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检查记录应该有些什么内容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基本因素。为了消除这些因素,排除隐患,就要设法及时发现它,进而采取消除的措施。第一步就是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性大检查;对安全工作的普遍检查;对某项问题的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企业之间或劳动者之间开展的互相检查;劳动者广泛深入的自行检查等。开展安全检查,要以劳动者对自己的行为和周围环境、设备的自检为最基础的检查。 一、查思想一切行为首先萌发于人们的思想。因此,在安全检查中,应把检查思想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主要是结合实际检查自身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有轻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是否有安全与生产对立的观点,是否有冒险蛮干的思想,是否有消极悲观的观点,是否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检查出的不正确思想,要采取思想工作和行政制约措施予以消除。 二、查现场隐患 不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根源之一。要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因此,应把查现场隐患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方面。查现场隐患应包括定期检查作业场所建筑物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通畅,零部件的存放是否有条理,各种机器设备的排列和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是否完好,电气设备的安全设施、乙炔发生器、各种气瓶和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的使用管理是否严守制度,车间内的照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设施、工人的劳动条件、相应的安全标志设置是否完备;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及周围环境是否有变化,是否有不安全因素,生产设备是否有带病运转现象。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来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劳动者对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化学用品、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应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就要及时排除。对自己生产劳动中的行为,也要随时检查,检查自己是否按标准作业,是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违反劳动纪律。同时,还要测查自己每一时期的生物节律变化情况,协调家庭或周围环境影响引起的情绪变化以及其他方面的思想波动。总之,要通过各种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查安全知识 在实践中,因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低下而引发的事故相当多。因此,在安全检查中把查安全知识作为一项内容很有必要。检查的具体内容大致可以包括检查了解企业的生产概况,基本生产技术、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以及产品的构造、性能、质量和规格,是否掌握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人身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与生产技术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起重机械和厂内运输的有关的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企业中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检查是否掌握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是否经过专门训练,是否持证上岗。 四、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不同工种在安全生产上都存在一些关键部位。抓住关键进行预防,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专业检查就是对各工种工人有针对性易发生事故的地方要进行经常性的和预防性的重点检查。例如煤矿工人在采煤工作面重点检查顶板事故隐患,建筑工人在高空作业重点检查坠落事故隐患,冶炼工人重点检查烧伤事故隐患等。 根据统计分析,生产中发生各类事故,往往具有一定的时间特点和季节特点。在时间上说,一般在夜班、后半班、工作结束时和假日前后发生事故多;从季节上说,一般雨季或气候潮湿季节触电事故多,在气候寒冷、干燥、多风的季节火灾、煤气中毒事故多。抓住这个时间和季节上事故多发的规律,突出重点地进行安全检查,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五、查领导企业领导人是企业的中枢和核心,安全生产的状况常反映出领导人的安全管理水平。因此,要把查领导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置劳动保护机构;是否坚决执行并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搞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是否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生活用品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工厂、车间和班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随着生产的发展,相应地修改规章制度。 六、互相检查 人们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安全生产上许多事情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提倡职工个人在自检的基础上开展互查。自查是互查的基础,没有互查,自查不易广泛深入。安全检查中强调互查互学。互相评比,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领导和工人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又可以更多更清楚地发现和解决那些不安全、不卫生的问题。 七、查整改前面的六项安全检查都是手段和方法,而要达到目的,根据还在于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消除隐患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犯形式主义走过场的毛病,取得促进安全生产的效果。查整改,就是要求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尽量设法解决。争取做到边检查边改进,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对少数限于物质技术条件,班组不能解决的,要督促车间、企业落实整改,当时不能解决的,也要订出计划按期解决。
㈡ 怎么工作面的照度
均照度(Eav)= 单个灯具光通量Φ×灯具数量(N)×空间利用系数(CU)×维护系数(K)÷地板面积(长×宽) 公式说明: 1、单个灯具光通量Φ,指的是这个灯具内所含光源的裸光源总光通量值。 2、空间利用系数(CU),是指从照明灯具放射出来的光束有百分之多少到达地板和作业台面,所以与照明灯具的设计、安装高度、房间的大小和反射率的不同相关,照明率也随之变化。如常用灯盘在3米左右高的空间使用,其利用系数CU可取0.6--0.75之间;而悬挂灯铝罩,空间高度6--10米时,其利用系数CU取值范围在0.7--0.45;筒灯类灯具在3米左右空间使用,其利用系数CU可取0.4--0.55;而像光带支架类的灯具在4米左右的空间使用时,其利用系数CU可取0.3--0.5。以上数据为经验数值,只能做粗略估算用,如要精确计算具体数值需由公司书面提供,相关参数,在此仅做参考。 3、是指伴随着照明灯具的老化,灯具光的输出能力降低和光源的使用时间的增加,光源发生光衰;或由于房间灰尘的积累,致使空间反射效率降低,致使照度降低而乘上的系数.一般较清洁的场所,如客厅、卧室、办公室、教室、阅读室、医院、高级品牌专卖店、艺术馆、博物馆等维护系数K取0.8;而一般性的商店、超市、营业厅、影剧院、机械加工车间、车站等场所维护系数K取0.7;而污染指数较大的场所维护系数K则可取到0.6左右。
㈢ 生产车间的照度是多少才判断合格
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级;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lx。”
㈣ 综掘工作面检查哪些
开工前要检查:1.顶板情况2.瓦斯情况3.设备情况,一切正常,就可以开工了
㈤ 照明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包含哪些指标
以上是东菱电源为您解答:“照明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包含的各项指标”,希望对您有帮助,可以给我点个赞吗?
