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并不了解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是干什么的,是否真的存在?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一定程度上能给们一些保障,对建材商家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的一些内容,给一些想了解的人一些帮助!
一、协会概述
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英文名称:CHINA
HOME
BUILDING
MATERIAL
DECORATES
ASSOCIATION,CHM)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应业内众多企业的要求成立的,是由以胡中信为首的家居品牌策划人、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行业专家、知名学者、家居媒体记者、家居城、装饰公司以及行业内的其他相关企业等共同组建。协会成立以来反响强烈。
二、协会宗旨
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的宗旨是本着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原则,着力于团结国内家居建材装饰行业的企业、媒体、相关人士,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努力促进行业发展,并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检测和公关等相关服务。
三、服务范围
(一)咨询策划
以品牌策划人胡中信秘书长为首的策划师朋友,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策划。
(二)培训
以税粟老师为培训部主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营销培训。
(三)新闻发布
开展公关服务,为企业与媒体间的合作提供帮助。
(四)业内合作
为生产企业和建材城以及一级装饰企业的合作提供交流平台。
(五)第三方检测
本协会与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检测部门合作,接受企业委托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第三方检测。
(六)信息交流
为企业和家居建材行业的专家、学者以及知名人士之间提供信息交流服务。
(七)荣誉颁发
本协会将根据行业评判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颁发各种荣誉称号。
四、组织结构
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下设:协会秘书处、品牌营销部、培训部、公关部(家居媒体俱乐部、法人俱乐部、建材城理事会、行业专家团)、第三方检测中心等。协会各部门将竭尽所能为企业做好事、做实事。
五、协会领导
协会秘书长
胡中信
培训部主任
税粟
六、行业展望
随着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好转,随着建材回暖的种种征兆,中国的木材木制品行业获得了新兴的发展机会。
国内机会。主要有:1.国家出台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税收改革等等,要积极抓紧争取。2.国家两年增加4万亿元投资,可以保证GDP增幅不会低于8%.3.国家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资金投入,通过3年时间,将增加200多万套廉租住房、400多万套经济适用房、220多万套林、农、矿区的棚户区的改造,总投资9000亿元,平均每年投入3000亿元,加上上下游产业,每年可带动6000亿元投资建设。4.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的决定,将使国“三农”发生彻底改变,加大城市化进程。5.四川、甘肃地震灾区恢复建设。6.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都将带来很大商机,关键是要敏锐地抓住机会。
国际机会:1.转变出口国家和地区,如俄罗斯、巴西、印度、中亚、阿拉伯地区、东欧等地,对木制品都有很大需求。2.改变OEM做法,树立自己的品牌,开拓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3.加大科研开发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并开发新的产品。4.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到海外森林资源丰富地区如南北美洲、非洲和俄罗斯建立资源基地和投资建厂,国家现在政策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境外资源型项目和建厂,国家有很多优惠政策,例如在海外投资开发森林资源,运回国内的运费国家给予20%的补助等等;出口到欧美,既可以节省运费,又避免了对中国产品的贸易壁垒。
好了,以上都是一些关于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的一个介绍,应该对大家了解中国家居建材装饰协会有一定的帮助,近年来,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己的权益越来越看重,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所以大家有必要了解下这些。
2.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英文名称: NATIONAL BUILDING MATERIAL CONSTRUCTION ASSOCIARION,缩写:CBMC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与建材工程建设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从事与建材事业相关的工程建设业服务,组织行业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自律,进行行业规范,推动我国建材行业工程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探讨建材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收集行业信息与基础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等方面的建议,为政府部门立法、加强行业宏观调控的决策提供参考,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规范管理。
(二)参与制定建材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组织对建材行业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的调查、搜集、整理、分析,深入了解会员单位在“三改一加强”(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实际运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组织调研,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和建议,推动本行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会员单位具有旺盛的竞争能力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四)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协调行业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对行业内部价格自律、招投标工作进行协调、规范建材行业市场秩序,引导平等竞争,促进建材行业工程建设市场有序的运作和发展。
(五)研究、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工程建设方面的经营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经济的先进经验;开展同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技术、学术、经济情报信息的合作交流。
(六)开展工程建设咨询活动;帮助会员单位开展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职工培训,举办技术研讨、讲座,成果交流、联谊等有益于会员单位的各项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和科技成果,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推动建材行业工程建设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横向经济和技术合作,交流国内外建材市场的需求信息;探索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一体化经营的模式。
(八)受政府部门的委托,承担办理建材行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等方面的行业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政府做好推荐、评选等服务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
(九)开展建材工程建设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标准、工法编写及发布等服务工作。
(十)组织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图书、技术经济信息和管理经验等资料,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十一)完成其它依据法律、法规应办理的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凡从事与建材行业相关的工程建设业务并经国家批准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新型建材、商业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入会。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行业发展。
