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苏电子税务局的工作内容是
机算计类税收征管基层分局科员,主要就是在前台收各项税务和信息中心的工作
信息中内心的都是学计算机容的,但是学计算机的可不一定都进信息中心啊。
主要看你实习期工作表现适合在哪个岗位工作,公务员都是1年的实习期啊,1年实习期满再定岗定编。所以只要你对你报考的岗位和单位满意,考进去了就靠自己努力了,事在人为嘛。
业务性非常强的单位,比如法院检察院,你不是学法律的想要当法官和检察长的可能性基本是0。综合性的单位就无所谓了,国税局新进的工作人员一般都要先了解学习税收业务的。
我有同学也是学计算机的,08年考到天津国税,去报道了先是在黄岛学习3个月,然后在天津开发区国税局实习工作1年——前台税务员,一年以后转正,具体的工作转正后再定夺,可能是维持原状不变,也可能是其他岗位。我同学岗位没变。求采纳 谢谢 楼主
Ⅱ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代开发票申请流程
国家税抄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明确了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的除外)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减轻了资料报送负担,办理流程如下。
Ⅲ 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怎么申领发票
纳税人在申请领用发票之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已办理发
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具额度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
纳税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范围内领用发票。到办税服务厅提交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完结,纳税人领取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报送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已实行实名制的可取消报送) ;
2 、《发票领用簿》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网
上申请可不提供) 。
(3)苏州国家电子税务局扩展阅读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
关跑一次。
3、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还要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非首次领用发票纳税人,应事前办理发票“2.1.7—030 发票验旧” 事项。
5、纳税人在每个申报期内首次领用发票前,需要完成纳税申报和报税清卡
事项。
6、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
量,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上述纳税人2年内有涉税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录,或者正在接受税务机关立案稽查的,不适用本条。
Ⅳ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电子税务征收管理员具体是干什么的
现在网上办税等等都转移到电子税务中心征收管理员管。我申请都进不去。
12366一般设置纳税服务中心,而且有省一级的地税负责。一般的市,县都没有。
Ⅳ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在哪里查社保
在"我要查询""缴款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已交了款的,也可以查未交款的
Ⅵ 苏州工业园区办了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登记吗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做新办开户可以吗
建议打电话到税务局咨询具体要求,有些地区只能是去税务局办理登记。
Ⅶ 国家电子税务局可以查看公司类型吗
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那里输入纳税人的识别号或者公司名称,就可以查询了,如果查询不到该公司的你把纳税人资格就证明这个是小规模纳税人的。
Ⅷ 国家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怎么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之后,然后刷新申报清册,就可以看到你被爆的所有报表,中间如果你财报的话,你没报的话就有这个,然后点开之后就可以填写,填写完之后保存申报就可以。
Ⅸ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在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申请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登记资料及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
六、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