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审核一个组织的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控制.答案怎么来的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1 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⒈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
如果进行了删减,而且这些删减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同时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方可声称符合本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5)》 本标准采用GB/T19000中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也可指“服务”。 ⒋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
a)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见1.2);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作和监视;
e) 监视、测量(适用时)和分析这些过程;
f)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注1: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和改进有关的过程。
注2:外包过程是经组织识别为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但选择由组织的外部方实施的过程。
注3:确保对外包过程的控制并不免除组织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对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可受下列因素影响:
外包过程对组织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的潜在影响;对外包过程控制的分担程度;通过应用7.4条款实现所需控制的能力。
4.2文件要求
4.2.1 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质量手册;
c)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d) 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一个文件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可以被包含在多个文件中。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度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⒋2.2 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理由(见1.2);
b) 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⒋2.3 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为文件的充分性与适宜性,在文件发布前进行批准。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有关版本的适用文件;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2.4 记录的控制
为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应予以控制。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5.1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7.2.1和8.2.1)。
5.3 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 策划
5.4.1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7.1 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4.1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5 职责、权限和沟通
5.5.1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5.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本组织的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3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管理评审
5.6.1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4.2.4)。
5.6.2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审核结果;顾客反馈;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改进的建议。5.6.3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资源需求。 6.1 资源的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资源: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人力资源
6.2.1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与要求的符合性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承担任何任务的人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与要求的符合性。
6.2.2能力、培训和意识组织应: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与要求的符合性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 适用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组织的人员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4.2.4)。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过程设备(硬件和软件);支持性服务(如运输、通讯或信息系统)。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和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注:术语“工作环境”是指工作时所处的条件,包括物理的、环境的和其他因素(如噪音、温度、湿度、照明或天气)。 7.1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4.1)。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4.2.4)。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
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2:组织也可将顾客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应确定: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注:交付后活动包括诸如担保条件下的措施、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附加服务(回收或最终处置)等。
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中,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7.2.3顾客沟通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产品信息;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7.3 设计和开发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设计和开发阶段;适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实施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以更新。
注:设计和开发评审、验证和确认具有不同的目的。根据产品和组织的具体情况,可以单独或任意组合的形式进行并记录。
7.3.3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功能和性能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应对设计和开发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充分性与适宜性。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方式应适合于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信息可能包括产品防护的细节。
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5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6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在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更改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1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2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使用适宜的设备;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实施监视和测量;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致使问题在产品投入使用后或服务已交付后才显现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规定确认这些过程的安排,适用时包括: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记录的要求(见4.2.4);再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4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组织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
7.5.5 产品防护
组织应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对产品提供防护,以保持与要求的符合性。适用时,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当有必要确保结果有效的场合时,测量设备应: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见4.2.4)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能够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注:确认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能力的典型方法包括验证和保持其适用性的配置管理(技术状态管理)。 8.1 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 证实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
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监视顾客关于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相关信息,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注:监视顾客感受可以包括从诸如顾客满意调查、来自顾客的关于交付产品质量方面数据、用户意见调查、业务损失分析、顾客赞扬、担保索赔、经销商报告之类的来源获得输入。
8.2.2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审核的策划、实施以及形成记录和报告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应保持审核及其结果的记录(见4.2.4)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11。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注:当确定适宜的方法时,建议组织就这些过程对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影响,考虑监视和测量的类型与程度。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应对纠正后的产品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8.4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
数据分析应提供有关以下方面的信息:
顾客满意(见8.2.1);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8.2.4);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见8.2.3和8.2.4);供方(见7.4)。
8.5 改进
②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 2604 评论:0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0日
