们对电力改革普遍认为进展缓慢、成效不大呢?我想原因有两个:其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摒弃发改委对电价和电力项目的审批权,电价是电力改革成功的“牛鼻子”,然而这个“牛鼻子”却始终没有牵住;其二,网厂分开后,虽然发电主体多元化了,但由于发改委并未放弃审批电价,因此竞价上网成了一句空话。国家电网对发电企业统购包销的购电模式并未改变,而人们期待的大用户和厂商直接见面,国家电网仅收过网费的新模式也未推出。
综上所述,未来电力改革的方向理应是从发改委转变职能入手,放弃行政垄断审批电价和国家电网公司改变购送电方式。而绝不是“一拆了之”地把国家电网一分为五,变大垄断为小垄断,而又没人对拆分的结果负责。
十五年电改为何“改体不改制”?
众所周知,垄断的实质在于通过垄断价格来攫取垄断利润。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中国的垄断国企,不管是电网还是铁路,有哪一个能自主决定自己产品价格?决定这些企业产品价格的“有形之手”在国家发改委。分析中国的企业垄断,经济垄断只是表象,行政性垄断才是本质。以电为例,无论上网电价还是下网电价,无论是发电电价还是输电电价,都是由发改委审批之手决定的,具体竟能管到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
因此,我国电力改革理应抓住电价这个“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垄断,实现“放开发电和售电两边,管住输电和配电中间”的市场化模式。然而这需要中国行政垄断者勇于放弃自身的权力和利益进行自我革命。但是令人失望的是,他们总是革企业的命积极,革自己的命消极。
最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电力改革最需要进行自我革命的国家发改委偏偏又是电力改革的主导者。于是出现这样一个局面,每当改革到关键时刻,被改革者总能把改革视线成功地转移到企业头上。这就是仅搞企业改体的“拆分”,却不触动改制为核心的电价的真实原因。
然而,在激进改革者和激进媒体的笔下,无论是电网还是铁路,它们不仅是冥顽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干部和员工也成了腐败的特殊利益集团和阶层的群体,而与一般民众相对立。
无论是高铁速度还是特高压电网明明是当今国人最值得骄傲的两项技术,而在他们的笔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国发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铁速度,批倒了特高压技术,也就否定了中国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改革模式。
必须明确电改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
电力改革的成功在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的成功在发改委放弃行政垄断的电价审批制,实现发电厂商和大用户直接见面的市场化改革。电力改革的风险也在电价,而电价改革的风险在电网的盲目分拆和私有化。电网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
应该指出,目前对国家电网拆分的思路有两种:一是从纵向上主张立刻对输、配电网进行分拆;二是从横向区域上对国家电网搞“0+4”或“一分为五”的分拆。这两种思路合在一起就是危险的“破碎式”改革。
电网改革必须明确风险和失误的责任主体。回顾1998年以后的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是电力改革领导小组的“牵头人”。然而这个部门只有改革的权力,却不承担改革的风险。以至于2002年国电公司解体后,无论是三年电荒的发生,还是电价的上涨都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
电力改革十五年后的今天,该杂志再次发出所谓“新一轮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已定,国家电网有望一拆为五”的报道,我认为这样的报道轻言是不负责任,重说是严重误导电力改革的方向,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❹ 国家电网属于垄断行业吗
属于国家垄断,电业局买来发电厂的电再卖给老百信,美其名曰电是商品。赚了钱都归谁了,还在前面加了国家两个字。
❺ 国家电网为什么会成为完全垄断市场
这些基本的民生最好是国家垄断好,毕竟私人企业做这块会随时加价的,可以看看加拿大人李嘉诚一家在香港做的事,为了赚钱多少次加电价
❻ 国家电网公司会倒闭吗
除非电力不垄断,引入市场竞争。只要垄断存在一天就不会倒闭。我觉得。
❼ 国家电网公司是垄断性的央企吗
在管辖区是绝对的垄断,不过有个南方电网,总体上全国在大擦边球
❽ 中国电网还能垄断多久
没垄断啊,至少现在还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
❾ 什么叫垄断国企啊,电业局是垄断吗,那为什么别的企业也有电厂,石化单位是么,那怎么还有油厂什么的
目前在我国,电厂也就是发电行业不属于垄断国企,而电业局则不同,属于供电企业,我国的供电企业只有一家,也就是国家电网及其下属的各级供电公司,电业局属于供电行业,因而是垄断企业。
❿ 国家有反垄断法,为什么电业局能垄断
这里有一个误区----《反垄断法》实际上并不反对垄断,它反的是利用垄断地版位来限制竞权争。
只要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手段来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法就不予过问。
不仅国企,外资在我国也有垄断的,如可口可乐在可乐饮料行业中就具有垄断地位,但只要其没有滥用垄断地位来抑制竞争,就没人管。换言之,有垄断地位没关系,只要你合法经营。
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总是优待的,虽然我也觉得有的优待得过分,但徒法不足以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