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样的丙类仓库如何设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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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内走道算疏散走道吗?不知道是否需要设置应急灯具。上次做个4S店,里面的配件库未设置疏散照明,给审图提了
2. 丙类仓库如何设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有一防灾物质仓库,长30米,宽20米,有两个门,丙类,按“建
您的问题:平常可以灭着。1、一旦发生火灾 由消防控制系统强制点亮专。 2、或者一旦市电属停电了,由蓄电池放出直流电能经逆变器转变为交流220V 强制点亮。
最好有个图纸按图纸布置,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第11.3.4条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的有关规定。
3. 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有哪些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版疏散照明:
(1)封权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4. 我们单位现在提出让每个房间都装安全应急照明灯,有明文规定必须装吗
不是很清楚你们单位是什么样的建筑无,属于哪类的防火等级,给你发下面的规范,你看看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1版的第九章电气部分有叙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版中的11.3大条中有明确说明:
11.3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 建筑面积超过3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11.3.5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规定。
5. 哪个国标要求设置消防疏散指示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6—2006
11.3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的有关规定。
11.3.5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 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 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 的有关规定。
6. 消防法什么场所需要安装应急照明灯
需要安装应急照明灯的场所: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m2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6)为什么只有丙类仓库设疏散照明扩展阅读:
设置应急照明的要求:
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4、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7. 哪些场所需要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③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④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⑤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2、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②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③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最低水平照度很多考友对第2款的3.0lx和第3款的10.0lx容易混淆,但仔细阅读条文不难理解,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低于3.0lx,人员密集场所中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同理:走道: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避难间: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lx。
楼梯间和前室: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4、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5、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②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6、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本条第(2)点很多考生不是很能吃透,可以理解为以下四种情况:
①医疗建筑和老年人照料设施,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
②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下同)大于100000㎡时,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
③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0㎡,但地下、半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
④独立建造的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整栋建筑不应少于1.0h。
8. 关于丙类库房必须安装防爆灯的问题
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而丙类可燃固体包括: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冷库中的鱼、肉。
(8)为什么只有丙类仓库设疏散照明扩展阅读:
防爆灯是指用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存在的危险场所,能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可燃性气体和粉尘,从而达到防爆要求的灯具。也称作防爆灯具、防爆照明灯。
不同的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对防爆灯的防爆等级和防爆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参照GB3836、IEC60079。
由于照明灯具在工作时不可避免地产生电火花或形成炽热的表面,它们一旦与生产或救援现场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相遇,就会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直接危及公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因此,作为使用最广泛的照明灯具,它的防爆技术问题早已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
采用铝合金外壳,表面喷塑;照明、应急两用; 内装免维护镍镉电池组、在正常供电下自动充电,事故断电或停电对应急灯自动点亮;钢管布线;应急专用灯中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各自独立;照明应急两用灯、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公用一个灯体,光源独立。
参考资料:网络-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9. 为什么甲乙丙类厂房不设疏散楼梯
根据GB50016-2014第3.7章,需要设置疏散楼梯,并对其有相应要求。
如果厂房是单层的,没有楼梯,那就不存在这个设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