一、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一9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6. 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条件
7. 企业积累的施工经验、资源条件
二、编制原则
1.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 全力主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 推行IS09001:2000标准化管理。
3. 拫据广州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建设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4. 结合项目部管理架构以及施工班组的实际素质, 推行以人为本原则, 组建工地临时消防小队及消防指挥、管理体系。
5. 树立目标, 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法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为原则。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广州国际建材总部基地(一期)工程
2. 工程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村
3. 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占地约70000㎡, 容积率0.66. 建筑面积45338㎡. 分十五幢连廊连体为大型商业场所。
4.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层数层高: 地面三层, 每层4.5m. 总高度13.5m。
6.周边环境: 东面靠棠下河涌, 南面临黄埔大道, 西边临科韵路, 北靠棠下工业小区
7. 临设分市:工地现场东南角搭设活动板房作为工人生活区, 西南角搭设活动板房作为工地办公区程材料仑库。
8. 工期计划:根据合同要求本工程工建. 装饰. 安装及配套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四、目的要求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主体工作, 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实现“零死亡”安全目标, 减少各类工伤事故, 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维护本工程的正常运作而制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2.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建立有效可行的项目部到各施工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 强化各层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推进本工程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情况分析
1. 根据现场临设情况, 预计本工地消防重点为工人宿舍、伙房、办公室、仑库、木工栅、钢筋制作区、机具器械维修栅、施工及生活临电设施。为使工地达到“广州市文明工地”的目标, 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 特将重点危险区提名上案, 加强责任管理。
2. 本工程工期特别紧, 为了赶工期需要, 增加作业班组, 施工过程交叉作业. 穿插施工. 加班加点是必然条件。工人疲劳, 思想麻痹容易淡薄防火意识。
3. 建筑工人队伍组建不规范, 部分工人素质差, 消防意识不重视, 生活过于随便, 容易违章吸烟、违章用电产生意外火灾事故。
4. 配电室及个别电器由于某些管理不到位, 操作人员知识不足、意识淡薄, 或某此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检、缺试,而造成配电盘或电箱内保险、保护装置失灵, 加之配电系统长期超负荷致使线路发热老化, 造成责任失误而导致引发火灾。
5. 建筑工地使用电焊、气割气焊作业时焊花喷溅容易发生火灾。
6. 木工作业区由因气侯干澡, 锯末、刨花得作业下脚料遍地, 加之操作人员偶然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 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工人吸烟乱丢烟头引起火灾。
六、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
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工程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施工现场消防的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汉秋
副组长:王 坤
成 员:庄汉有、方鸿州、吴昳生、许良坤、方沛群、吴合才。
2.防队。工地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
队 长:王 坤
副队长:方鸿州
成 员:木工班50人、铁工班50人、泥水班50人。
3. 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小时, 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记要。
七、工地生活临设消防措施
1. 现场设立5处消火栓, 每处配水龙带2盘, 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用显标志。仑库、伙房、工人宿舍区设固定消防水池。生活区、办公区、木工栅、铁工栅、维修栅、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 每处布置不少于4具5掩干粉灭火器, 制定具体防火制度. 并有朋显标志。
2. 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 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手续, 开具用火证, 准备可行的措施, 清理周围易燃物, 并派专人看火, 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3. 工地临时用电布设要按“临电施工方案” 及规范要求严格施工, 必具备上岗证的, 经验、技术过关的人员安装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电器设备, 分配线路选择、铺设、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措施均应遵照JGJ-46-88规范执行。
4. 生活区用电必须配备专业电工管理,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严禁使用花线接驳电源, 严禁使用不规范保险丝, 杜绝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杜绝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不规范的电器设备。
5. 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 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干5m, 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干10m。
6.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木工栅内刨花、锯末及费料随时清理到指定地点。生活区、工地内不得随意乱堆杂物, 易燃易爆必须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出入库时采取完善的审批、登记手续。
八、工地生活临设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防火档案
1. 施工现场消防保安责任制度, 记录归挡, 随时掌握人员底数, 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2. 使用并管理好生活区消防设施台帐, 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③ 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怎么填
建设规模是指项目的大小方面的指标,建设内容是建设项目中的各单项工程名称。比如,建设一条市政道路,建设内容就是:市政道路包括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工程等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就是工程量,道路(平方米)、工程管线(延米)等等,把相应的数据附上就可以了。
④ 隧道供电配电系统主要有哪几部分组成隧道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包括哪些
隧道供配电系统来包括自高压输电线路、高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备用电源系统、变电所、电力设备的选型等。不同的隧道,其供配电系统的规模、内容不尽相同,应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隧道交通工程级别合理确定隧道供配电系统。
隧道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包括:
1)电压是否稳定,灯的亮度是否正常;
2)灯泡的损坏与更换;
3)灯具的清洁;
4)引入线检查,电磁接触器、配电盘是否积水;
5)开关装置定时的准确性与动作状态有无异常;
6)对地绝缘检查;
7)清洁后进行照度测试,是否满足设计指标。
⑤ 照明设施的维护包括哪些内容
从生产费用发生开始,到算出完工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止的整个成本计算的步骤。成本核算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生产费用支出的审核。对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支出,应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以便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费用,以及各种浪费,损失等加以制止或追究经济责任。 (2)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企业的生产类型不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也就有所不同,应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对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根据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开设产品成本明细账。 (3)进行要素费用的分配。对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进行汇总,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按其用途分配计入有关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对能确认某一成本计算对象耗用的直接计入费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对于不能确认某一费用,则应按其发生的地噗或用途进行归集分配,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战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综合费用账户。 (4)进行综合费用的分配。对记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废品损失”等账户的综合费用,月终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并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以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 (5)进行完工产品成本与在产品成本的划分。通过要素费用和综合费用的分配,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的分配,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均已归集在“生产成本- -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的产品本明细账中。在没有在产品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总成本;在有在产品的情况下,就需将产品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按一定的划分方法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划分,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6)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在品种法、分批法下,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计算出的完工产品成本即为产品的总成本;分步法下,则需根据各生产步骤成本明细账进行顺序逐步结转或平行汇总,才能计算出产品的总成本。以产品的总成本除以产品的数量,就可以计算出产品的单位成本。
⑥ 市政设施管理包括什么
在我国,市政设施包括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回和义务为居民提答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在城市公共设施的业务管理上,除消防、人民防空和交通标志等属于公安系统外,其他均由城市建设部门负责。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用于城市公共设施的自筹建设投资免征建筑税。
(6)照明设施维护的项目规模怎么论扩展阅读