凡从事与建材行业相关的工程建设业务并经国家批准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新型建材、商业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入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 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 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 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 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 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 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 、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 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 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0 年3 月26 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3. 国有建筑企业能参加社会协会组织吗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成立于1986年12月。本协会是由建材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地方建材社团以及在企业管理方面有影响的人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坚持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领行业科学发展为己任,坚持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服务,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建材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为根本宗旨。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推进行业和会员企业的发展。
中国建材企协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为企业、行业和政府的各项服务工作,在全国建材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主要职能为:
1、认真贯彻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好宏观调控政策的组织实施。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努力争取有利于建材行业发展的资金、税收及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2、围绕提高建材行业企业管理水平,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开展建材行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3、围绕建材行业发展导向、管理现状等重大活动开展深入调查分析,适时提供制定行业政策的各种依据;积极参与配合政府部门和建材联合会有关行业政策、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以及企业兼并重组等项工作。
4、积极开展建材行业管理规程等标准的申报、制定、修订与贯标,发挥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
5、发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引导行业科学发展,同时代表行业表达企业诉求,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支撑;组织行业力量将影响行业发展的共性、突出问题及时反映给有关政府部门,同时组织行业企业共同努力进行攻克。
4. 宝鸡有装饰建材类行业协会吗
忽悠人的,根本不存在,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5. 如何进入中国建材行业协会会员
请客吃饭,砸钱进去!能到哪个层面就看个人能力啦
6.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权威可信吗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成立于1986年12月。本协会是由建材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地方建材社团以及在企业管理方面有影响的人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坚持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领行业科学发展为己任,坚持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服务,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建材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为根本宗旨。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推进行业和会员企业的发展。
中国建材企协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为企业、行业和政府的各项服务工作,在全国建材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主要职能为:
1、认真贯彻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好宏观调控政策的组织实施。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努力争取有利于建材行业发展的资金、税收及各项扶持优惠政策。
2、围绕提高建材行业企业管理水平,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开展建材行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
3、围绕建材行业发展导向、管理现状等重大活动开展深入调查分析,适时提供制定行业政策的各种依据;积极参与配合政府部门和建材联合会有关行业政策、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以及企业兼并重组等项工作。
4、积极开展建材行业管理规程等标准的申报、制定、修订与贯标,发挥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
5、发挥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引导行业科学发展,同时代表行业表达企业诉求,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支撑;组织行业力量将影响行业发展的共性、突出问题及时反映给有关政府部门,同时组织行业企业共同努力进行攻克。
6、组织开展建材优秀企业家的评选,研究、总结和宣传企业家成功的案例。
7、组织开展中国建材企业500强分析发布工作;
8、总结、提炼、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开展建材行业现代化管理创新成果的评选、宣传、交流、推广等项工作,促进行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引导行业科学发展。
9、组织建材企业的优秀文化 建设成果的申报、审定、推荐、宣传等活动工作,研究、探索企业文化建设新方法、新路径,帮助企业总结、提炼企业文化,改进文化建设工作思路,推动企业战略和价值观的形成,用文化力激活生产力,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和创造力,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0、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企业管理等各种培训活动。
11、组织开展企业之间的交流;为会员单位和建材企业提供新产品、品牌推广、内部管理等专项咨询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品牌建设。
7. 请问搞个厂家、经销商、设计师、行业协会、媒体参与的嘉宾论坛应该问哪些话题公司是做瓷砖的,谢谢
搞论坛,首要的是确定论坛的主题,譬如你们公司是做瓷砖的,就可以以瓷砖的应用、新专技术发布、新工艺属研究、新产品发布、营销模式探讨、瓷砖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探索等方面来作为主题,总之应该是行业内的热点。
其次就是要邀请论坛的演讲嘉宾,演讲嘉宾可以是:1、建材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2、建材装饰行业协会的领导;3、建材装饰行业内的专家、学者;4、国外同行;5、建材装饰行业内的高级技师、设计师;6、建材装饰行内内的企业负责人等...(演讲嘉宾的演讲内容你们可以根据定下来的主题,给每个嘉宾提供演讲内容的框架,请演讲嘉宾自己再丰富演讲内容和制作PPT)
以上准备好后,就得提前安排好场地,拟定论坛议程、主持串词、设置好各个环节(为保证听众不提前离席,可以在论坛最后抽奖)设计和印刷相关资料、准备礼品等,接下来才是论坛听众的邀请,听众包括了:厂家、经销商、设计师、行业协会、媒体等等。邀请的方式有:发邀请函、发门票、电话、传真、E-mail、QQ
这些工作做好后,就是论坛现场的布置(背景板、台花、桌牌、产品展示架)、音箱视频调试、胸花礼仪、嘉宾接待、媒体接待(提前准备好车马费)、观众接待,然后进行论坛。
8.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颁发证书绿色建材推广证书
咱们国家的证书之认国家机关的证书,建筑类专业要考的证就三个地方发的第版一就是教育权部的学历证,第二就是建设部发的岗位证,第三就是人事部发的职称证现在除了学历建筑专业的证书都是划分给各个省市管理的。所以从原则上来说每个省盖章颁发的施工员证都是国家建设部监制的。证书后面第三条也有注明哦所以你要考就考如四川省建设厅教育专用章或北京市建设局教育专用章的证是权威的。协会的是不通用滴
9. 怎么加入成都建材行业协会和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
你打他们协会电话问一下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