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防圖紙上『什麼叫上下噴
一、上噴是在無吊頂的情況下使用。
二、下噴是在有吊頂的情況下使用。
三、上下噴是在當有吊頂的情況下,凈空高度大於800mm的悶頂和技術夾層內有可燃物時,應設置噴頭。簡單點說就是吊頂裡面要增設噴頭,吊頂下面還有一個噴頭。
② 消防噴頭布置,什麼時候用上噴,下噴,上下
7.1.1 噴頭應布置在頂板或吊頂下易於接觸到火災熱氣流並有利於均勻布水的位置。內當噴頭附近容有障礙物時,應符合本規范7.2節的規定或增設補償噴水強度的噴頭。
7.1.2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及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並不應大於表7.1.2的規定,且不宜小於2.4m。
7.1.3 除吊頂型噴頭及吊頂下安裝的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准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於75mm,不應大於150mm。
1 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噴頭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5mm,不應大於1OOmm。
③ 消防噴頭布置,什麼時候用上噴、下噴、上下噴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2001
7 噴頭布置
7.1 一般規定
7.1.1 噴頭應布置在頂板或吊頂下易於接觸到火災熱氣流並有利於均勻布水的位置。當噴頭附近有障礙物時,應符合本規范7.2節的規定或增設補償噴水強度的噴頭。
7.1.2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及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並不應大於表7.1.2的規定,且不宜小於2.4m。
7.1.3 除吊頂型噴頭及吊頂下安裝的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准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於75mm,不應大於150mm。
1 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噴頭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5mm,不應大於1OOmm。
2 在梁間布置噴頭時,應符合本規范7.2.1條的規定。確有困難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於550mm。
梁間布置的噴頭,噴頭濺水盤與頂板距離達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條規定時,應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設噴頭。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噴頭,濺水盤與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5mm,不應大於1OOmm。
4 凈空高度不超過8m的場所中,間距不超過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間布置1隻噴頭,但噴水強度仍應符合表5.0.1的規定。
7.1.4 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的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應符合表7.1.4的規定:
7.1.5 圖書館、檔案館、商場、倉庫中的通道上方宜設有噴頭。噴頭與被保護對象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0.3m;噴頭濺水盤與保護對象的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表7.1.5的規定:
7.1.6 貨架內置噴頭宜與頂板下噴頭交錯布置,其濺水盤與上方層板的距離,應符合本規范7.1.3條的規定,與其下方貨品頂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150mm。
7.1.7 貨架內噴頭上方的貨架層板,應為封閉層板。貨架內噴頭上方如有孔洞、縫隙,應在噴頭的上方設置集熱擋水板。集熱擋水板應為正方形或圓形金屬板,其平面面積不宜小於0.12m2,周圍彎邊的下沿,宜與噴頭的濺水盤平齊。
7.1. 8 凈空高度大於800mm的悶頂和技術夾層內有可燃物時,應設置噴頭。
7.1.9 當局部場所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與相鄰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場所連通的走道或連通門窗的外側,應設噴頭。
7.1.10 裝設通透性吊頂的場所,噴頭應布置在頂板下。
7.1.11 頂板或吊頂為斜面時,噴頭應垂直於斜面,並應按斜面距離確定噴頭間距。
尖屋頂的屋脊處應設一排噴頭。噴頭濺水盤至屋脊的垂直距離,屋頂坡度≥1/3時,不應大於0.8m;屋頂坡度<1/3時,不應大於0.6m。
7.1. 12 邊牆型標准噴頭的最大保護跨度與間距,應符合表7.1.12的規定:
7.1.13 邊牆型擴展覆蓋噴頭的最大保護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噴頭間距、噴頭與兩側端牆的距離,應按噴頭工作壓力下能夠噴濕對面牆和鄰近端牆距濺水盤1.2m高度以下的牆面確定,且保護面積內的噴水強度應符合本規范表5.0.1的規定。
7.1.14 直立式邊牆型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於1OOmm,且不宜大於150mm,與背牆的距離不應小於50mm,並不應大於1OOmm。
水平式邊牆型噴頭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於150mm,且不應大於300mm。
7.1.15 防火分隔水幕的噴頭布置,應保證水幕的寬度不小於6m。採用水幕噴頭時,噴頭不應少於3排;採用開式灑水噴頭時,噴頭不應少於2排。防護冷卻水幕的噴頭宜布置成單排。
④ 吊頂在多少米的情況下要安裝上下噴
有吊頂的場抄所,噴淋頭在吊頂下布襲置,根據建設物的危險等級按一定的間距等距離的布置即可。
噴頭採用下垂型或吊頂型。在無吊頂的場所,噴頭上噴。
除按一定的間距布置外,還要考慮梁或其他障礙物的影響,設計規范 7.2節「噴頭與障礙物的距離」中已有詳細的規定。
在設計規范第7.1.3條規定:除吊頂下安裝的噴淋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准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應≮75mm,且應≯150mm。其進一步規定幾種情況下的布置要求:
1、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噴頭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應≯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應≮25mm,應≯100mm。
2、當在梁間布置噴頭時,應符合本規范7.2.1條的規定。確有困難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應≯550mm。梁間布置的噴頭,噴頭濺水盤與頂板距離達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條規定時,應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設噴頭。
3、密肋梁板下方的噴淋頭,濺水盤與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離應≮25mm,應≯100mm。
4、凈空高度不超過8m的場所中,間距不超過4m×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間布置1隻噴頭,但噴水強度仍應滿足規定。
⑤ 什麼情況下柵欄吊頂需做上下噴
吊頂內的高度大於80厘米的話,須安裝上下噴頭。
如果吊頂是格柵鏤空吊頂,下噴頭可以不做。
⑥ 消防噴頭布置,什麼時候用上噴,下噴,上下噴
上噴噴頭灑水形狀抄為拋物體型,將總襲水量的80~100%向下噴灑,同時還有一部分噴向吊頂,適宜安裝在移動物較多,易發生撞擊的場所如倉庫,還可以暗裝在房間吊頂夾層中的屋頂處以保護易燃物較多的吊頂頂硼。
下垂型噴頭下垂安裝於供水支管上,灑水的形狀為拋物體型,將總水量的80~100%噴向地面。
上下噴是凈空高度大於800mm的悶頂和技術夾層內有可燃物時。
(6)吊頂在什麼情況做上下噴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噴頭應布置在頂板或吊頂下易於接觸到火災熱氣流並有利於均勻布水的位置。當噴頭附近有障礙物時,應符合本規范7.2節的規定或增設補償噴水強度的噴頭。
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及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並不應大於表7.1.2的規定,且不宜小於2.4m。
除吊頂型噴頭及吊頂下安裝的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准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於75mm,不應大於150mm。當在梁或其他障礙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噴頭時,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同時濺水盤與梁等障礙物底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於25mm,不應大於1OOmm。
⑦ 沒吊頂的要做上下噴淋嗎
沒有吊頂的,不要。直接做上噴。但有大於1200風管、橋架、排架的在障礙物下面要增加噴淋頭。
⑧ 什麼叫「天花大於80CM的話,噴淋就要做上下噴了是指假天花到上層結構樓板底>80 上下噴是接在同一接頭嗎
開放式天花和假天花上部空間大於80CM就需要在開放天花部分用上噴淋,就是防止假天花上面著火,天花上很多布線的。
⑨ 消防噴淋什麼時候做上噴什麼時候做下噴,有什麼具體要求嗎
消防噴淋做上噴和做下噴的時間是在內裝飾之前。內容:
向上回噴:不做吊答頂,板、梁裸露的公用部分,如地下車庫、設備層等;投入使用的房屋,局部部分暫停施工吊頂的板、梁裸露的公用部分。
向下噴:已完成吊頂的辦公、會議廳、大堂、餐廳及公用部分。
消防噴頭布置具體要求詳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