㈥ 工作间工作面应急照明照度的规定 在哪本规范里的!!!
《建规》中对应急照明灯安装距离未明确指出,《消防应急灯具》中也只对应急照明灯内相关参数做容了规定,不过你可以参照《高规》中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lux为标准,至于说对0.5lux这个参数不明,那只有依据不同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发生火灾后可能产生的燃烧产物影响视线程度进行估算!
㈦ 电气照明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电气照明的基本要求:
(1)照度标准照度标准就是指工作面应有合适的最低版照度值。在民用权建筑照明设计中,应根据建筑性质、建筑规模、等级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等选定照度值。
(2)照明的质量良好、舒适的光环境,是靠高质量的照明效果达到的,而高质量的照明效果又必须是对受照环境中的照度、亮度、眩光、阴影、显色性、稳定性等因素全面正确的处理才能实现。在确定被照环境所需照度水平时,必须在考虑被观察物的大小尺寸,要使电气照明达到良好的质量,必须处理好影响照明质量的几个主要因素。
①照度均匀与稳定性;
②适当的亮度分布;
③限制眩光和减弱阴影;
④光源的显色性。
(3)照明的经济性在照明设计中既要保证足够的照度,又要注意节约电能。
㈧ 综采工作面照明有何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三条: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
两顺槽照明灯间距不大大于30m
㈨ 在建筑电气照明系统中,一般用哪些指标描述照明质量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2 照明质量
10.2.1 普通工作场所内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参考平面上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7。
10.2.2 局部照明与一般照明共用时,工作面上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工作面总照度值的1/3~1/5。且不宜低于50lx。交通区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照度1/5。
10.2.3 照明光源的颜色质量取决于光源本身的表观颜色及其显色性能。一般照明光源根据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类,其适用场所可按表10.2.3选取:
10.2.10 长时间视觉工作场所内亮度与照度分布宜按下列比值选定:
1 工作区亮度与工作区相邻环境的亮度比值不宜低于3:1;工作区亮度与视野周围(如顶棚、墙、窗等)的平均亮度比值不宜低于10:1;灯的亮度与工作区亮度之比不应大于40:1。
2 当照明灯具采用暗装时,顶棚的反射系数宜大于60%,且顶棚的照度不宜小于工作区照度的1/10。
10.2.11为使被照物体的造型具有立体效果,可使垂直照度(Ev)与水平照度(Eh)的比值保持下列条件:
0.25 ≤Ev/Eh≤0.5(10.2.11)
10.2.12为满足视觉适应性的要求,视觉工作区周围0.5m内区域的水平照度,应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规定。
㈩ 在进行室内照明的组织设计时,必须考虑什么因素
人工照明、自然采光在进行室内照明的组织设计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专方面的因素:属
1、光照环境质量因素。合理控制光照度,使工作面照度达到规定的要求,避免光线过强和照度不足两个极端。
2、安全因素。在技术上给予充分考虑,避免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这一点特别是在公共娱乐性场所尤为重要。因此,必须考虑安全措施以及标志明显的、疏散通道。
3、室内心理因素。灯具的布置、颜色等与室内装修相互协调,室内空间布局,家具陈设与照明系统相互融合,同时考虑照明效果对视觉工作者造成的心理反应以及在构图、色彩、空间感、明暗、动静以及方向性等方面是否达到视觉上的满意、舒适和愉悦。
4、经济管理因素。考虑照明系统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以及是否符合照明节能的要求和规定,考虑设备系统管理维护的便利性,以保证照明系统正常高效运行。如果有更多问题,可以点击ID咨询。