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家居建材 » 家电联营商
扩展阅读
迈诺诗净水器滤芯怎么换 2021-03-16 21:54:39
家装强化地板 2021-03-16 21:51:45

家电联营商

发布时间: 2021-02-24 14:09:37

Ⅰ 在超市中经营模式有联营、联销和租赁,请问这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1、联营一般是指超市与供应商联合经营的项目,供应商的负责商品进货、商品的库存等经营管理,商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供应商的,但是一般收银都是由超市负责的,超市可根据供应商的销售施行保底扣点、实销返点等途径产生赢利; 2、联销一般是指代销的意思,一般是由供应商供给超市所需商品,由超市管理及销售,超市有商品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在结算方面一般都是实销实结,超市一般不承担商品的库存积压资金,但是要承担商品的损耗; 3、租赁一般是指供应商与超市租赁关系,由超市给指定的面积让供应商经营,超市一般都不负责商品经营的所有项目,供应商每个周期(月、年)给予超市指定相关费用,费用的一般是根据占地面积大小、电、水、耗材的用量等项目产生的; 关于大型商场(超市)经营模式 及涉税问题的探析 □ 程瑞林 近年来,为了盘活资产,提高经济效益,许多大型商场(超市)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和经营管理目标,采取了形式多样的经营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经营模式多样,经济业务性质环节多、涉及人员多,在涉税事项处理上较一般的经营变得更加复杂,造成在税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现行大型商场(超市)的经营模式及存在问题主要有: 一、自营 这是一种传统的经营模式,企业自己组织货源,自己销售,按正常的商业经销企业的管理办法结转收入、成本和利润,并正常缴纳各项税款。这种模式下,基本不存在税收管理政策方面的问题,存在的涉税问题也较少。 二、联营(又称抽点) 许多大型商场(超市)为了解决自身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与一些经销商联系,采用联营的方式进行经营。具体为:经销商与商场签订联营协议,由经销商采购货物,在商场的经营场所销售,由商场统一收款。月末,商场根据销售额确定自身的抽点比例和经销商各自的份额,经销商应占有的份额由经销商找厂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与商场结算的凭据。商场以经销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货成本,进行进项税抵扣。对于商场来讲,基本实现了零库存,减少了资金压力,自身也基本按规定缴纳了各项税费。但对一些个体经销商(一些厂家要自己核算)来讲,由于自身的收入成本未进行独立核算,未纳入税务机关的监控,形成了税收管理的空白,造成了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流失。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商场中经营者以商场名义对外经营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由此造成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上无法及时跟进。 三、租赁。 商场与商户签订租赁柜台合同,商场收取租金(有些叫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堆头费),作为自身收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经营者以商场名义对外经营,货款由自己收取,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缴纳有关税费。为了方便管理,许多商场在招商中承诺代缴工商、税务等费用,收取的租金中的其中一部分作为代商户缴纳的工商管理费(现己停征)和国、地税税金。经营者发生销售需要对外开具发票时,向商场提出申请,在额定范围内以商场名义免费代开发票,超过部分需另行缴纳一部分税款。这种模式下,从表面看,双方都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但从实际情况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律职责不清。商户以自身名义经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商场大包大揽的情况下,商户的法律责任大部分转嫁到商场头上。二、发生少缴税款行为追缴难。由于在税收管理中对商户多采用定额征收方式,并且通过商场统一缴纳。在一些商户经营较好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追缴时,商户往往将责任推到商场头上。许多商场由于有合同中约定的“包税”条款,形成税务机关管理难度加大。三、有代开发票嫌疑。商场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己不再进行销售,但仍以经营名义领取发票进行代开,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转租。 由一个人将商场的部分或全部承包或租赁,然后以自己名义对外出租或联营,由于形成了商场、总承包人、经销者三个环节。其经营模式也主要有上述三种:自营、联营、租赁。除上述存在的问题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租金偏低。从日常管理情况看,承包商场者多为企业的内部职工,整体租金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但经常有许多附带条件,如安排商场职工、代商场支付费用等。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一般按照租金和所代付的费用作为收入进行税收管理,但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二、总承包人少缴税款。通常情况下,总承包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对外称商场内全部为自己经营,由于没有完整的账务核算资料,税务机关只能根据经营面积、柜台数量进行核定,作为整个商场经销者应缴纳的税款,由总承包人缴纳。总承包人缴纳的税款为商场中商户的税款,造成总承包人自身这一环节应该缴纳的税款流失。三是房产税问题有争议。对整体承包的,税务机关多认定为房屋出租,商场除缴纳营业税外,还应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但商场认为其出租行为属于柜台租赁行为,且与总承包人或商户多签订柜台出租协议,而按自用房产缴纳房产税,造成税务机关与商场在纳税上发生争议。 五、将门面房出租。 这种形式下,税企双方对纳税争议较少,商场按房屋出租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和有关税费。但一些企业存在安排职工就业或代支付费用等办法,在账面上不体现收入,造成税收管理难度加大。 面对现行大型商场(超市)经营管理模式的多样性,税务机关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杜塞征管的漏洞。一是应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建议在联营模式下,对采取抽点形式的经销商,也应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减少税款的流失。二是应采取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的水平。三是应加强对商场的动态管理,对企业经营模式发生转换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管理,强化对企业的监控。 联营有哪两类?有何区别?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一条至五十三条规定,联营分为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紧密型联营又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经工商登记取得联营企业资格后,联营各方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并共同经营;而松散型联营的联营各方独立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登记为联营企业。

Ⅱ 苏宁易购联营是什么意思

联营的就是第三方发货!类似淘宝!
没保障的~
发票经常没有!
收到翻新机 高仿机 都是有可能的!
要买就买京东 亚马逊 苏宁 等等 自营的商品!