城市道路及其设施:
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
城市公共娱乐设施:
公园、公共锻炼、运动场所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桥涵及其设施:
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⑦ 设备日常管理包含哪些方面
设备日常管理包含分析化验,更新管理、缺陷处理、动态管理、巡检标准、保证体系、传递反馈、立项处理、薄弱环节这几个方面。
更新管理:
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缺陷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7)照明设施维护的项目规模怎么论扩展阅读:
设备管理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⑧ 环保项目有哪些
环保项目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在环保产业方面
1、发展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包括专污水、垃圾处理,属脱硫脱硝,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土壤修复,监测设备等,重点攻克膜生物反应器、反硝化除磷、湖泊蓝藻治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等;
2、发展环保产品,包括环保材料、环保药剂,重点研发和产业化示范膜材料、高性能防渗材料、脱硝催化剂、固废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产品等;
二、在节能产业方面
1、发展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包括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重点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基于吸收式换热的新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等;
2、发展高效节能产品,包括家用和商用电器、照明产品、建材产品和汽车等,重点研发和示范具有自主智能财产权的新型节能汽车及配套系统,重点推广能效等级为1、2级的高效节能产品;
三、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
重点发展共伴生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道路沥青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解决共性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
⑨ 怎样做好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物业区域内的设施与设备的特点就是分布广、杂
而且需要长期维护,出现问题需及时响应维修。
这就涉及到设施设备盘点、打点、设备维修响应流程
“行政行家”就是专业为这类问题设计的软件,可以给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软件分APP与web,管理者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管理设施设备,让繁杂的工作变的“爽”。
⑩ 如何打进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内涵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当前,要围绕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领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原则,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发挥地铁等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带动城市公共交通和相关产业发展。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设;推进换乘枢纽及充电桩、充电站、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加强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落实桥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桥的运行安全。各城市应尽快完成城市桥梁的安全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到2015年,力争完成对全国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城市交通要树立行人优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导绿色出行。设市城市应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建设,切实转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
(二)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
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到2015年,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管网事故率显著降低;实现城市燃气普及率94%、县城及小城镇燃气普及率65%的目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城市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国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质达标双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全面普查、摸清现状基础上,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强城市河湖水系保护和管理,强化城市蓝线保护,坚决制止因城市建设非法侵占河湖水系的行为,维护其生态、排水防涝和防洪功能。完善城市防洪设施,健全预报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抢险等措施,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减灾能力,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城市电网建设。将配电网发展纳入城乡整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以满足新能源电力、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需求,优化需求侧管理,逐步实现电力系统与用户双向互动。以提高电力系统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电能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智能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试点示范。
(三)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优先升级改造落后设施,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国家新的环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类标准。到2015年,36个重点城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左右;加快推进节水城市建设,在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质量差的地区,加快推动建筑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消除劣Ⅴ类水体,改善城市水环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项目。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到2015年,3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左右;到2017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防止二次污染,摆脱“垃圾围城”困境。
(四)加强生态园林建设。
城市公园建设。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完善生态园林指标体系,推动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到2015年,确保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加强运营管理,强化公园公共服务属性,严格绿线管制。
提升城市绿地功能。到2015年,设市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结合城市污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等,建设下沉式绿地及城市湿地公园,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
三、科学编制规划,发挥调控引领作用
(一)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遵循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客观规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民生为本,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禁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空间布局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防止各类开发活动无序蔓延。开展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地下各类设施、管线布局,实现合理开发利用。
(二)完善和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提高科学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无序建设。尽快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电力、排水防涝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抓紧落实已明确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镇供水、城镇燃气等“十二五”规划。所有建设行为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三)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城乡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专业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场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人防设施以及防灾避险场所等设施建设。
四、抓好项目落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各地要统筹组织协调在建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施工建设进度。通过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对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等在建项目,要确保工程建设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各地要列出在建项目的竣工时间表,倒排工期,分项、分段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设资金、材料、人工、装备设施等及时或提前到位;要优化工程组织设计,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在建项目实施。
(二)积极推进新项目开工。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落实具体项目,科学论证,加快项目立项、规划、环保、用地等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简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逐步转向备案、核准与审批相结合的专业化管理模式。要强化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做好环境、技术、安全等领域审查论证,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效率。在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对经审核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落实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等配套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三)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超前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通过统筹研究、做好用地规划安排、提前下拨项目前期可研经费、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实现储备项目与年度建设计划有效对接。对2016年、2017年拟安排建设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