Ⅲ 京东家电联营需要提供什么

去京 东咨询最准确。

Ⅳ 联营和合作的区别

一、本质不同

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子公司与控制相联系,合营企业与共同控制相联系。

而联营企业与重大影响相联系。当投资者能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时,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二、特性不同

联营没有库存商品管理环节。所有商品的进货、存储均由商品供应商自行负责,商品是由生产企业或者批发商直接带到经营场所的,商品流通企业节省了商品购进环节,

而合作不需要负责库存商品的管理,又节约了库存商品管理的成本,但需要负责库存商品的治安管理。因此,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账面中“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较少,甚至为零。

(4)家电联营商扩展阅读

联营公司经营方式

联营经营方式相比自营经营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商品流通场所不需要提供待售商品

商品流通企业只需要提供商品销售的场所不需要提供资金购买待出售的商品。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特点与场地出租是完全不一样的,“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不收取商品销售的场地租金,而是直接参与商品供应商的收益分成。

二、商品流通企业没有库存商品管理环节

1、所有商品的进货、存储均由商品供应商自行负责,商品是由生产企业或者批发商直接带到经营场所的,商品流通企业节省了商品购进环节,而且还不需要负责库存商品的管理,又节约了库存商品管理的成本。

2、需要负责库存商品的治安管理。因此,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账面中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较少,甚至为零。

三、联营方式下的人员分工明确

1、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销售人员或导购人员一般是由商品提供者配备,商品流通企业的人员只需要从事销售的辅助工作,不直接参与商品的销售工作。商品流通企业也不负责发放商品销售人员或导购人员的工资。

2、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点不同于受托代销方式,因为商品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不同,在受托代销过程中,商品销售是由作为受托方的商品流通企业组织销售人员完成的,而联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不负责商品销售工作。

Ⅳ 什么是联营扣点

联营扣点也称为“联营返点”,指卖场方将一定面积的区域单独划分出来给一家或者多家联营商操作,卖场方根据联营商的销售扣点,同时对联营商的商品品牌、质量、零售价进行监控。

联营扣点的模式:

1、零售店给生产厂商提供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零售店仅在生产厂商将商品入店时进行核查和登记数量,统计其销售价格,销售和收款等经营活动都由生产厂商自己负责,生产厂商的商品销售结束后,零售店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收取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租金。

2、双方的业务运行流程与上述相同,但在租金的收取上,零售店实行“保底定额加扣点(返点)”或“定额与扣点孰高确定租金”的形式。

3、零售店给生产厂商提供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零售店在生产厂商将商品入店时不核查和登记数量,生产厂商派人参与商品的销售,但销售活动由商场统一管理,商品销售的款项也由商场统一收取,生产厂商的商品销售结束后(或者双方约定一个结算期间),零售店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收取柜台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租金。

(5)家电联营商扩展阅读:

联营扣点的优点:

1、易于招商,把握招商质量

对于扣点式商业地产项目来说,营业额及品牌是关键。一般选择品牌强度更大,影响力更大的商家和品牌。严格考核每个商家的资质。

2、易于提高项目知名度,打造档次,针对目标人群

在消费者眼中扣点式商业项目(商场)一般代表着正规、信誉好、整体形象好、服务好、名气大。而且后续宣传全市项目的名义。

3、便于管理

所有商家必须听从指挥,统一收银,统一促销,统一安排等等。

4、风险低,收益更高更稳定

回避了商品流通过程中应承担的采购、销售和库存等经营风险。一般扣点额度高于当地租金收入。扣点方式按相同的销售业绩来算通常是高于交租金合作方式。


Ⅵ 直营与联营的区别

直营与联营有以下区别:

1、参与经营的公司数目不同

直营是一个公司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经营,而联营是多个公司相互同意共同采取某种经营方式。

2、经营管理模式不同

直营是以一个品牌为主导,在各地投资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

联营就是多个公司联合经营的模式,例如,厂家和销售公司联营的模式,就是厂家负责提供商品,而销售公司负责对商品进行销售。

3、组织形式不同

直营连锁的人员组织形式是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直营连锁的组织体系,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

即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直营连锁店经理是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各直营连锁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

联营除了各公司同意共同采取的经营方式之外,各公司的其他方面,包括公司的行政,仍是完全独立的。即联营不改变参加联营各方的所有制、隶属关系和财务关系。

4、资金周转方式不同

在联营经营方式中,商品流通企业不需要将大量的资金积压在商品上,回避了资金周转不畅现象的出现,同时还可以保证企业按期实现经营利润。

在直营经营方式中,商品的流通需要一个公司有大量的资金进行周转,所以直营模式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通过吞并、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

5、商品流通企业与商品提供者之间存在“先销售后结算”的关系。这一点刚好与直营商品经营方式相反。直营商品都是由公司总部提供,是“先结算后销售”的关系。

Ⅶ 超市自营与联营各优缺点

你先要看超市的门槛了,然后预估月销售额,自营就是给超市供货,联营就是货拿到版超市卖,按权照销售额超市提成,你要权衡你经营的商品价值,是供货你获利大还是超市提完点后你得利多,在商言商,利大就选择哪。当然还要看超市是否同意你的经营方式。

Ⅷ 做超市所谓的自营和联营是什么意思谢谢

超市自营是你直接经营自己的产品 联营.是超市之间、横向经济联合
麻烦采纳,谢谢!

Ⅸ 超市里家电的联营

联营目的主要是统一管理,降低费用,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